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位置:首页 > 杂文 > 时事评论

廉政下怎样操办“红白事”算大办

发布时间:2022-12-17 14:38:15

  自今年春节订婚以来,李青(化名)就没少为年底的婚礼发愁。这位河北某市副处级干部的女儿,很是担心婚礼“操办不当”给父亲带来影响。

“以前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后来陆陆续续看到身边朋友结婚都不发请柬了,这才注意。像我这种情况,婚礼应该怎么办才不违规?”李青表示疑虑。

千里之外的浙江省嘉善县,一位县直部门负责人同样怀有疑虑:“下个月我儿子结婚,需要申报吗?到底有哪些限制?”类似的咨询者,嘉善县纪委上周接待了8位。

长城内外,北国南疆……受传统文化和地方习俗影响,在我国广袤的土地上,每天都有“红白事”在“彩排”、“上演”。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背景下,这些事宜又该如何操办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如何算大办呢?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八条第三款:不准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等行为。

无论是《廉政准则》,还是后续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态度坚决、要求明确,但考虑到各地风俗习惯差异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故而都未对“违规行为”列出具体界定标准。

有些地方为了定义大操大办,大致分了三种,一是限定人数桌数;二是限定礼金金额;三是限定宾客身份。除此之外,还要求向纪委报告,一些地方还对宴席的档次、标准作了规定。而在适用对象方面,不少地方将范围划定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一些地方更是明确将离退休人员、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等纳入监督范围。

相关专家也给了一个六看的判定标准:一看操办“红白事”是否使用公款;二看是否使用公物,如公车等;三看是否使用公产,如免费使用礼堂等;四看来宾中有无管理和服务对象,是否收其礼金礼品,特别是有无借机敛财;五看来宾中有无使用公物;六看是否影响他人休息、破坏环境等。

作者:樊凡


杂文相关阅读

杂文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