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 驾――旅美散记(二十三)
在旧金山,与导游谈起“酒驾”,又长了我不少知识,就此单独成篇。
在美国,典型的酒后驾驶被捕过程是这样的:巡警发现一辆汽车行驶不正常,对其叫停。警察摸出手枪,从车后方靠近驾驶员,喝令:“请出示你的驾照、行驶证和保险”。如果他怀疑驾驶员醉酒,他会问:“你今天喝酒了吗?”然后,他要求驾驶员走出汽车,搜身,现场进行清醒度测试。测试清醒度的方法很多。比如,要求驾驶员背诵字母表;在眼前放一支钢笔,让眼球随其移动;单脚站立、走直线等。如果警察认为驾驶员有醉酒迹象,他还会用酒精测试器对其测试,或者将其带回警察局测试。按照大多数州的法律,成年人体内酒精浓度超过0。08%即为醉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如果饮酒者不满21周岁,则不论其体内酒精含量,一律逮捕。酒后驾驶者被捕后,会暂时关押在警局先等其清醒,然后警方会根据其是否初犯、是否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是否有驾车逃逸等行为,决定起诉。如果是初犯,会以轻罪起诉,收到罚单后,需按期到法庭接受审讯;若是再犯,则当场吊销执照,并入狱一年;而对造成生命伤害的酒驾,以二级谋杀罪起诉,最高可适用死刑。
美国政府认定酒后开车的血液酒精浓度标准更是日趋严格,从0。08%降到0。05%,有的州甚至严格到0。01%。严厉的交通执法让美国人聚会时很少喝烈酒。从1993年至今,美国每万辆车死亡率已降到1。7(中国则高于9),在这方面,美国走在了我们前头。
作为“车轮上的国家”,美国在防止交通事故方面的确实积累了不少经验。美国全国联网的事故记录体系和完善的保费计价制度,把开车安全和每个人的经济利益紧密挂钩。夫妻俩共开一辆纪录良好的车,每年只需花不到500美元的汽车保费。而一个有轻微违章记录的单身汉,每年很可能要为擦伤他人车辆等小事故支付好几千美元保费。另一重要经验是严对酒后驾驶。
有一种Bourbon酒,对美国人来说,几乎是他们的一种精神象征。Bourbon酒很有中国北方一款俗称“闷倒驴”的烈酒风范,入口辛辣、刺激,回味却很少,好的Bourbon酒,更有圆润、醇厚的风味,很适合那些豪迈、粗犷的血性饮家。上世纪全美实行禁酒令时期,那些视Bourbon酒为生命的美国酒人,冒着触犯法律的风险,私自制贩Bourbon酒、偷偷聚众分享这种酒的快乐,甚至把Bourbon酒当做货币在黑市里流通。直到第一次经济萧条来临,小罗斯福宣布解除禁酒令。小罗斯福因为也多少有点体谅穷人:失去工作的美国人需要一些快乐,抱有一些希望,至少不要跳楼自杀,这希望的来源便是可以喝上一杯Bourbon酒。也正是这激烈的Bourbon酒,抚慰了困境中的美国人(人生本是无常,至少小酒在握时,还是幸福的)。几十年过去,历史重演。那些被经济风暴击倒的华尔街精英们,也曾抱着纸箱忧伤地走出写字楼,径直去了酒吧――扯松领带,倾一杯以Bourbon做基酒的鸡尾酒,听听Jazz,优雅地买醉,Bourbon酒一度成了2008年全美最红的基酒……也就是这样一个酒国,这样一批酒民,可是他们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得秩序井然。你看看,美国的街道,美国的十字路口,找不到一个交警,却没一个超车的。
平时,我们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美国人却说“法律之下人人平等”。虽然意思相同,但美国人更强调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美国人认为,法律高于一切(你就不能在“面前”,只能在“之下”),任何机关或个人都在法律之下,不能和法律平起平坐,更不能超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