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村权异化”关键在于扩大民主
部分基层干部和农村问题专家认为,防止“村权异化”,一方面要靠在“选后”加强对村官制约,更重要的还应在“选前”、“选中”加强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让群众的民主权利落到实处。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在充分尊重群众意志的基础上,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党管理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也是一个重要原则。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既要肯定人民群众的重要性,又要强调党组织作为领导力量的必要性;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既要保证群众享有民主权利,又要维护党组织的领导权威。在村民决定村里重大事项时,要善于把党的意志转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善于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吸收为党组织的决策依据。只有这样,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在农村得到真正贯彻,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才能得以巩固和确立。
夯实物质和精神基础。一方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发展程度影响民主的发展程度。要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当务之急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社会化、现代化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力求实现横向经济平衡发展,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提供物质保障,让民主不再在“物质”面前苍白。另一方面,群众的受教育程度与民主政治参与程度成正比。当前,广大农民文化水平偏低,民主素质不高,主人翁意识不强。民主意识不是自发产生的,需要教育和引导。要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公民主人翁意识教育,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还要进行科学文化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摆脱陈腐思想束缚,增强其自主能力和参与能力。同时,良好的民主素质和民主习惯只有在民主政治的实践活动中才能真正培养和强化起来。
建立和完善农村民主制度。农村民主建设的实际效果与各项民主制度的规范性是成正比的。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农民有序政治参与制度,建立健全村委会主任竞选制度,完善对当选人的监督和罢免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民对村务工作的建议制度、检举制度、信访制度等。只有制度明确,程序完备,渠道畅通,才能保证农民各项权利的实现。应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和约束工作,规范其行为,增强其依法行政的观念。对村干部不依法办事、独断专横、破坏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从实践层面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法制宣传和建设力度。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只有走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才能克服政策的随意性、工作的盲目性,保证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顺利进行。首先,要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村民自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次,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深入持久地法律宣传,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村委会成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再次,要加大执法监管的力度,确保村民自治在法制的轨道上正常运行。
作为亿万农民的“民主培训班”,村民自治对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的重大意义不言而喻。顺利推进村民自治,必须坚持保障和不断扩大村民的民主权利,如此,村官的权力才能受到有效制约,村民自治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文/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