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绽》好看吗?经典影评10篇
《破绽》是一部由格里高利·霍布里特执导,安东尼·霍普金斯 / 瑞恩·高斯林 / 大卫·斯特雷泽恩主演的一部犯罪 / 剧情 / 悬疑 / 惊悚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影评,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破绽》影评(一):我所不能理解的结尾
这的确是一部很吸引人的电影,演员阵容,开篇布局。
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个当着证人面杀人一个当着警察面承认杀人罪名的人如何逃脱审判。
一直到最后,老头子抛出一案不二审论。
年轻的律师说,以前审你是以谋杀未遂的罪名,现在,你关掉了你老婆的维生设备,你老婆死掉了,就可以以谋杀的罪名可以来审你。
我就不懂了。
当然我是一个疑似法盲。
我回过头来看过程。他射了他妻子一枪,他妻子重伤,因无证据支持审判判决他无罪释放,按照法律规定,作为丈夫他有权要求医院停止妻子的维生设备,医院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这一要求。然后他妻子死亡。
他妻子从重伤到死亡这一过程完全是合法的。
如果说,因为前面这丈夫是有谋杀动机从而拔掉维生设备导致这一过程非法的话。那么你必须证明前面那个谋杀未遂的罪名成立才行。事实上,就这个罪名已经判过无罪释放,不能再起诉第二次。
如果起诉谋杀,那么针对的应该是拔掉维生设备的行为。虽然这个过程显然是合法的。
不是法律人士,但我认为,即使在提起谋杀诉讼的过程中,也应该是避免提起第一次谋杀未遂诉讼的相关事情,以免影响陪审团的判断。
法律的事情也许是很复杂,非我辈能理解。
但是拿个比喻来说,也许不恰当。一个人要杀另一个人,结果把他打成了重伤,因为证据不足,法庭宣判无罪了。若干年后,因为这个伤一直没痊愈这个人死了,然后就可以无视一案不二审的规定。重新开始起诉他了?
无法理解。
《破绽》影评(二):破綻永遠只有一個——————嗎?
日本的偵探都喜歡發明一兩句口頭禪,在結案之前幽幽地說出來,緊接著是“廣告之後謎底揭曉”。
這部電影的兩位編劇Daniel Pyne和Glenn Gers大概想說的就是“破綻永遠只有一個”,但是抱歉,你們二位跟三谷幸喜實在不是一個水平的,雖然影片的開頭很像古畑任三郎。
大明星亮相,幾個鏡頭交待了兇手的個性——那個怪機器和快車,他和被害人之間的關係及犯罪動機,這部分Gregory Hoblit還是處理得很利索的,帶出了一點風格,但也犯下了第一個錯誤,廣告之後就要說到。接下來就是大明星有計劃有步驟臉不紅氣不喘心照跳地殺人,然後處理案發現場,警察登場。
我正哼著屬於古畑的調子,結果沒看到那輛貴得要S的自行車,卻看到了之前的姦夫拿著槍登場——眨眨眼睛——沒錯,正是姦夫,他好像不知道裡面住的是他的淫婦——歪歪腦袋——對了,姦夫和淫婦好像用Smith夫婦相互稱呼的,好有創意。
導演省去了中間兩方交涉的過場,給人感覺是美國真不愧是恐怖事件的寶庫,美國警察就是適合暴力型罪犯,思維都跟人家兩樣的,園丁聽到了五聲槍響,正常人一般都以為裡面發生謿噶耍琒WAT一開口就是“人質案”。
姦夫一進門就被正牌老公耍得團團轉。導演用的鏡頭大約是想讓觀眾覺得Hopkins要KO了姦夫,但是不可能嘛,兇手之前做了那麼多準備工作難道就是為了襲警?這個懸念一點也不驚險。
廣告結束,說回到導演犯下的錯誤——就是讓我等觀眾早早就知道這個是姦夫,所以我們很自然也就開始懷疑起姦夫的智商——只要是IQ>70的,一看淫婦被老公槍擊,第一反應就是“哎呀,被抓姦了!”他倒好,直到在庭辯時被踢爆之前,都是一副“俺不清楚兇手的殺人動機”的無辜(無腦?)樣子,更BH的是警察和檢控官竟然也都沒想到要問這個問題,也沒叫兇手在供狀上寫下來。難道因為演兇手的是Hopkins,所以他殺人就不用理由了?你們全都看過Hannibal三部曲是吧,看出Hopkins就長了一張以殺人為樂的臉孔?
