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逝者的告白
厅长,你可知道人间今夕是何年?让我告诉你吧,如今世道已经进入2012年中夏。掐指一算,你含冤乘鹤仙去已有21个春秋。这么些年来,你在天堂过得好吗?我想,你一定会过得很好,因为你已经挣脱了身上的枷锁,避开了人间的种种磨难,在天堂找到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土。你超度了,解脱了,你获得了永生。
你走的时候我不知道,是你家人、朋友和支持者有意对我封锁消息的,没能为你送行是我一生最大的遗憾。在你走后的日子里,他们疏远我,仇视我,甚至敌视我。那鄙视的目光,犹如一把把钢刀直往我胸口捅,我的伤口在流血,心头也在流血。我背负着沉重的精神负担,挪动着满布伤痕的身躯,忍受着“横眉冷对千夫指”之痛,负屈衔冤,过着炼狱般的日子。曾几何时,我无数次扪心自问: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何这般对待我?
直到最近我才弄清个中原因。原来,你们误以为你的不幸遭遇是我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所以你们把我看成是一个落井下石的恶魔、出卖良心的小丑,是个彻头彻尾的龌龊、卑鄙小人。其实你们都错了,这是个天大的误会。我的为人你应该了解,否则你不会从百里挑一中相中我做你的随从秘书。在多年的共事中,我们不仅建立了良好的上下级关系,而且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情同手足,亲如兄弟。就凭这点,我绝对不会在你蒙难之时落井下石,出卖良心而求荣。也许我这迟到的表白无法使你相信,但苍天在上,日月为证,如果我说了假话,我将被五雷轰顶,死无完尸。
我承认,在你被捕之后,“组织”上的确要求我提供两份材料,一份是揭发你从事“走私”活动情况,另一份是揭发你的生活作风问题。目的很明显,他们想通过我打开一个缺口,以增加治罪的砝码。我没写,一个字都没写,态度非常坚决。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做人要坚持自己的为人准则,恪守自己的人性品格。人格是什么?真诚、自重、不妄语,为德为善。人格这东西,不是任何大道理所都取代的。鉴于我“不识时务”的态度,“组织”上丢给我一句狠话:“你还年轻,不要为此而葬送自己的前途”。不久,我被流放到基层接受惩戒去了,这一放就放了20多年,而且,永远都不会有翻身之日。
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到底是谁在你面前搬弄是非,制造了这宗冤案?是谁在我们强忍伤痛,踽踽前行的途中横插一杠,挑起我们之间的积怨?上帝啊,都说您爱憎分明,除恶扬善,为何要放纵坏人作恶,而让好人无辜受罪?您可知道,有他们存在,人间永无宁日,悲剧永不消停。
其实,用不着我写你的材料,你的问题也早有定性:彩色显像管走私罪。
开庭那天,我去旁听了,就坐在大礼堂的正中央。审判长宣布开庭之后,场内鸦雀无声,只有公诉人煞有介事地宣读着起诉书。那阅读课文似的声音虽然朗朗上口但显底气不足,从头到尾都没有道出准确的定罪理由。
辩护律师的声音,那可谓字正腔圆,慷锵有力,掷地有声。他首先阐述了“走私”的定义,然后理直气壮地进行反驳。他说:“被告持有省政府、省侨办和省海关的批文,并向海关缴纳了470万元关税,手续齐全,合理合法,完全是正当的进口生意,不属走私范畴”?那个年代的律师敢于这样慷慨陈词,真是难能可贵,令人动容。当时,我抑制不住自己的心情,对我周边的旁听者说:“如果是法治社会,被告就应该当庭无罪释放”。
然而,我的想法太简单了,甚至可以说太幼稚了。公诉人一句话就全盘否定了律师的辩护。他说:“虽然被告持有相关批文,也没有拿一分钱装进个人腰包,但他的行为扰乱了国内的经济市场秩序”。如此说来,律师的辩护等于放屁。在法制不健全的混沌的“人治社会”里,公诉人就是法,他说了算。他说你是罪人你就是罪人,他要你坐牢你就得老老实实地去坐。而审判长只不过是公诉人的陪衬,只要公诉人说有罪,他就高高举起手中的木槌,再狠狠地往下砸,“成交”;而律师却是庭审程序中的一种摆设,是专门做给老百姓看的。所以,有没有律师为你辩护,你都是“走私”犯,而且是“人治社会”历史上第一例手续齐全,合理合法的“走私”犯。
于是,我真的被弄糊涂了,一层层疑团始终在我心中翻腾:持有批文的人成了扰乱经济市场秩序的走私犯,那么,发放批文的人是什么?收取470万元关税的海关又充当了什么角色?难道政府、海关以及相关领导都不懂国内经济市场秩序吗?当你坐在被告席上可怜兮兮的受审的时候,那些大人物们都干嘛去了?
