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群众要“三联”
联系群众要“三联”
云南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意见精神,深入总结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下大力抓好落实,努力把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化长效化。(中国组织人事报6月18日)
一联——依靠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要做到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我们定计划、做决策、办事情,是闭门造车、靠领导拍脑袋,还是靠深入群众、发动群众、集思广益,结果往往截然不同。群众赞同的事情,推行起来就有深厚的力量源泉,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可以依靠群众开展说服工作。反之,如果是少数领导干部主观决定的事情,出现问题就很难说服群众。改革发展是群众共同的事业,只有动员群众、依靠群众才能取得胜利。因此,党员干部必须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二联——向群众负责。要树立向群众负责的观点,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并力求在工作中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要正确处理好对人民群众负责与对上级党的机关负责的关系,要认识到两者利益的根本一致性,反对将两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自觉地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群众路线,还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主张与人民群众的意志结合起来,使党的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群众的觉悟不断提高,从而完成党在各个时期的任务。
三联——维护群众。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任何无视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的言行,都是错误的。任何剥夺、侵犯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的行为,都是党纪国法所不容许的。每个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自觉关心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自觉地同侵犯群众权益的错误倾向作斗争。在群众面临困难和危险的时刻,共产党员要敢于挺身而出,坚决维护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