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位置:首页 > 杂文 > 时事评论

涉房涉地何以成为贪腐“重灾区”?

发布时间:2022-12-20 11:50:28

  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各种开发区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记者近期在海南、湖北、安徽等地采访时发现,一些地方的开发区由于权力集中,缺乏有效监督,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中国新闻网

6月20日)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房产已经成了众多贪腐官员的“标配”。每每落马贪官的庭审一结束,就有网友开始细数他们拥有的房子数量。涉房涉地为何会成为贪腐的“重灾区”?人们痛斥落马贪官多“涉房”,不止是关注反腐,还在于社会公平。当许多人还在为自己的第一套房努力奋斗时,有的贪官已“轻松”拥有多套甚至十多套房产。从众多落马贪官“涉房”情节可以看出,他们的购房巨款往往来路不正,多是权力寻租、贪污腐败所得。这不仅严重损害领导干部队伍的形象,也挑战了社会公平正义。

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与其他区域相比,开发区优惠政策多、工程项目多、自由裁量权大,因此相关腐败案件呈现高发频发态势。征地拆迁、安置分配领域成开发区腐败“重灾区”开发区的土地资源丰富,“权力寻租”的空间比较大。与此同时,开发区集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于一身,监督制约机制和监管制度往往又很难跟上。

“权力寻租”空间大也标志着一些法律法规也不够健全。根据笔者的了解,现行土地管理法规中有些实施细则不够完备。如在处理具体的土地事务中,一些开发区的决策人员、经办人员对土地的出让、定价,拥有很大的自主决定权,给权力寻租留下余地。

监督力量薄弱,也是涉房涉地腐败案高发频发的一大原因。随着开发区内工业化、城镇化规模的不断扩大,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的职责已基本上和县区政府接近,但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监管部门力量薄弱的弊端凸显。当前对反腐工作的考核偏重于级别与案值,对查处开发区存在的一些征地拆迁和安置腐败问题力度不够。“征地拆迁和安置腐败问题就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事关群众利益,但涉及人员多、取证复杂、贪腐人员级别低、单个案件数额小,在办案人员的业绩考核中体现不明显。”

为有效治理涉房涉地的贪腐现象,笔者认为应从制度上进一步强化对开发区土地利用的监督与保护。强化权力制衡已成当务之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认为,要限制开发区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特别是要限制一些所谓“高配”的“一把手”权限,落脚点还在于尽快建立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力量,强化对开发区“一把手”的权力约束与制衡。

还要强化教育监督,应加强对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开发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教育、廉政谈话等制度,以及相关部门参加的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线索移交制度,形成办案合力。

杂文相关阅读

杂文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