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孩子!
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何以致演变成一起故意杀人案?据晚报报道:西安音乐学院的大学生药家鑫由于开车撞伤了人,因担心被害人记住车牌号,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情形极其恶劣。
耸人听闻!匪夷所思。然而事实确实如此!
愤怒!凶手竟是如此没有人性!
悲痛!一条鲜活的生命就如此从身边消逝,一个温馨的家庭正遭遇着失去亲人之痛。
震惊!杀人者竟是一名风华正茂的大学生,起因却是为了逃避交通事故责任。
悲愤之余不由得让我产生困惑与联想。由这件事让我联想到几年前另一起重大杀人案。案犯马加爵也是一名大学生,杀人原因是牌桌上一点小小口角,竟残忍杀死三名同学。
困惑的是:作为一名大学生,受过高等教育的,应该有文化有修养。尤其像药家鑫这样学的是音乐专业,更应具有修身养性的品行,怎么会做出这样丧失人性缺乏理智的事来?难道所谓读书仅仅是机械的为某专长而学习,为谋求出路而学习?而对自身的人格品性就没有提升吗?;
古人说过“人性本善”,按理药家鑫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本性应当不会差到哪里去吧?也有人说“人性本恶”,人是自然界的产物,具有动物的属性,有着贪婪自私的本性。即使这样,也应该在不断进化、不断的学习成长过程中弃恶从善啊,怎么会人性丧失殆尽呢?另外,即使药家鑫没有那份高尚的道义去救助被撞伤者,就是出于私心,把对自己不利的因素降到最低,也不应该把受害者杀死啊?杀人偿命这点常识还不懂吗?
药家鑫不是一个缺乏思维的人。然而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在利害关系发生冲突时会蒙遁了头脑,变得缺乏思维和理性。
药家鑫被判死,刑罪有应得。但我们的心并不因罪犯被抓获受到严惩而轻快,却反而更加沉重。在我们悲痛一条生命逝去之时,而对另一条生命就没有惋惜吗?
马加爵者、药家鑫者、这或许是“个例”但造成的悲剧与伤害不仅仅是给家庭,对社会也是一种极大的危害。不得不警醒啊!
在我们追究该学生责任之时,我们是不是也有所自责呢?作为父母,其职责不仅仅是养育子女,培养子女成龙成凤;作为教师,其职责也不只是“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用人机构,也不应只以学历高低来设置就业门槛;作为社会,我们不仅要有健全的法律约束,更应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我们更应当关注孩子身心健康的成长,人格品性的提升,让他们成为对家庭对社会有益的人。
现在家长和老师大多是以学习成绩的好坏来衡量一个学生是否优秀。顾此而失彼,遗患无穷啊!
我们国家在各行各业中,不仅需要有专业技术人才,但更需要的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以“德”为先。读书虽重要,但做人更重要。
救救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