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政府办公用房超标“顽疾”应重拳出击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云南省委昨日公布《关于中央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云南严格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省级领导干部带头调整清理办公用房,应调整1370.83平方米,已调整1343.5平方米。省级各部门各单位共整改超标办公用房235918平方米。(人民网
6月19日电)
翻阅过往的新闻,政府奢华办公楼被媒体曝光的新闻屡见不鲜。前段时间的一则新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以监测站为名,在滨江湿地上修建被当地渔民百姓称之为“凡人禁地”的豪华会所尤其吸引公众的眼球。这些新闻也让我们看到,尽管当下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进行得如火如荼,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些沉疴痼疾仍旧难以在短时间内根除。
自中央的各种禁令出台以来,豪华办公楼办公的风气顿时收敛了很多,但和诸多歪风邪气一样,个别腐化堕落的官员仍旧抱着十足的侥幸心理用更加隐蔽的方式继续奢侈,继续花天酒地。与其说是政府办公用房,不如说是“官衙”。“官衙”的豪华折射出的是官场恶习,折射出的是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而与豪华“官衙”相对照的巨大反差是:许多平民百姓住房面积小且陈旧,更有不少人拼一辈子努力也买不起房,只好过着蜗居的生活,不少地方还让孩子坐在危房里读书。
与此同时,在整治时我们也应严防超标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坚决杜绝二次浪费。当前,各地各部门在整改过程中存在着几种需要引起注意的现象。一是变相超标,采取打隔断等形式,看似个人办公用房面积小了,实则没变,还要另外支付打隔断等施工费用,造成更严重的浪费。二是以会议室、洽谈室等各种名义占用腾出的房屋。有的地方和部门出现这两种现象,其根源还是思想上对中央有关要求认识不到位,依然我形我素,只重形式不重内容,表面上改了,其实质则未作任何改变。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体现庄重、朴素、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同时,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简洁朴素。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政府办公用房朴素实用是大势所趋更是一种必然,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生活环境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