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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还需对症下药

发布时间:2022-11-20 02:32:54

  6月12日,德阳市纪委在其官方网站通报涉及“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绵竹市城管局某办公室主任于5月3日下午6时许,驾驶公车前往市内某火锅店与朋友聚餐,被绵竹市纪委暗访组发现,绵竹市城管局给予其警告处分,免去其主任职务。(搜狐新闻6月14日)

公车只能用于办理公务,不能用于个人私事,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本不用反复强调。但在以往长期的过程中,由于特权思想、官僚思想、享乐思想和侥幸思想的根深蒂固,公车在用于办理公务的同时,更多时间用于了领导干部、办公室主任和领导司机办理私事,在“圈内”大家都默认一个规律或规则,就是一辆公车有三分之一时间用于办理公务,三分之一时间用于领导私事,三分之一时间用于领导司机私事。在深入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今天,在治理“四风”的当下,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和个人公车私用,对相关规定要求置若罔闻,彻底暴露出他们以往我行我素的本质,足可见其群众观点之淡薄,组织纪律之松弛,令人愤恨。

在相关通报中,公车私用一直高居“四风”问题前列,成为“四风”整治的重点。一些地区和部门,针对公车私用也采取了思想教育、节假日封存、纪检监察部门暗访等方式。在此情势下,为什么还会有人阳奉阴违、顶风作案?那就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对症下药,违反成本低。

笔者认为,要治理公车私用,就要对症下药,最主要的是发动群众的力量,将公车置于大庭广众之下,让广大群众来监督公务用车,这样既缓解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不足的矛盾,也让公车私用无处可藏。具体的做法,一是对公车设计张贴统一的标识。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统一设计一个公车的标识,并将标识统一贴在公车的显要位置,让群众一看就知道该车是公车。二是在公车上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在公车的显眼位置,张贴公车使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或纪检监察干部联系电话或当地纪委、监察局电话,让群众知道向谁投诉、怎么投诉。三是严肃处理不张贴标识、不公布监督电话的行为。发现公车不张贴标识、不公布监督电话的,按公车私用处理,并追究公车单位相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形成不愿为、不想为、不敢为、为不起的氛围。

政策是生命,方法也是生命。只要分析准了病因,对症下药,公车治理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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