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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风’打刧”的村干部良心何在?

发布时间:2021-09-08 06:58:30

  “趁‘风’打刧”的村干部良心何在?

(文/宁静致远)

2013年9月22日,强台风“天兔”在汕尾沿海一带登陆,陆丰市河东镇甘坑村遭“天兔”横扫。村民谢振涛所居住的6间瓦房倒了3间,包括床在内的家具大部分被埋。按照政策,谢振涛领到了24320元受灾救助款,没曾想村干部居然向他索要7000元的“辛苦费”。考虑到接下来还有几笔救灾款,无奈的谢振涛只好把7000元交给了村干部。(来源于:《南方农村报》)

众所周知,在平常生活中大家常用“风过留痕,雁过拔毛”来喻指爱占便宜,见有好处就要乘机捞一把的人。然而,在陆丰市河东镇甘坑村就出现村干部在发放救灾款时,叫村民们上缴上几千元的“辛苦费”。面对这样的行径,始终让人感到不是滋味。笔者不禁要问,作为党员干部“趁‘风’打劫”,你还有没有点良心?

说实在的,台风过后,倒坍的房屋,受损的道路,损毁的庄稼,一幕幕满目疮痍的景象着实令人心生痛楚,强大的自然灾害不仅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伤,更在人们的心里留下了一道“伤痕”,大灾面前本应该众志成城,抗灾救灾,然而一些村干部却迫不及待的地找到一条“生财”之道,采取“雁过拔毛”之伎俩大发“灾难之财”。

大家都知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从该事件我们可以这么说,村官们如此“张牙舞爪”胆儿从何来?监管机制何在?“趁‘风’打劫”背后暴露了哪些问题呢?其实,国家对于救灾款的发放标准和流程,早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实际操作中救灾款的发放往往变了味,有的村官想的是我的地盘我做主,把救灾物资的发放权握在自己手中,有的甚至结成“利益同盟”,相互包庇,欺上瞒下。,现实中的村官,作为一村之首,手中还掌控着村里土地、森林、水利、资金等多项集体资源的开发管理权,这些都为权力腐败提供了温床,更容易由“小官”成为“巨贪”,也更值得警醒和防备。

显然,作为村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的执政群体,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代表,是公信力的体现,然而,现实中一些“村官”凭借自身“优势”,慢慢演变成了基层的“蛀虫”,走上了贪腐的“不归路”,于个人、家庭、社会来说,都是极其悲哀的。“救灾款”其实就是群众的“救命钱”,村干部岂能“骗一笔是一笔,咬一口是一口”呢?如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么再多的“救灾款”也不能满足村干部贪欲之黑洞。同时,如果监管上也不能恪尽职守、严格把关,而是拘泥人情关系,工作懈怠懒散,再完美的程序也会因监管缺位而走样。这样一来不仅会让好政策口惠而实不至,更会影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当下,不少案件显示,不单是救灾款,征地拆迁款、农机补偿款、扶贫资金、低保款,等等,也常常面临“雁过拔毛”“苍蝇分食蛋糕”等困境。

因此,打通惠民的“最后一公里”,管好民生保障的钱袋子,就要在狠抓落实、从严监管上下功夫。总而言之,村干部“趁‘风’打劫”的作法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由此可见,要进一步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度,在细化和完善内部监控机制上下功夫,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而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时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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