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应当自觉排斥畸形的尊卑观念
安徽合肥市一家小区门口,一名女司机试图驾车从大门出口逆向进入小区。在受到值班保安拒绝后,女司机下车与保安争吵,并辱骂保安为“看门狗”。争吵之后,65岁的保安倒地不起,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后经记者调查,女司机原来是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一名科级干部!(人民网 11月19日)
俗话说,职业无贵贱,工作无高低。尊重所有劳动者,对他们的工作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我们文明社会所提倡的新风尚。然而,因为自己的行为违反常理,被尽职尽责的保安人员劝告后,非但不及时纠正错误,反而因为自身畸形的尊卑观念去唇语相讥,这是可怕的言行。更让人费解的是,当事人居然是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的干部,虽说致保安气绝身亡,有一定的偶然因素。但看似偶发事件的背景,却不能不令人深思。作为从事中小学德育教育的科级干部,其本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不尊重他人劳动,拥有畸形的尊卑观念,无疑是思想作风出现了问题。
当前,正是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时期,各级干部都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这名干部的言行使得她本人接受的教育成果荡然无存。当事人畸形的尊卑观念使得年长的保安成了一条任其训骂的“看门狗”,以此类推,省级干部看待市级干部、县级干部、乡镇干部都有了这种畸形的尊卑观念,干部队伍会出现不和谐音符,各级干部若又将这种负能量层层传递到最基层的办事群众面前,这岂不更可怕?
我们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纠正机关作风,纠正错误的尊卑观念。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按照入党誓词,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原则开展工作,排斥错误的尊卑观念,真真切切的在工作和生活中都体现出党员干部应当具备的先进性。
作者:豫署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