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好色”不为过
曾经写过一篇《男人“好色”不是罪》的文章,有好多朋友跟贴说,这样写对女人不公平,“男人‘好色’不是罪”,那么,女人“好色”也不应该为过。在诸多朋友的提示下,便写下了这篇文字。
从古到今,“好色”并不是男人的专利。李渔老先生在《闲情偶寄》说过,妇人妩媚多端,毕竟以色为主。可以说明女人也有“好色”之嫌。古语道:“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悦己者有同性,更多的是异性的欣赏。正所谓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道理。女人“好色”,与男人“好色”相比,相对来讲委婉一些、含蓄一些、细腻一些、隐蔽一些。女人“好色”,也是欣赏美好事物的一种方式,向往美好的一种希望,何过之有?
“色”,词典上解释为妇女的美貌加姿色,是天生的。但现在社会的进步,“色”也可以通过后天的修改和装饰来弥补先天的不足。女人“好色”,“好”的当然是男人。在女人眼里,魁梧、优雅、高大、英俊、潇洒的男人,当然是女人“好色”时所捉捕的对象了。
一国之君的武则天,在宫中养了多少男宠,谁也统计不出具体的数字。这是一种奢侈,但人家是一国之君,男人可以三宫六院七十二偏妃,且处处留情不守情。女人为什么不能呢?同为一国之主,这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皇帝是选清秀的女子为妃,是“好色”。那么,女皇自然要选帅气的男子为宠,也是“好色”,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武则天再“好色”,也把国家治理的国泰民安,万民称颂啊!
再说寻常百姓家,潘金莲嫁给武大郎,当时是出于无奈。后与西门庆私通,那西门大官人可谓是现在的帅气、潇洒的男人,面对武大郎那样的丈夫,她爱上西门庆是理所应当的。她错就错在后来把武大郎杀了,如果离婚也就没有这样的事了。常言说的好,“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没有王婆出坏主意,这个故事也不会有这样的结局。当今社会,这样的事情也有许多的,好在现在的男人想开了,你这山望那山高,那就各奔前程吧!你有了好的“色”,我也不是找不着。何苦闹出人命,还得找律师打官司,花那些没用的钱。不如用这笔打官司的钱,两人一分,各自好“色”去吧!
当今社会,女人“好色”,已经由旧时代的隐蔽走向公开了。时代进步了,女人的地位相对提高了许多。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人自己打扮自己,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是为了自己的风采,同时又是为了取悦于欣赏自己的男人。都说男人不“好色”,是有病。那么,女人如果不“好色”,是缺心眼儿。美好的事物谁不好呢?女人“好色”,在今天随处可见,而且不像以前那样遮遮掩掩,而是大大方方的去“好”。
一九七九年,日本电影《追捕》的上映,高仓健扮演的杜丘这个冷面男人,在中国立刻火了起来,当时好多女人把他当成心中的偶像。前些年播出的电视连续剧《英雄无悔》,多少女人又把剧中的濮存昕扮演的高天,视为自己心中的偶像。不管电视剧的内容是否成功,高天的形象树立起来了。听好多她的追星族说过:“你看人家高天多有男人样儿!”那种羡慕的口吻,高天简直就是完美男人了。这样的典型的气质男人,哪个女人不喜欢,哪个女人不把他们当偶像?正因为女人这样的“好色”,几次看电影和电视,多花了不少电影票钱,也多用了不少电,如此“好色”,也是为国家做贡献啊!
君不见今天“好色”的女人,在某商品的选择中,就会说出这个品牌的代言人。在同事为爱人买服装的时候,她说:“买陈道明做广告的‘简约不简单’的利朗商务男装。”当她选择这套服装的时候,还说了句:“陈道明真帅。”这也是女人“好色”的一种表现。这样的“好色”,有什么不好吗?至少又给利朗服装公司捐赠了2,000元钱。女人这样的“好色”,可是对国家有利的。
女人“好色”,也给男人制定了更高的做人标准,那就是不要拖沓自己,想成为女人的偶像或者知己,要注重自己的内在修养和外在气质。因为女人“好色”和男人“好色”有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女人“好”这样的“色”,对男人来说也是一个触动,男人为了得到“好色”女人的青睐,就会刻意的丰富自己的内涵和修饰自己的外表,如此也让男人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如此女人“好色”,何曾不是一件好事?
女人“好色”,其实,“好色”的女人不一定是坏女人。在人类审美观的驱使下,“好色”不应该是男人的专利。就我来讲,是一个女人,肯定不愿意与武大郎那样的男人一起观花赏月。我相信,所有的女人都和我有着一样的心理。美好的事物谁不欣赏呢?无论是男人“好色”,还是女人“好色”,都有一个最基础的点,那就是可以随便“好色”,但不可以为所欲为。“好色”的女人,大多数能把握住一点,无论心里如何向往美好,都比较实际,也能把握好这个度。女人,在一定的度里“好色”,很正常,不为过。
男人“好色”不是罪,女人“好色”不为过,大家彼此彼此。男人好女人的色,女人好男人的色,不要把“好色”都想象得那么龌龊。美好的事物人人向往,此天性也。女同胞们!大胆的在适当的“度”范围内勇敢的“好色”,做一个“好色”的好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