一出好戲,除了要有狡猾的狐狸之外,也需要聰明的獵人配合,我等扼腕配角姦夫的智商一低至此,只怕是沒有建設只有破壞的份,只好雙手合什,希望另一只影帝配做Hopkins的對手。
接著又是幾個場景,Ryan Gosling出場了,少年得志的花花公子,油腔滑調,好強爭勝,還有點漫不經心的小毛病。仍然是很利落的,但此為止,這部電影的豹頭,也就是最好看的部分就全部結束了。
Hoblit以前雖然拍過Hart’s War,讓人誤會他擅長法庭戲,其實細想年年那部戲還是人性之爭要多些。Hoblit大約是喜歡這個調調吧,所以滿不在乎地又讓Hopkins去自辯,也不管他飾演的角色並沒有受過什麼法學教育,跟有99%勝率的金牌檢控官完全不在一個檔次上。庭辯的戲自然很少,也頗無趣,Hoblit把全副心思都投入到兩位男主角私下的較量上去了。
說是較量,其實互動也是很少的。要說關鍵只有這麼兩點:
一是Hopkins說“每個雞蛋都有裂縫。喂,小子,我抓住你人性上的弱點了,你是個好勝的傢伙”。
二是兇器在哪裡啊?兇器在哪裡?兇器就在那……
這仍然是導演犯下的第一個錯引發的多米諾效應,就在警察報告說找不到兇器的時候,我就知道兇器是如何消失的。我想所有人只要在那部分閉目想上十分鐘,回顧之前的犯案過程,都能想到兇器在哪裡。但Gosling偏偏想不到,固執地認為“兇器一定在房子裡”,但警察明明就找不到嘛,你的腦子是沒有拐彎的對吧。
於是乎,這兩個關鍵就起了衝突,Gosling找不到兇器就一直處於下風,我不知道Hopkins是怎麼在一個照面之後就肯定他是個"winner",我反正一直也沒看出來。
法庭戲拍得很糟糕,那Hoblit擅長的人性的分析上呢?這就要說到兩位主角的表演了。
Anthony Hopkins爺爺比起前幾年,頭發更白,皺紋更深,老人斑更多,行動也更遲緩了,所以導演也捨不得讓他大動,一出戲碼就全在那雙仍然藍得沒濕上一絲灰暗的眸子上。
我在想,換一個人來演他這個角色,說不定會處理成很陰險或者很狡猾或者很表面化BT的形象。但Hopkins用很頑皮的方式去演,是真的頑皮,電影院裡一直在笑,那樣的眨眼,那樣的微笑,那樣的問“我叫你Willy可以嗎”?像是小孩子突然得著了玩伴的高興。看《少年漢尼拔》時,雖然那是個帥哥,但我仍然堅定地站在公平法律和月亮的這邊,但看到Hopkins老爺子那麼興高采烈的BT時,就想著把整個世界都送給你顛倒著玩才好呢。
可是這部戲適合這麼演嗎?但不這麼演卻又要怎麼演才好呢?兇手送蛋殼給檢控官,臨行前打電話給他,那麼得意洋洋的戲碼,本來留給演員選擇的餘地就很少。他是演慣了Hannibal的,這樣似乎也很好,只不過此番又老了些,反倒演出驕傲自得的少年心性了。
另一邊的Gosling,大部分時候表現得像個醉漢。這也怨不得他,編劇安排到他手上的籌碼太少,不足以和這麼老奸巨滑的兇手抗衡,導演只好去拍他如何把妹,如果在職場上得意了又失意,如果在妹妹和老闆兩頭的壓力下,那深藏在狡猾的外表下的善良的小宇宙爆發了,決心去代表月亮。
這還是走Hoblit擅長的人性化道路,但路卻不在腳下,而且崎嶇得很。
