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严酷的真实——读司汤达的《红与黑》
真实,
严酷的真实。
——丹东
于我,在看完一本好的小说后喜欢上作者是很经常的事,却从不曾这样完完全全的喜欢上书中的人物。喜欢到深夜读完心跳到天亮,片刻不能眠,喜欢到要去学他。作者残忍的将笔下人物的皮肤撕开,让我们看见血肉,更看见那暴露在外的血淋淋的心脏。那心底的秘密啊,那永不示人的血管啊,我都看到了。光明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但阴暗恐怕只是不在上帝身上存在。上帝在黑暗、混沌中最先创造了光,所以光是万物的大哥,我们受他保护,也免不了被他欺负。
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关于这本书书名的含义,向来是众说纷纭。我比较认同的是说“红”指军服,“黑”指教袍,其他含义或许也有,但都略显狭窄。在小说中,于连是个神学家,却是假教士。他崇拜拿破仑,做着英雄主义的美梦,却是个木材商的儿子。两者他都不是,处于中间,而终其一生,他都在这两个范畴内活着,并生活。
于连若是生活在今天的中国,必定会被当成励志的典范,人人父母都要这样教育孩子的。贫苦出身,清楚的知道自己并不属于这个阶层,不断地学习向上的工具。利用能利用的一切,抓住能抓住的所有,学习一切对自己的梦想有用的东西,只为填平自己出身而来的自卑的深井,得到认可与尊重。并且认答尔丢夫为祖,却不如答尔丢夫高明。于连追求的这种虚无的情感,把世间的所有骄傲都装在自己心中,一切都只不过是他的想象。他也因丰富的想象力得幸福,也得不幸。悲哀的是他凭想象度日,过得确是最现实的生活。
小说中于连经历了两段完整的感情,也是两段斗争史。爱上瑞娜夫人是刻意去勾引,把她当成与现实斗争的工具,只是想加以利用,却收获了余生都可回忆的时光,最美好的东西总是在不经意间出现。因这段感情,他打赢了生命中的第一仗。那时的他,多么快乐,不再为面包担忧,有人爱。但这一切并没能阻止他向前的计划,他还要继续完成自己的“职责”。循着来路,去找终点。
第二段感情,于连同自己斗争。这一次他是输了的,输给了避之不及的浓浓的爱,无法掌控的情感。我们能把控制自己,控制对方,控制彼此的的感情当成爱吗?这讨厌的控制欲从何而来呢?战胜对方或者服从对方带给自己的又是什么呢?若能带来成就感,获得尊重,那么什么是成就感?什么又是尊重呢?最后不还是要独自一人。
于连最后因刺杀瑞那夫人获罪,坐牢,两位爱人都来探望,奋不顾身。这时候他什么都没有了,但他什么都不需要了,所以他可以死了。
于连身上流的是司汤达的血液,不知道司汤达是否有于连这样勇敢和幸运。
哎!青春的恋爱就像
阴晴不定的四月天,
太阳的光彩刚刚照耀大地,
片刻间就遮上黑沉沉乌云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