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妾与小三
在硝烟弥漫的爱情保卫战里浴血奋战的家庭主妇们,向全国的妇女同胞空投来檄文,血泪控诉了“小三”的N宗罪状,其中“罪莫大焉”有四:
一、挥霍你的存款。
二、霸占你的房子。
三、睡你的男人。
四、打你的小孩。
是可忍,孰不可忍?此四宗罪,宗宗触目惊心,宗宗令人发指,令广大妇女同胞感同身受继而义愤填膺,纷纷加入与“小三”有不共戴天之仇的队列中来。
遂统一起战线,誓与“小三”抗争到底!
然而,男人却依旧笑看春风秋雨,仿佛这事与自己无关。他偏泰然地喷出一口烟来,傲睨自若地说:“承古之庭训:男人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你们允许祖宗妻妾成群,唯独不许我纳个“小三”,纯粹是心胸狭窄!——我不过效法祖宗,“绳其祖武”尔,休要小题大作!”
那“小三”更是不一般,只见她往大街上一站,柳眉横竖,两手叉腰,满脸溅朱。
“连自己的男人都看不好,还相什么夫教什么子?”
“你赶紧撒泡尿照下自己,仔细瞧瞧自己那尊容,……从头到脚,你身上还有那点可以吸引住男人的?”
“大姐,真正爱一个人就是要令他快乐,你扪心自问一句:`他和你在一起快乐吗?'——他跟你在一起简直生不如死!……所以,大姐,求求你了!请高抬贵手成全我们吧!——他只有跟我在一起才不会在人间白来一遭,才能体验纯正的爱情!”
……
家庭主妇听罢,大概反应有三:彪悍者肉搏一团;机智者舌战一番;怯弱者含泪退场。
通常,弱者的角色是家庭主妇——当然也有河东狮吼的强悍主妇。
但女人与女人之间的斗争,一切得归咎于男人,男人又归咎于作祟的两样。哪两样?
一是钱或权,钱(权)在作祟;
二是荷尔蒙,荷尔蒙在作祟。
古时地主老爷权贵商贾等富裕亨达人家可以三妻四妾,也没有哪个法令政策去禁止和限制这些,一切都是光明正大!上行下效也,上梁本来就歪,你还想管束百姓么?——那最高统治者,填一人之欲壑,就昭告天下强掠民女,储三宫六院姹紫嫣红,纳三千粉黛徜徉于后宫。老百姓只不过学“州官放放火”,纳个妾而已。况且,这种小事你能禁得住的么?
而今,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高度,全世界除了若干蛮荒之国和愚昧民族之外,大都采取“一夫一妻制”了,这简直是阉割了需求旺盛的男人的一颗睾丸,大大的限制了“一个正常男人的本能欲望”,甚至暗夜里稍微屏息,竖起耳朵就能听到他们内心的哀嚎……
但纵观古今,纳妾和包小三这种“雅致之事”,是有钱(权)又有闲的男人干的事情,于社会中下层阶级,是不能有非分之想的,你不是那个阶层,你没有那个财力或势力,见了绝色美女——即使对方娇艳欲滴万般销魂,足以令你怦然心动,也必须恪守孔子之教诲: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尤其是“非礼勿动”,切记!
妾和小三比,大部分当妾的是值得人去同情的,因为诸多民间故事和稗官野史,甚至正史,故事里许多当妾的大都是迫于生计而无奈就范的:或卖身葬父,或青楼女子从良,或家境窘迫为父母减压等等。
而小三呢,现代舆论几乎是一面倒,是被道德讨伐的族群。原因是现代社会迫于生计而去当小三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哪怕你去餐厅端个盘子洗碗也是可以谋个生计的呀!当然可能也有真感情的,那未婚的优秀男人多得是,你又何苦去拆散他人的家庭呢?你说对方家庭不幸福,你说自己是耶稣基督,天命就是为了拯救那个苦难中的男人,可如果对方离了婚再投奔你那温柔的怀里,你就不叫小三了呀!——你着什么急呀?
在物欲横流的社会,要不劳而获就能填塞自己那些无尽的欲壑,当小三无疑是走了最快的捷径,只是拿身体交换而已,再说,美人的颜色本来如花蕊,花期一过就凋零枯萎,从投资的角度上看,当小三是最大化利用了容貌价值和身体价值。
但拿身体交换金钱,无论什么年代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即使在当今“笑贫不笑娼”的社会,得宠的“小三”也须将秘密掖着藏着,不然就免不了成为“话题人物”,背后总有带刺的眼光!
庄子曰:“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我发展该观点,认为:“色男不死,娼妓不止!”
小三与娼妓相比,销售的产品其实都一样,只不过包装不同,目标客户群体不同,营销手段不同罢了!
话说回来,苍蝇从来不叮无缝的鸡蛋,作为罪魁祸首的男同胞们,是不是该“克己复礼”一番呢?
写于2010年12月9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