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故】知世故却不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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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阅读成为习惯,让灵魂拥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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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三年级,学校开运动会。午后两点,小同学们坐在操场上静候比赛开始,太阳灼烈,等待无聊,我索性把外套脱下来顶在头上,在衣服的遮蔽里念念有词:“再见吧,您——光明的太阳!再见吧,再见吧!”
一个男生跑过来猛地揭开我的外套,大声说:“你在念什么?”
我摇摇头没吭声。那是安徒生童话《拇指姑娘》里,拇指姑娘即将嫁给讨厌的鼹鼠,想到一生就要在不见阳光的地下度过时发出的悲鸣。说这话时,“她的双手伸向蔚蓝的天空,就像要拥抱温暖的太阳”。我看着男生,在心里说,你不会知道的,我才不告诉你呢。
阅读让我骄傲。
那时我已经读过了不少书,大人的书和小孩的书都有。说起来,我童年的阅读之路是倒着走的。幼年算是正常,看连环画和彩色图画书,后者相当于现在的绘本,现在记得的一本是教导小朋友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小朋友自己穿衣服、自己洗小手绢、碗里的饭吃光光什么的,每页讲一种习惯,配一首儿歌。刷牙那一页,儿歌的最后一句是:“笑一笑,露出一口小白牙。”
稍大点,读小学。没书读的年代,只好看大人的书。姑姑是当时的文学青年,写诗,书架上有不少书,我就跟着胡乱读,《红楼梦》《李自成》《郭沫若剧作选》都读。有一本红塑料封皮的《毛主席诗词选》,被小学二年级的我翻得滚瓜烂熟,最喜欢“梅花欢
喜漫天雪”,因为下句是“冻死苍蝇未足奇”。我还在爸爸的抽屉里翻到过一本《欧根·奥涅金》和一本歌剧《江姐》的剧本,前者我一直没翻开过,后者却喜欢得紧,读到特务沈养斋在试图劝降江姐时唱“胆大骑龙又骑虎,胆小只骑抱鸡母”,乐得在床上翻筋斗。
姑姑的书架上其实外国书居多,《悲惨世界》《羊脂球》《战争风云》这些都有。我最爱《一千零一夜》,读完各种惊奇历险记,对山鲁佐德那叫一个佩服:故事讲得好,能保命啊。
真正的童话书是在三年级开始看的,那一年粉碎四人帮,各路外国童书纷纷被翻译上架。爸爸给我买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和《木偶奇遇记》,相比那些后来嫁给了王子的公主和穷姑娘,我更爱那个成日撒谎犯错的小木偶,因为他活脱脱就是我的某些同学。
当然不是相信一只从商店买来的小木偶就会说话、打架、哭泣和从巨鲸腹中解救他可怜的爸爸,小孩子没你们想的那么傻。童年的我只是相信,在世界上的某个角落,我从未去过的某个角落,一定有那么一个名叫匹诺曹的孩子,他经历过的每一件事,在每一天,都真实地、可笑又可爱地发生着。
所以,童年阅读对我的意义,不是对傻白甜生活的憧憬,不是要穿水晶鞋嫁给王子,不是要有玫瑰般的美貌和瀑布般的长发。绝不是。它对我的意义,更在于让想象力噌噌飞涨,渴望去见识更辽阔的世界。所以我会跟小同学说,我有一个叔叔,他们的工厂制造金箍棒和飞毯,金箍棒变大像烟囱变小像一根针,飞毯按下按钮就可以在天上飞!
我不是一个吹牛的小孩,说这个的时候,我就是这么相信的。
时至今日,活在谎言遍地的世界上,我仍然愿意保持天真,愿意让自己去相信,这大概是童年阅读赠我的最美好礼物。要知道,世间好东西太多,人生明亮的底色难求。套用一句被引用过一万次的话,某些被坚持的天真,不过是“知世故却不世故”而已;再套用另一句被引用过一万次的话,某些被坚持的相信,不过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本文摘录于《女报》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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