Hopkins演的兇手也不是為了樂趣或者愛好或者痛苦的少年時代去殺人,只不過是被老婆戴了綠帽,所以要代表太陽上的黑子懲罰姦夫淫婦而已,做法雖然冷靜聰明到常人所不及的地步,但從動機看並不是什麼人性上的陰影。而Gosling也不能像紫龍一樣撕個衣服什麼的明志,我就弄不清他的小宇宙是幾時爆發的,其光明得毫無緣故。我還沒回過味來,他已經坐在淫婦的床邊給她念詩了。這一章要出個題目的話,大概是“人性的證明”,後面還要打個問號。
其實要是僅僅以“好強”的角度出發,真的讓Gosling去應驗Hopkins的判斷,為了不認輸所以不擇手段地和兇手鬥下去,反而會讓人看得明白些。
最後的結局處就是另外一個破綻了,因為兇手一開始應該就是打算把淫婦打死的,不可能不考慮到這個問題。卻因此被抓了包,橫豎也是說不過去。只不過美國的電影統統是要代表月亮的,就連Hannibal在大屏幕上也不能如小說裡一樣抱得美人歸,反而要用一條胳膊來贖罪,更何況這樣一般的BT,有個開放式結局就算很給面子了。
這部戲剛剛出海報的時候,我就在電影院前邁不動步了,拉著同行的人兩眼放光地大叫“爺爺又跑出來了!”,被人很鄙夷了一番。
後來的幾個月,每次去看電影,總要嘮叨“預告片怎麼還不出?”
真的看到預告片,就踴躍地想看電影,主要就是為了看爺爺還能健健康康地在鏡頭前優雅地殺人,然後端一杯紅酒和警察小子們玩上一陣,這樣我就很高興了,說明老爺子身子骨還強健。
所以這部片子,雖然案子的破綻有很多,兩大影帝的對手戲也不夠豐富,但還是看得很高興。中間有一幕,是Hopkins在和Gosling說雞蛋,導演鏡頭一滑突然去拍Hopkins的手,在一注光源下這麼搖啊轉的,不知道多少人和我一樣想到了歌德堡變奏曲,呵呵,難道導演是在向Hannibal致敬嗎?可惜編劇的水平不可同日而語啊,對手如此愚蠢,也就顯不出我方有多麼狡猾了,可惜。
《破绽》影评(三):停止叫嚣意识形态,回归电影本身
有些人看见日本片就骂,有些人看见法律片也骂。这容易使人转移了视线,看不到事情本身。本片名为破绽,讲的就是一个自以为天衣无缝杀人陷害的老头最终反而被找到破绽的过程。法律的环节只是交代情节的必需。
没错,欧美法律体系的特点,影响了本片的主线进程。但是,本片却没有强调法律程序本身对事件的决定性作用。起决定性作用的,仍然是谋杀者天衣无缝的设计和原告律师浮躁的心态。
我们看到,年轻律师因为轻视了案件而败诉,最终不得不翻开法律课本,老老实实从头做起。也正因如此,他才利用了一罪不两判的法律规定,另辟蹊径,反败为胜。这正是应了一句古话:失败乃成功之母。
换一个角度,自以为是的谋杀者因为做足了功课,成功为自己辩护,一颗子弹杀掉一对奸夫淫妇,逃脱了法律的惩罚。但也正因如此,骄傲的态度让他忽视了自己的破绽,最终阴沟里翻船。也应了另一句古话:成功乃失败之母。
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道理,但本片得以精彩的诠释出来。诸君何不停止意识形态的叫嚷,回归电影本身。
《破绽》影评(四):藏得挺好的裂痕
知道霍普金斯总是最拿手这类老谋深算神经兮兮的"坏蛋", 得承认我是冲着胡子剃干净了的Ryan Gosling去的,还搭上个一直以来就觉得美得不可方物的Rosamund Pike.
