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如其人的杂文随笔
我写文章有个习惯,从不直接对着笔记本电脑或者手机打字,而是喜欢先用水笔在洁白的纸张上打初稿。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连我自己都不清楚,可能这就是习惯的神奇吧,没有理由,没有原因。
最近甚悦,因为是假期,没有人打扰我,我正可以真正意义上孤零零地坐在岗位室里奋笔狂书。
人狂,书也狂,我写字特别快,具体快到什么地步,我也说不清,粗算一下,平均两秒就能写出来一个字吧,可能还要更快。但字的形态和美感可就保证不了了。快与美,本就是两个极端,不可兼得,除非有人跪舔,声称快书即为美书,美其名曰“另类美”或“狂美”。
可按照一个较为熟悉的朋友的话说,“你写的字,恐怕只有你一个人认得吧。”
这才是朋友嘛,有什么就说什么,直言不讳,既然不认得,就没必要夸“另类美”或“狂美”。然而他虽然没讲我字的好坏,却颇为欣赏我字的笔势,够狂野,够洒脱,够得上大家之风范。
对此评价,我自当满心喜悦,欣然接受啦。
并非自夸,看着渐已由白到黑,由净到乱的纸,那上面出自我手的字的的确确有大家之风范,恰如朋友所言,这风范,就体现在狂野和洒脱上了。狂得无边无际,野得无规无矩,洒的昏天暗地,脱的毫无私避。
人如其字,字如其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字。我能把昨天所做之事忘得一干二净,我也能在刚写下字的瞬间,忘记该字是什么,若非拿起纸来整句复读,将其中的字推敲出来,我都赧然不齿,更怕别人询问。可能这是这种性格培养出了这种独有的笔体吧。
所谓大家之风范一说,除了调侃,亦不乏与众不同的稀缺,都是打印体,又何来大家之风范呢?
这又不禁让我忆起年少时,那是在小学,班里有一个同学写字别提多漂亮了,简直跟字帖上的如出一辙,每回作业,无论什么科目,他的分数都不会低,单单凭借他那手清颖飘逸的楷书,在任何老师眼中,都是名副其实的加分项。我也就奇怪了,就连数学老师都认为他写的阿拉伯数字比我们写得好,真是活见鬼了,上哪儿说理去呀。
还有更奇怪的呢,那就是他每回考试的分数都不够理想,尤其是语文考试。望着考试成绩的分数,我尚且在他前面,除了兴奋和喜悦,还有一丝惊讶和疑惑,“不应该呀,就他那手字,怎么着也能多加它个十分八分的吧。就我写作文那字,哪回不得扣我个三分五分的,这老师,分明就是歧视我!”
后来我问过那个同学,他竟唉声叹气起来。年少的我们,哪个不注重考试成绩呢?就连我这样以睡代课的,不也曾怀着清华、北大的痴妄与梦想吗。
他跟我说,他之所以成绩如此之差,恰恰是因为他那手好字。
我愣了愣,“这不是变相埋汰人嘛。”但我没说,且我瞧他的表情,也没有这个意思。年少的我们,谁知日后务必要修炼的科目不是字体,而是深邃和城府呢?
待他进一步解释,我才恍然大悟,敢情他为了追求试卷上的字体的工整和美感,势必要花费比我更多的时间用于书写,以至于一些数学试卷上的应用题的解答,政治试卷上的作答题的解答,语文试卷上的文章思想的解答,以及分数最高的作文,这些题他有好些还没有作答呢,考试就已经结束了。
智商差不多,审题时间差不多,答题时间却因为字体的原因,他较我慢很多,而我之所以比他成绩高,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他所崇尚的书写极致的精致小楷在平常的时候可以通过增加时间来完成作业、板报,让他成为全班,乃至全年级,全校的榜样,“看人家的字,多美啊,再看看你写的字,跟狗扒拉似的。”
相信不少跟我一样写字潦草的,小时候一定会在父母开了家长会之后,便时常听到父母发出如此之感慨,如此之指摘,不是谩骂,却胜似谩骂。
可笑的是,平常的加分项,却在考试的时候反而成了他的减分项。这种感觉究竟是什么滋味?反正我是没体验过,应该不怎么样。
慢工才能出细活,精致小楷,我还真就没见过两秒出一个的。我也曾练过字帖,什么田英章啦,司马彦啦,还有当时名气最大的庞中华。可练了没几天,便不练了,累,累的手指头都抽筋了,纵使母亲磨刀霍霍,怒不可遏,我也不练。说到这里,还要讲起我的个性,讨厌条条框框,规规矩矩,只想做一个随性而为,放浪不羁的自由人。
那个同学现在混得怎么样了,我不知道,毕竟多少年不联系了。不过即便在那个时候,他能写出那样如字帖一般的好字,我也不会羡慕他,直到现在也是一样,因为我始终认为平常的书写不同于制作,不必怀着匠心,省时才最要紧。
物以致用,拿现在的我来说,一个字要写十几秒,仅是初稿,怕是都要打两个小时,还写什么文章啊。梦想成为作家和梦想书法家,侧重点是不一样的。
对了,忘了说了,那个夸我的字有大家之风范的朋友,竟然给我出了个主意,“小鹤诶,你呢,也别干保安了,怪屈才的,就你这字,就你写字这速度,不妨找份速记的工作干吧,再怎么着也比保安有发展前途啊。”
“速记?”我想了想,还别说,是挺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