平心而论,要是这单生意做成了,可以救活一个工厂,解决一批就业人员,还可让老百姓早日普及彩色电视机,提高生活质量,而且还为勤工俭学创造一笔不小的财富。你太有才了,直到现在我还深深地敬佩你、崇拜你。然而,就是这件好端端的大事,却被硬生生地推上“扰乱国内经济市场秩序”的邪道上去,与“走私”罪画上了等号,真是“秀才遇着兵,有理说不清”啊!
你的不幸我很惋惜,但又不知如何说好。你说你一个厅长,干嘛要受“工农兵学商,一起来经商”的口号所蛊惑,非要站在风口浪尖上一显身手。你的办事效率极高,几天功夫就在机关内部成立了“勤工俭学服务公司”,还在深圳设立了什么“窗口”。你还不辞劳苦,跑上跑下,忙前忙后,亲力亲为,最终招致大祸临头。如果你坐在办公室什么都不做,你依然是个好领导,一个完美无缺的人,说不定还会再上一层楼。结果呢?结果恰恰相反,第一单生意没做成你就把自己彻底赔了进去。一个高级干部,一夜之间变成了“走私犯”、阶下囚。最终还落个脑萎缩而上天了,何其不值。纵观中国近代史你会发现,谁敢在浪尖上弄潮,谁就必然会被大浪卷入海底。你就是一个典型的弄潮英雄。
你的遭遇我很同情,但也很无奈。我想帮你,但我却自身难保。自你被捕之后,“组织”上已经把我定为“三种人”:你的人,有问题的人,不可重用的人。所以,“组织”要我写你的材料,实际是在玩弄我的人格。写与不写,我都属于“三种人”,都会被流放,而且是“无期”的。不管谁来接任你的位子都不会重用我。20多年过去了,事实就是这样。领导换了一届又一届,而我依然像一个犯人,接受遥遥无期的惩罚。像一只受伤的小猫,躲在阴暗的角落,任由岁月从自己身边流过。如今,我人已老,心已死,但冤难消。所有的梦想与期待都已化为泡影,而眼角的愁纹里始终浸润着冤屈的泪水。我那清纯、无辜的心灵已被冤屈催化成冤魂,即使那天我含冤死去化为灰烬,这颗冤魂依然游移在这个小人作孽的世道。
曾经有人关切地问我,当你的随从秘书什么都没捞着,反而受到了株连是否有过后悔?我说不后悔。有道是“成王败寇”,这都是命运的安排。成者应当喜形于色,高唱凯歌;败者必须付出代价,夹着尾巴做人,这是一条不灭的定律。“树倒猢狲散”不只是中国人的专利,也是全人类的“文化遗产”,不足为怪。跟你几年,不能说什么也没捞着,至少在你身上我学到了不少东西,使我变得更加成熟、自信、果敢、聪慧,受益终身。后悔是懦弱的表现,而强者永远不会说后悔。
人在旅途,为了实现梦想总要赌上一把,有的人用青春,而有的人则用生命,胜负在天意。我俩就是这样,结果我们都输了,输的一败涂地。相比之下,我似乎比你好些,至少我还能苟且残存地活在小人当道的世界里,享受着纳税人赐予的俸禄,而你就惨了,你的人生就此画上了句号,一切都玩完了。到如今,我回过头仔细一想,觉得我们的博弈何其不值。倒不如坐在办公室,品品茶,看看报,聊聊天。或者以调研为名,开着车下基层,喝点小酒,拿点礼物还来的实在。说不定还会官晋三级,从此意气风发,辉煌腾达。
20年前的今天,你走的时候我没能去为你送行,留下了终身的遗憾。20年后的今天,当我搞清真相的时候,我要负屈衔冤哀告天,让苍天向你转述我的告白,希望你在天之灵,消除从前的误会。同时也请你在天堂之上,把秘书位子给我留住,来日我也要上去继续为你分担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