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打黑英雄”还是“黑社会保护伞”
2012年3月2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黑帮老大聂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聂磊被判定的罪名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和窝藏罪等。
次年9月17日,聂磊在青岛被执行死刑。
青岛市警方铲除聂磊黑社会集团期间,其侦查任务主要由市南区公安局长单果潍及其打黑专案组部署、执行。
在黑老大死刑判决下达后不满2个月,案情发生了戏剧性的逆转,曾经指挥打黑的公安局长被指控包庇、纵容他所打击的黑社会。
2012年5月4日,山东检方以涉嫌受贿罪刑事拘留单果潍,5月18日宣布逮捕。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临沭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于次年7月15日移送审查起诉。
2013年11月8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案审查起诉。起诉书罗列三宗罪,起诉书显示,单果潍被诉三宗罪:受贿、贪污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今年11月4日,单果潍案一审第五次开庭。今天凌晨,单果潍的辩护人王誓华在其认证的微博发表了一篇《万言书》,王誓华称《万言书》是单果潍亲笔所写,其中写道:“我莫须有地被迫害诬告成了聂磊黑社会的‘保护伞’。(凤凰资讯 11月10日)
今天看到这样一篇现实版的警察与黑帮故事,让人不由联想起平时所看的香港片,戏剧源于生活,生活却永远比戏剧更加精彩和残酷。
如果说单果潍真的如他所说的含冤,那么聂磊毋庸置疑后台强大,所以会有网友认为是打击、报复。那么包括检察院都有最黑暗的、令人发指的内幕。
如果说单果潍被指控的三宗罪“受贿、贪污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件件属实的话,那么他在打黑除恶之后,沦为囚徒,只能说是罪有应得。
是“打黑英雄”还是“黑社会保护伞”,孰是孰非,或者我们只有等待暴光后的进一步结果,相信总会有事实的真相。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方略实在是势在必行的,依法治国就是要依法行政,保障人权。在某种意义上,法治就是程序之治,依法办事就是依照程序办事。我们期待着每个行政者都要有法治的理念,勿滥用公权,自觉遵守程序,让我们的社会良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