片头就交待了凶杀案发生的奇因经过,顺便故意漫不经心埋下日后整个case裂痕所在的伏笔。剩下的大部分篇幅就是看一老一小如何在剧情中,在表演上斗法。
前四分之三的故事铺陈里,Ryan饰演的年轻律师Willy从原本春风得意左右逢源的事业爱情中被逼得抓耳挠腮连连后退直到死角,不过电影尽了最大努力去避开“热血方刚却过于理想化因此坚信真理所以勤能补拙”的律师角色套路,Willy开始被修理得措手不及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三心二意并没有对案件给与足够重视。他是一个有事业野心,有大智慧亦有小聪明的现实主义者,随着对手Crawford(霍普金斯)计谋滴水不漏的老辣本色渐渐显露,Willy最适合于律师的那种坚持正义,坚持以正义的手段去赢得正义的公平的品质才一点一点的展现在观众面前。这种随着剧情铺陈而逐渐挖深人物性格的表现手法更具有写实风格,也更容易让人对角色产生亲近感。
Rosamund Pike扮演的Ryan的女上司兼女友,一个更加实际的律师。这个角色除了给电影在斗智斗勇的氛围里增加一些女性气质外,也是为了衬托Will品格中那难能可贵的坚持正义,坚持原则的部分。
霍普金斯我就不说了,老姜么实在没啥可说的。。。
关于故事本身,在演员精湛演技的互飙之下,情节性的不足是被掩盖了大半。比如导致整个案件情势急转的“fracture”真是过于刻意兼薄弱了,就那么一个点,足以影响甚至改变整个案情,并且,一堆人来回找来回找死活找不出,非要设计成“就藏在眼皮底下”的效果。。。羞愧的是太久不看此类型片,俺脑子也秀逗了,也非要等到出现换错手机的那个情节才恍然大悟这个“fracture”这个转折点被导演藏藏掖掖的放在哪儿了。。。给自己留点儿面子不如就夸奖一下导演藏得好吧= =|||。。。
还是很欣慰Gosiling的选片眼光的,顺便欣慰下他跟俺喜欢的美女Pike来段姐弟恋还挺有火花的呢。
摘录一段片中Willy给受害人念的诗,个人很喜欢:
Do you dare stay out?
Do you dare go in?
How much can you lose?
How much can you win?
And if you go in, should you turn left or right?
Or right and three-quarters? Or maybe not quite?
You can get so confused...
that you’ll start in to a race...
down long wiggled roads at a break-necking pace...
and grind on for miles across weirdish wild space...
headed I fear towards a most useless place...
the waiting place.
For people just waiting.
Waiting for a train to go...
or for a bus to come...
or a plane to go...
or the mail to come...
or the rain to go...
or the phone to ring or the snow to snow...
or waiting around for a yes or no...
or a string of pearls or a pair of pants...
or a wig with curls...
or another chance.
《破绽》影评(五):请你自我感觉不要太好了!
冲动是魔鬼
为什么安东尼·霍普金斯扮演的角色能在第一次上庭的时候取得绝对的胜利?因为前期的细致计划,以及绝对的冷静,以至对手在法庭上做出了不冷静的行为。
为什么诉讼官第一回和完败?
因为个人诉讼战绩优异,又要去新的大公司,个人感觉沾沾自喜,骄傲得意,这也是男主角选择他的原因。
为什么案件结束了,还会给诉讼官翻盘?
男主角自认为完美了,失去了原先缜密的思路,骄傲了,当胜利来临的时候,还要去打个电话去刺激失败者,炫耀自己的胜利,导致失败者死咬不送口!
看了这个电影我学到一点,什么时候都不要自以为是,做人要低调,当你在对手眼里是“弱势”的时候,说明你有机会了,这个叫装猪吃老虎。
提几点个人认为的破绽:
1:关键换枪的可能性破绽
a:上过男主角老婆的警察,一定第一时间出现在案发现场吗?万一由别的警官来怎么办?难道要点名这个警察来么?
:两把一样的枪难道很难发现吗?这个细节当事人一直没注意么?要知道他甚至准备了一把做伪证的枪!难怪要自杀了,这么冲动(法庭上去打人,汗!),还没脑子。
c:我个人觉得用换枪的方法实在过于冒险,还不如像诉讼官说的,去弄个氢气球放飞的好!
