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政权才能便民利民
简政政权才能便民利民
取消下放新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项,将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并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最近一次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把目光聚焦在“放权”。(人民日报,6月25日)
简政放权如何成了当下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话题?一份数据很能说明问题,全国新登记企业从2012年的196.09万户增加到2013年的250.27万户,同比增长27.63%。而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也从2012年的5494.77万户发展到2013年的6062.38万户,同比增长10.33%,增速为5年来最高。
这些数据说明了什么?说明经济的高速发展已经大大超出行政机制体制适应的节奏,面对日益扩张的市场主体,是否每一项事关企业生存发展的事项都要政府的手来管?即使真想管到位,也会有心无力。权力把关的确为市场准入的严格审核起到质量保证和风险防范作用,但随着国家转型升级,有必要对旧有政府权力制度做深刻剖析。事实上,许多审批权已经无关痛痒,淘汰这些审批事项,不但不会给国家造成任何损失或增加任何风险,还有助于激发市场活性,让企业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将更多精力和资源投入到自身发展壮大的过程中。
事实上简政放权已成为自上至下各级政府的共识,在十八大以来,放权成为政府改革、加快职能转变的核心,成为全面深化过程中的攻坚战。从中央各部门到地方,在简政放权的潮流中根据中央的改革精神因地制宜,强力推进各自的放权计划。不但下放一批、减少和取消一批,更是一切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创新方法,建立集中审批机构,将关系民生的重要审批功能集中起来,减少群众冤枉路,让群众少流汗。
简政放权不能一刀切,需放活管好,管放结合。放和管只是手段,如何让市场激发出活力,便民惠民才是根本目的。而如何管好放活?其分寸难以掌握,需从顶层设计,厘定“放”和“管”的边界,在实现政府服务职能、最大的便民利民的同时契合中央的改革精神和政策法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