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酸:反腐没有暂停键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2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刘强受贿、破坏选举一案。《人民网》)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刘强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总经理、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抚顺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63万余元。2011年至2013年1月,刘强为当选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利用担任中共抚顺市委书记等职权和影响,采取给予他人财物、打招呼等方式进行拉票贿选,破坏正常选举活动,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客观上存在诱发腐败的多方面因素,从目前我国社会腐败现象来看,权力是腐败的轴心,体制机制的缺陷、制度管理的漏洞是腐败的主要根源,因此,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笔者认为,腐败之所以会发生,一是自身立场的不坚定,经不住诱惑,当道德纠结于利益时,思想的天平最终偏向了利益,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在脑后;二是监管不力,让一部分人有了可乘之机,游走在制度的边缘,形成了根深蒂固的腐败程序和腐败基础,深入了官场的骨髓,所以要想根除腐败需要时间。刮骨疗毒,痛彻心扉,反腐“永远在路上”,哪里有腐败行为,打击的拳头就必须伸到那里,就是要让贪官破了幻想,让蠢蠢欲动的人少了歪念。正如赵乐际说的那样,“要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文/柳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