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港湾散文
纽约很象上海,抵达纽约的笫一个晚上,朋友替我租了临街的二楼一个房间,听到街上的汽车及人声,恍如睡在上海家中荣康别墅的二楼,一直到现在,我是在纽约居住着,留学、求职、定居、直至退休。
纽约也是世界最大的城市,我适应它远比适应河南容易,虽然在纽约谋生不易,我却有稳定的工作直至退休,在许多年间,我習惯非常严谨规律的生活,但在紧張工作的同时,我藉着假期周游了世界,欣赏了大都会的歌剧、电影、绘画及音乐艺术,在精神与物质的双重享受中,平安地过渡到退休。
在定居之后,我一有机会就回中国的探亲,退休后索性一年之中两头住,纽约酷寒,避走严冬;上海湿热,避暑炎夏。似乎在国外孜孜不息的谋生立足之后的目的,最后便是回到原來离开的地方。我带了全家出国,两个儿子却都选择回国。小儿子读过金融及经济两个专业,华尔街留不住他,他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为中国金融界献出才能。
他说:“我在地铁里被人挤來挤去推东推西,没人跟我对不起,我向人说对不起,但是我乐意。”最后美国只留下我们俩个老人,滞留他乡,回到故乡己不能真正的永远定居,细思之下,真是无奈。
渐渐的我分不出倒底哪儿是我的故乡,哪儿是他乡。每次我回到任何一个家里,开始一定会有麻烦,最后一定舍不得离开。家里那些许久沒被我抚摸过的各种器具,起初跟我一定过不去,纷纷装病罢工,让我煮不了飯,开不出暖气,冰箱结不成冰,水管最可恶,堵住不让下水,好,你们狠!非得让我请电工水工鍋炉工带着傢伙上门,把它们一个个敲敲打打或者干脆炒鱿魚换新“人”, 这才慢慢安生下來。
在这件事情上,東西方是一样的,无论是纽约或上海,终是先有“人”给我脸色看,最后我给它们下马威。待风平浪静安居乐业不到六个月时,我命宫里的驿马星又要动了,我便又要去另一个地方,我都称为回去,都是回家,从故乡上海回到纽约家里,又从纽约家里回到上海老家。
起初,我因为各种生活習惯的改变,我必须带很多的东西应付那未來的半年,东带西,西带东,现在不带了,入乡随俗,有啥吃啥。
比如早餐,其实是从冰箱里往外搬东西,都是很现成的,搬的勤快程度决定了早餐的丰盛程度。
我们喜欢吃猶太人的大面包,外面焦脆里面筋道,因为上班几十年间的早餐,都是在犹太人店里买一个涂了酸乳酪加了煎蛋的貝果,烤了,还有一杯不加糖的咖啡和苹果。
现在冰箱里有营养的食物太多了,胃小,就把最不喜欢的蔬菜水果请出來,一股脑儿打成汁,这些蔬菜水果一般是生菜、芹菜、胡罗卜、青苹果、草莓、奇异果,加上西柚汁、蔬菜汁和柠檬汁,打出两杯极难看的东西,可是营养价值高,乘着空腹,在进食任何美味食品之前,仰着脖子一口气喝光,就才慢慢地开始吃早餐。
面包的涂料是万变的,却又不离其宗,有白脱油、有乳酪、有火腿、有火鸡肉、也有巧克力醬和花生酱,我们最喜欢生火腿片,也喜欢乳酪。我们又会不断改变些口味尝试,比如乳酪,不光是咸的,它有甜的酸的和辣的,各种水果味的甜,草莓、桔子、香蕉、兰莓甚至洋葱、大蒜味,除了没见过榴莲味的乳酪。
夾面包时我还喜欢放几片生洋葱,打果汁時会加一匙野山参粉,煮鸡蛋时一定会在蛋黄即將凝固時熄火。吃即將煮熟而蛋黄尚未凝固的鸡蛋,是一件严肃的嗜好,历史上许多名人留下了这个记录。比如英国温斯顿邱吉尔爵士、美国前情报局長胡佛等人,都很在乎这个火候,基本上早上一只煮老的鸡蛋,会坏了一个人的正常情绪。
咖啡是我们的不可或缺,由於不安定的生活,两边最后都把把蒸汽式煮咖啡的意大利咖啡壶给闲置了,喝咖啡只用冲或滤两种简单方式完成,其中一杯咖啡要加糖,因此就地取材,在中国放鹰牌炼乳,在美国放加拿大的蜂蜜。另外, 我们喜欢吃意大利咸橄榄,每顿必备。
象上面所说的一份美式家常早餐,其实也很简单,但是回中国后我们便面对另外一大堆食物和作料了。廚房里沒有核桃油椰子油了,多了小蘑香油、鎮江香醋和糟酒,早餐变成豆浆油条是最愛。有時早上一碗白粥就着腐乳,蒸一笼扬州小笼包,咸橄榄沒有了,换成辣罗卜、大头菜、榨菜丝或者糖醋蒜头,谁都不提纽约廚房里清晨那一杯绿色的汁水,管它什么维他命西(C)还是东的,这滾烫的白粥用筷子拨拉着,一片哗拉拉的声音,喝着粥油,就着江南酱菜,那才叫一个痛快!
