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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修建“腐败界限”在力度和决心

发布时间:2023-01-07 10:46:34

  楼堂馆所超标建设的管控,已是一个长久以来的“老大难”问题。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看,对楼堂馆所的项目审批、资金使用、流程控制、信息公开、监督等做了规定,最吸引人的亮点是: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层次和力度,尤其是在条例中列举了十几种违规行为,明确可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种细化规定比原来更明晰,是一大进步。但是笔者以为违规修建“腐败界限”在力度和决心,更在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社会各方的监督。

《纽约时报》曾这样描述:中国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办公室能有200平方米,比美国总统办公室还大。这些大楼是地方政府官员滥用公共资金最显眼的标志。一些政府机构在风景区建培训中心或酒店接待政府公务员和官员,成为他们变相的福利。报道虽然存在夸大其词,但是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违规修建的确存在,已是一个亟待解决,重塑政府公信力的转型时期。

国家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及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早就明文规定:如省级及直属机关,正厅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米,副厅18平米,处级12平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米;市地级及直属机关,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米,市级副职18平米,直属机关局(处)级12平米,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米;县(市)级及直属机关,县(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米,县(市)级副职12平米;科级使用面积9平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米。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过上述标准,都属违规行为。虽然这是中央在治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方面的所制定的“红线”。但一些党政机关依然热衷于大建豪华办公楼,其实除了贪恋享受之外,更多的是可以捞钱,“一栋大楼建起来,一批贪官倒下去”。因此对大兴豪华办公楼应该零容忍,因为它败坏了党风政风,也容易引发民怨。

法规的制定再全面也需要不折不扣认真落实,更要彰显它的力度和决心。历史证明,任何反腐治贪,靠“内部的自我监督”,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从这些年的实践看,停建楼堂馆所、腾退清理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一直在进行,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风声一过卷土重来。有的地方总是巧立名目逃避监管、想方设法暗度陈仓,还有一些地方以“工程已经开工”、“建好不用是浪费”为由,打擦边球、玩时间差。要打破这一行政惯性,必须依靠体制内自上而下的示范作用,同时向社会公示透明,单靠各地区的自查自纠远远不够。只有使公众了解了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腐败界限”,才能使这方面的反腐达到有效和有序并举,才能期望有根治的效果。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值得点赞,较以往违规修建、拖欠、借贷比比皆是。究其因,有两点:一是违规成本过低,超标建设办公大楼,往往无需付出任何代价;二是监督不到位。在一个地方超标建大楼,谁来监督?上级监督太远,自我监督不可靠;公众有监督热情,但监督没力度,经常性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形成“山高皇帝远”唯我独尊之感。

诚如习近平所言:“为老百姓服务的场所、便民利民的场所搞得好一点,我看着心里舒服。如果是‘官衙’搞得堂皇富丽,我看着不舒服。”此次《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是遏制“四风”,把钱花在民生之举,它能深得民意,赢得民心,为治理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非常有必要,我们拭目以待。(文/鱼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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