2:主要证物包括枪和子弹,子弹怎么没想到呢,他老婆死的时候尸体谁处理的?我不知道美国人的习俗,我想在中国这个不是问题,火化了在骨灰里就能弄到,而且那时候主角还是处在无罪状态,完全有这个条件。
3:即便重新审理也未必能定罪,还是有翻盘的机会,子弹只能证明是哪把枪射出来的,但是枪的主人都自杀了。这里面能编不少故事。
总结:戒骄戒躁,夹紧尾巴做人,胜利了别去炫耀,要学会装B!
《破绽》影评(六):挑衅
多年前有过一起杀妻案,闹得沸沸扬扬,被告是位著名的橄榄球明星,最后被宣判无罪。后来看到新闻报道,说这位老兄打算出版一本书,要以虚拟的口吻来叙述当年的案情,书名叫《假如是我干的》。
和电影中的托马斯一样,逃脱法网后再对司法制度进行一翻挑衅,可以在心理上带来极大的满足。托马斯的嫉妒和报复心理当然是杀人的主要原因,但策划一起完美谋杀的成就感,何尝不是犯罪动机之一呢。
电影结尾处,威尔又一次坐在控方律师席上,开始发表他的控方陈词。别以为正义就此实现了,想一下那件真实案例,恐怕结果未必乐观。找到了一颗子弹,即使弹道测试能证明凶器,就能证明蓄意谋杀吗?这不过是另一场智力游戏的开局而已。
《破绽》影评(七):我是不是品味太低了
看了这部片子
我真的觉得很不错啊
看到前面不少贴子讲老霍老啦
片子故弄玄虚
这破绽太烂啦
这破绽不破啦
我是不是品味太低啊
我觉得这破绽挺细微
最后俺们小律师看到两个手机悟到的时候
我都没反应过来
等到律师跟老霍挑明是我才意识到
最后老霍说同罪不二审时
DA拿他没辙时
我还想着这片子原来真是顺应坏人不死之潮流
让坏蛋逍遥法哇呢
可beachum缓缓说newnewnewnew一切都是new的时候
我还居然才释然
心中的正义感还小小的感到伸张了一下
最后要说
这片子真不错
我坐了2小时一点不觉得闷
很棒
!!!!!!
《破绽》影评(八):并非流水
一开始完全冲拔叔看的 不知道为什么拔叔很多电影都比较小众 《破绽》、《证据》还有很多都仅是7分多 不过很多坚持看完还是很不错的我发现这几部只有7分多的电影 很多都是属于慢悠悠的节奏 这其实很致命 而说到破绽 其实并非很多所说的烂 流水账
不可否认 影片节奏确实有些拖拉 加上慢音乐 节奏十分缓慢 然而 许多被认为无关叙事的情节其实还是很有必要的 片子是一个人性和智力游戏 高智商人的心理游戏 我大概讲述几点吧
1 玻璃球装置 整个玻璃球装置的设定被认为无关故事发展 但这也是体现拔叔思考的证据 同时我认为这个装置很明显的表现到拔叔的上帝控制权 能掌控所有玻璃球运动 (可能这是一个现代主义观点 过分解读 然而一千个哈姆雷特不是吗?
2 高司令的情侣关系表现和伍顿辛斯的描写 这一段主要其实是体现了高司令在接受拔叔案子的时候 嚣张的气焰 拔叔也正捉住了高司令想赢这个缺点 才能让高司令在法庭上打败 其实之前已经有一个伏笔 第一次与女友见面 她们的对话有一个说到为什么凯文输了 因为高司令利用凯文 所以凯文毫无准备的开庭 因此一败涂地 (个人觉得女友是可有的设置 但是她代表了伍顿辛斯
3 既然说这是游戏 拔叔享受其中 自然是因为他有绝对掌控权 所有人与物都在他手中 本来是容易猜出的谜底 但是拔叔的完美犯罪在于可以利用所有人的心理和性格去让别人配合自己完成犯罪 而至于大家都是怎么配合的 自然就需要静下心去看片了
导演不会设置太多无关情节于叙事之中 即使导演有一个冗长叙事 也不代表全部都是流水 商业电影就是想把观众按在凳子上目不转睛看的 本片也是 很多细节都是配合故事的(当然除了极烂片和实验电影外
《破绽》影评(九):天网恢恢,疏怎会不漏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当然描述的是一个理想的乌托邦,是人们对于法律和正义的美好愿望。天下没有不漏鱼的网,能一手遮天的,不是天网,似乎只有锅盖。
正如这部电影的情节,尽管编剧的构思缜密精巧引人入胜,但也并非毫无破绽;更如美国自我标榜的法律体系,越是想要尽善尽美,越是自缚手脚,武功尽失。
实在爱死霍普金斯那一眨眼的风情(想过用智慧、深邃或是意味深长来代替风情这个词,却发现非风情不能表达爱死情绪的强烈)。也许高智商罪犯都喜欢玩老鼠捉猫的游戏,当Ted屡次以蛋壳或是钟摆来提示年轻的Beachum,谁知道他不是也隐隐盼望着棋逢对手酒逢知音?
