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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情若在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发布时间:2024-08-20 00:31:25

  真的有来世吗

  那么

  我愿做

  一只懂得飞翔

  不懂爱情的小鸟

  一朵瞬间开放

  无声消融的雪花

  甚至

  窗前的一角蓝天

  掀乱书页的风

  落进你手心里的

  一滴小雨

  ——摘自原文的一首小诗

  看这本书时尚在病床上打点滴,泪水侵透过白色的枕套,还有一次终因面壁读文过于投入而忽略了主管医生们的查房惹来非议。

  合上书即有提笔的冲动,实在该写点什么,或者情从书中来不愿就此离去吧。

  起初是在电视上发现这个故事的,男主角由当红偶像派出演,而女主角虽初出茅庐但清新靓丽,举首投足无不彰显单纯,自然之美。大脑一向所带偏见总以为改编后的电视剧一定比不得原创小说细致动人,于是,遣人跑遍市内几大书店硬是把一本崭新飘着纸香的原作给买到了手,除去例行检查和吃饭,这本书盘踞我整整两天时间。当然这也是我看书的一大偏好:一气呵成,累也值。

  “她曾有过他的照片他的信他的贺卡,也曾有过他的爱语和拥抱,如今,能烧的都烧掉了,不能烧的随风而去,甚至,连他的名字都挂上了一把不敢轻易打开的锁。她以为一切已经掩饰的极好,可是在今晚,在毫无防备的一刻,李然的身影从内心浮出,生动一如往昔,令她无处躲藏痛苦失声。”她,即曾经的师大中文系女生,本故事的女主角周蒙。

  周蒙被作者在书中赋予了很重的份量,简单,纯情,不谙世事,与世无争,在她身上九0年代部分女孩子的爱情观,世界观明朗直接,只是出身所谓的书香门第于是在她心里又多了份恬静与淡然,这种个性在日后的生活当中尤其显现。从最初与李然的相遇,到爱恋,最终没有一个合理的明确的理由被抛到爱情低谷,周蒙是个典型哀怨型女孩子,在她的性格里充斥太多隐忍成份,她一直在等他,因为她只当是李然像往常一样出远门了……时间在她独自等待中静止,而她又在表似无所谓当中逐渐郁郁葱葱,在很多年后仍旧保留了那份让人心痛的静态的不入俗世的完美。如果说遭遇李然是她打开爱情的缺口,那么邂逅潘多便是她步入真实生活的钥匙,她无法拒绝这个像动物样想和人类亲近的男孩子,因为他的真实他的不容疏远,使她暂且走出往事的纠缠。无可厚非周蒙这个角色被作者塑造的很成功,相信读此书的人不少会看到自己曾经逝去的影子。

  使周蒙惦念一生的人李然。一个崇尚自由生活的摄影记者,性格正随了他的工作性质,一句话“我信不过我自己”足以说明他不是个可以长久依赖的对象。他的错在于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一个周蒙另一个杜小彬,可这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两种女人,因此也造就了完全不同的两个结局,一个是爱他的人而另一个是他爱的人,他如同困兽般难以抉择,爱,其实是一首难唱的歌,需要方方面面的协调,歌手,演奏,指挥缺一不可,任何一方的不搭调都会使歌曲偏离方向。他那么爱着周蒙却处于责任感迎娶着杜小彬,他只有在黑暗的夜里在梦氤中呼喊周蒙的名字,始终他是爱她的,即使末了重逢“我现在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怀念”可终究还是没有挽留,任凭记忆永存心中,那永远的爱恋!其实看到他会感到做个男人的难,特别是有责任感的男人尤其难,故事中凡与他们有关联的人以及看这个故事的人相信都希望可以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出现,然而作者又给了他们一次“好像从前,每次他离开了,她才想起最重要的一件事还没有对他说”,再次的擦肩而过。

  在多层恋爱关系里总会有一些个比较激进的,有争议的角色出现,这个故事里杜小斌就是这么个人物。当初是李然奉命感化的对象,她的个性里有张扬的成分很多,属于另类大学生,简单的讲是为了美而宁可牺牲身体任何一个部位甚至拿身体来当作交换条件的的潮流人物,那个时代这样的女大学生不很多的呢,她迷恋上了李然不可救药的。她与李然千里相随如影随行,至最后完全俘虏掉他,这种女人当属于现在女人中的“精品”,她身上的一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太过精明的算计爱情最后还是被怎么拿来怎么送走,她大致算是个比较悲哀的角色,可她活的很有力很有型,爱与不爱棱角分明。她的出身生活环境决定她要为未来付出一些沉重代价,无论精神或者肉体,在她这里,底层人物的奋斗不息体现较多。

  纵观本文,作者在文字的语言方面工夫老道,没有过于华丽的言语却足够打动每个读者的心,原因是人物构造的精致,跌荡起伏的故事情节始终紧紧纂着大家的心,其实最主要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我以为应该是故事所构建的一种真实感,真实当中无不搀杂些许抑郁,些许无奈在里边,尤其周蒙在遭遇了一系列的爱与被爱之后,依旧在期待与徘徊间固守,却又随遇而安,不在意般的结婚生子体会作为一个常人俗人理所当然的事情,就连李然都有些惊讶她的变化之大,如由晕车到自驾车这个转变,而回过身后却又无不流露出曾经大四女生的安静本色,仿佛岁月在她这里拐个弯停滞般,这正是其思想的矛盾之处。年轮在增长,血液里却依旧深深流淌那不消逝的懵懂之爱。

  最感动的一瞬,多年后周蒙在李然的居室所见:白色是她喜欢的颜色,床头悬着幅她家老屋子的一张小摄影,有一点国画效果,她的泪无声跌落,正是两情若在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爱一个人的方式很多,本文细腻的描写令人如沐轻风细雨,一个眼神,一次回忆,一幅画,一次相遇就足够。记得有人说过,九十年代的人追求精神的融合,而跨世纪新新人类似乎早已淡忘,看过了众多穿越,悬疑文后相信读这样的文字会切身感受一种真情味道浓郁的爱,心灵亦会得到一次净化与升华。

  “谈过恋爱才知道怎样恋爱,写了小说才明白如何去写小说。”作者如是说。之前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女孩子,历经8年终究完成了这本关于“人性”的小说,期间发生过怎样的故事不为人知,可这部小说让人一次就记住了她:一个朴素文风,真情实感,洗尽铅华的女写手。当然与传统文学的创作相比,本文略显粗糙,而与当今流行的快餐文化比起来却又略高一筹。八年的精雕细做足够证明本文是用心在写,在叙述一个用心才可以感受到的故事。

  (作者吕挽,原名徐明,祖籍江苏南通,大学中文系毕业,现旅居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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