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书育人与读书写作中行走教育随笔
无论何时,我深知自己是一名语文老师,因此,我要求自己必须做一个带着书香气行走于课堂的人。十几年的教书生涯,我慢慢懂得唯有多读书方能有致胜法宝,唯有勤写作才能知学不易的道理。我与学生一起成长。
一、电台主持的旧时光
我喜欢阅读,也喜欢朗读,于是声情并茂的朗读一度成为了我的课堂标志。
我曾经在枣庄市人民广播电台做了四年的嘉宾主持,每个星期有两次节目直播,与我市天才作家冯贵洲搭档主持《文学心语》栏目。《文学心语》是一档集美文分享、文学批评,名家访谈与一体的节目。每次我去上节目,我的学生几乎人人都会在家里打开收音机,按时收听我们的播音。第二天,学生们总是异常兴奋,他们会学着样子去读书,去写作,以求能够在课堂上大声朗读,期盼他们的作品能够在收音机里播出。于是,我抓住这个契机,教学生朗读的技巧,如何断句,如何换气,如何用气息传达情感;我教他们读诗歌,读散文,读新闻,读议论文,读说明文,我的课堂上总是书声琅琅。当学生用三声部朗诵李清照的《武陵春》时,当学生用古风吟诵的方式表现苏轼的《水调歌头·中秋》时,当学生用雅致的语调朗诵周敦颐的《爱莲说》时,我的心里充满了幸福与自豪。
我曾想,如果一个语文老师自己都不敢大声朗读一篇,自己都写不出一篇,如何有勇气去要求自己的学生要读得像央视播音员一样好,写得像林语堂一样高呢?在那段当业余主持人的岁月里,我很庆幸自己拥有如此好的方式去展现语文的魅力。我用自己的和声音引领着我的学生,熏陶,濡染,他们自发地热爱祖国的文字,我也深深地敬畏一切文字。也因为有了老师的示范,他们愿意尝试着写自己的生活,学习用文字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我带领着学生写作、修改、投稿,享受着语文学习带来的美好和偶尔的作品被发表的意外之喜。所谓教学相长,大抵如此吧。语文学习,从来不只是做题答题。
二、读书让我的课堂馨香四溢
在语文教学上,我是个喜欢追根求底的人。
2xxx年,我应邀去江苏泰州的洋思中学讲课,课题是《猫的故事》。我读了很多遍,做了几种不同的教学设计,试讲了几遍,可总是觉得越读越讲越迷茫,渐渐地甚至搞不懂作者究竟想表达什么了。于是,我买来了梁实秋的几部作品,一点点读起来,终于在《雅舍小品》中找到了答案。那堂课永远记忆犹新,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运用传统的中国文学典雅的书面语与诙谐的口语表达了自己的主张,学生们在自己的读书中渐渐感悟,学习渐入佳境。那次经历告诉了我,“老师要想给学生一瓢水,自己必须有一桶水”的真正含义。
做一个爱读书的老师,才能够在学生面前不胆怯,在同行面前不自卑。后来,为了讲琦君的《下雨天真好》,我一口气买了琦君的四部书阅读;为了讲李白的诗,我读了李白的几十首诗歌的赏析,读了台湾作家刘大春的《大唐李白》;为了讲李清照的诗,我读了《漱玉词》,读了卫淇的《李清照:人生不过一场绚烂花事》并写了同题。为了讲好诗词,我自己学习《笠翁对韵》、《二十四诗品》、《诗词格律》以及《蒋勋说宋词》。几年来,我坚持用这种方式帮助自己理解作家真正要表达的内容,也用同样的方式带领学生学到不一样的语文。而说到底,我用不同的作家不同的见解充实自己的知识,只为了在课堂上能够给学生更有益的帮助。
学生渐渐学会的欣赏,思考,表达,他们在课堂上辩论,在课堂上眉飞色舞,在课堂上口若悬河,我觉得学生在打开自己的心扉的同时,就已经懂得了汉语的美。学生爱上了语文,最开心的还是学生家长。当我接到学生家长的感谢电话时,我觉得自己读书的回报竟有那么大的价值!
三、写作让我成为不一样的语文老师
学生最怕写作文,可是我的绝大多数学生都不怕,甚至还很喜欢写作文。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有一个爱写作文的老师。
我喜欢写,无论是初为人师的青春岁月,还是如今从教多年的鎏金时期,写作都是我语文教学不可分割的一项本领。我坚持每周至少写一篇,锤炼自己的语言,感受不同的生活,尝试不一样的表达。我自己写诗,也发表诗歌;写歌词,也发表歌词;写散文,也发表散文;写小小说,也发表小小说。写论文,也发表论文。长长短短的,也居然有几十篇发表。因为自己去写,所以更加理解学生的困惑,也就更加懂得如何引导他们去面对自己的内心,如何更好地帮助他们表达自己的心声。
我喜欢用自己的作为范文,交给学生去学习或批判,交给他你们去修改或模仿。甚至,即便不是作文课,我兴之所至也会念自己的给学生听,而每一次都会浅浅地说“你看,写作文多好玩!”学生往往会大笑,渐渐地却不再害怕写作文了。
而今,我依然坚持读书与写作,不求写的出彩,只因为在读书中思考,在思考中前进,我的教书育人才能更加出色。只有语文课是有情有义有温度的,我们的学生才会更加喜爱语文。为了这,我仍会坚持做一个在教书育人与读书写作中行走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