eachum这个角色的类型与性格设置应该也很现实,各个城市里都充斥着这样一帆风顺踌躇满志准备大干一番的年轻人,直到他们真正遇到命运的挑战。大多数人会选择妥协,回避,绕上一个小小的弯然后继续锦绣前程;而只有少数无畏勇敢有坚定信念的人才愿背负前途命运放手一博,然后,不成功,便成仁。
有这么一种电影,明明你在开头就猜到了结局,却仍然对中间的过程充满好奇不能自已。而事实上,它也会以巧妙的构思意料外的情节来回报你。就象人生必然以出生与死亡作为始末,但谁又愿意放弃走上这么跌宕起伏充满意外的一段呢。
《破绽》影评(十):到底几个人看懂了这部电影?
真的是高智商电影,要看懂不光要有点智商,还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绝对是上乘之作。说是烂片的朋友们,拜托你们看完此文再看一次电影
安东尼第一次被起诉时,罪名是谋杀未遂(他老婆还没)。因为没有证据,他被无罪释放
第二次起诉时,老婆已经死了,他的起诉的罪名是一级谋杀罪,一个新的case,新的罪名,并不违法一罪不二审的原则,当然不能起诉他以拔掉呼吸机来谋杀,这样又要重新收集证据,起诉他枪杀老婆致死,枪和子弹的证据都找到了
记得第一次安东尼已经认罪(confession),为什么法官认定他的认罪书无效吗?这就是毒果原则(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 因为逮捕他并让他签署认罪书的警官和他有私人恩怨(给他绿帽子),法官有理由怀疑他用逼供等非法方式取得了认罪书, 这就像毒树上长出的果子一样也是有毒的,如果基于这份非法取得的认罪书进行合法的审判,那审判的结果也是非法的,所以认罪书不能成为审判时的证据,小高只好从新去找证据。
美国的法律就是这么搞笑,案发现场就有两人,其中一人中了枪,那开枪的必然是例外一个人,这是常识,全世界人都知道。但是常识不能说服陪审团,只有证据才能定一个人的罪。
犯人自己的口供当然是重要的证据。但美国法律对于口供的使用是十分谨慎的,著名的米兰达条例(有权保持沉默。。。)就是为了防止嫌疑人被非法逼供,自证其罪。美国法律严谨到感觉是在保护凶手,很多情况下就是大家都知道凶手就是他,但如果没有证据,能再法律程序上证明他的确是凶手,说服陪审团,那他还是不能被判罪
此片中的安东尼就这是这样钻了法律的空子,在犯罪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差点逍遥法外,其实这种事情在美国屡见不鲜,最著名的美国”辛普森案“,大家兴趣可以去查查,嫌疑犯在判无罪后,竟然出书描写自己的作案过程,简直是对美国司法制度赤裸裸的挑衅和嘲笑
但是这美国的司法制度真的如此不堪吗?嫌疑犯作为一个个人或组织,与整个国家机器比起来还是太渺小了,为了保证嫌犯的权利和审判的公平,制度上必须严格限制国家对于司法权利的使用,从而达到某种意义上的公平
想想要是片子中的案件要是发生在中国,检方哪会辛辛苦苦去找什么枪,直接让安东尼3天不能睡觉,估计他自己就全招了,直接枪毙,皆大欢喜。然而这种制度虽然枪毙了一个安东尼,却会制造出无数个窦娥冤
为了公平,我们只好放弃一部分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