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关于家庭责任的热点论据
导语:28日,正月初一,渠县李馥镇,一名两岁的小女孩被人栓在坟场旁的竹子上,小女孩背后还放有一张纸板:这是王某的外孙女点点,也就是王某某的女儿,电话110。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相关信息,欢迎查阅,谢谢!
适用话题:责任,父母,婚姻,家庭,犯罪
2017关于家庭责任的热点论据28日,正月初一,渠县李馥镇,一名两岁的小女孩被人栓在坟场旁的竹子上,小女孩背后还放有一张纸板:这是王某的外孙女点点,也就是王某某的女儿,电话110。天气寒冷,女孩被冻得放声大哭。
坟场附近的群众发现了这名女孩,并报了警,民警及时将女孩带走,并找到女孩的母亲。对于该行为,女孩母亲王某某介绍,可能是前夫为逼自己出面复婚,而将小女孩栓在坟前,目的是“逼自己现身”。
据律师介绍,如果该行为是小女孩父亲所为,其父涉嫌构成遗弃罪,应该受到相应处罚。
据办案民警介绍,1月28日清晨8时许,他们接到报警电话,在李馥镇一荒郊坟场上,有一名小女孩被人遗弃。值班民警夏炳坤等人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约两岁的小女孩被绳子拴在一座坟旁的竹子上。正值寒冬,小女孩在荒郊坟场伤心哭泣,浑身冻得发紫,背上背着一块硬纸板,上面写着:“这是王某的外孙女点点,也就是王某某的女儿,电话110。”
据当地村民介绍,当天清晨,他们突然听到荒郊坟场传来阵阵伤心的哭泣声,寻声上前才发现,小女孩被人遗弃在荒郊坟场。发现这一情况后,村民立即报警。
小女孩是何时、被谁栓在坟场的竹子上的,当地村民都说不太清楚,不过可能在天没亮时,女孩就已被栓在坟场。当地一郑姓村民介绍,当天,小女孩原本被拴在坟前睡着了,周围村民到坟场上坟的鞭炮声将其惊醒,小女孩放声大哭,村民们听到哭声,才发现有人被拴在坟前。
女孩母亲表示 可能是娃娃父亲所为
通过民警调查,小女孩点点被遗弃的地方是其外婆的坟头。其父罗某家住渠北乡,其母王某某家住李馥镇。在点点几个月大时,父母离婚,王某某带走了大女儿,点点则跟着父亲生活。
渠县公安局民警介绍,后经多方查找,警方联系上点点母亲王某某。1月29日,王某某听闻女儿被遗弃的消息,匆匆忙忙赶到李馥派出所,接回了女儿。
小女孩为什么会在外婆坟前,村民纷纷怀疑是其父亲罗某所为。
有村民介绍,当天早晨曾看到点点父亲罗某来过村里,可能是罗某故意将女儿遗弃。家住在距离坟场10米左右的黄某介绍,在当天天还没亮的时候,就听到有停车下人的声音,估计是小女孩的父亲将其带到外婆坟前。
点点母亲王某某介绍,罗某与自己离婚后另外娶了一名女子为妻。在春节前,罗某的妻子悄悄离家出走。随后,罗某多次找到自己,想要复婚,但王某某却不同意,并拒绝与罗某见面。王某某认为,将女儿遗弃在自己母亲的坟头,是罗某为了逼自己现身,和他复婚。
据记者了解,小女孩的父亲罗某无业,暂无联系方式,因此无法采访到他这方的说法。
律师说法:
如确为其父所为 涉嫌构成遗弃罪
四川蓉信律师事务所陈小虎认为,如是小女孩的父亲将其丢弃在外婆坟前,那么小女孩父亲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遗弃罪,按照相关规定,小女孩的父亲为法定监护人,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如不愿意抚养可以和小女孩的母亲共同商定小孩的去处,但是小女孩父亲的行为做得太过,将小女孩丢在坟场,已对其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如情节特别恶劣的,则可构成遗弃罪,法律可判处其父亲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目前小女孩的情况来看,其父亲行为已经涉嫌遗弃,至于是否构成犯罪则需要司法机关查明具体案情后来做具体判断。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认为,如果是小孩的亲生父亲将其丢在坟场,需要警方传唤相应当事人进行询问,小女孩两岁左右是没有自我保护的意识,男子的行为将女孩的生命置于险地。至于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需要以警方调查之后的证据作为判断依据。
看过为了孩子选择不离婚的家庭,有过得好的,也有过得不好的;也看过父母感情不和选择离婚的家庭,有过得好的,也有过得不好的。
其实无论是选择离婚还是不离婚,这都不是重点,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才是真正对孩子有益的?与其在纠结到底离还是不离,不如多站在孩子的角度去思考一下:
孩子到底想要的是什么?到底什么才是真正对孩子有益的?
我们会发现同样父母感情不和的家庭中走出来的孩子,过得好的孩子他们的父母身上存在着这样的特质:
不会打着“为孩子好”的旗帜选择离婚还是不离婚。
虽然父母感情不和,但是爸爸和妈妈都很爱孩子,父母对于孩子的爱不会因为父母感情不和而受到影响。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父母从来不会当着孩子的面去批评指责另一方。他们会告诉孩子“虽然爸爸和妈妈感情不好,吵架,甚至是离婚,这是爸爸妈妈之间的事情。不管爸爸妈妈选择在一起或者不在一起,都不是你的错,这是我们大人的选择。
不论我们选择哪一种,你只要记住,爸爸和妈妈都很爱你,永远永远爱你!”
所以,离婚就该离离,为了孩子不离,又觉得自己委屈,又觉得自己伟大,心里怨恨孩子耽误自己,语言行为上就会表达出来。
不要感动了自己,恶心了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