所以我们不把东方的美食带去西方,也不把西方的好货带回东方,我们就地消灭当地的尖货,管什么故乡,他乡,我们入乡随俗,筷子与刀义一样得心应手,乳酪与腐乳同样深得我心。
许多年前,曾经在密宗大師林云來纽约时请教过他,我觉得在纽约再住下去要得忧郁症了,孤寂之感使我透不过气來。林云说:“你是想家了,你准备五十个信封,写上亲友的地址,一个个给他们写信,收到回信你再给写回去,一直坚持到沒有人再來信为止。”
后來我当然照办了,五十个亲友都在中国,回忆起來,思乡的日子非常难过,但是这些憂郁及孤寂也已经从我生活中消失了。跟那些食物一样,东西两边的日子也是过得不一样的,却又都适应了,过得开开心心的,在他乡的清静与故乡的亲情之间,我依然采取入乡随俗的办法去处理生活。
在美国,我非常喜欢一个人独处,每当天气好心情也好的时候,我就要好好的打扮好自己,挑一条美丽的、与衣服搭配的丝巾围在脖子里,然后搭乘地铁到曼哈顿去逛。我会坐M車去,因为这条线走空中,我在月台上看得到曼哈顿的高楼,证明了我们居住在纽约很高的地区,空气也格外清新。我喜欢看火车驶过曼哈顿东边的河流,走上古老的威廉斯堡大桥,发出轰隆隆的响声。
在纽约,我有许多心爱的去处,象去会老友一样,我熟悉它们的独特之处。博物馆里的中国佛象是我纽约的心中之故乡,我常常去看老去的佛象,也愛逛精品店买日用品,有一次在一家商店里有一种西班牙香皂,是一个跳探戈的女子,那曾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味道,姑母从南洋带回來所有的东西都使我永世难忘,於是我终去这家欧洲商店购物,被各种香味各钟形状的雅致香皂勾了魂。又爱看古董飾品,一旦收藏才觉得件件都是珍稀宝物。有一次在古董店里见一俄罗斯老贵族,他有两块翡翠被我看中买下,他穿着高贵稳重,洁白的衬衫和西装,我誇了他几句,他真诚地说想请我喝咖啡,我却无意接受,我非常享受几近消失的隐性生活,从不广为交际,即使衣着,依然保持黑白两色为基調。
在纽约自得其乐的独來独往中,领略及享受着生活中的美丽与文明,喜欢自然朴素的从容不迫,随心所欲。
回到上海,又是另一个我,乡音唤醒了一个活剝鲜跳的鼻子上有雀斑的女孩子的天性,到处撞见自已留下的影子和灵瑰。我身体里的许多分子立即激活,我变得非常喜欢与人相聚,首先是我们家七姐弟的一年一聚,从七个地方聚拢在一起渡过一周,美国、加拿大、香港、深圳、北京、上海、和云南,化了很多路费,定了高级酒店,也不急着看风景,就喜欢在一起,什么也不干,象从前的日子,但那是回不去的日子,在这很珍贵的日子里没有父母了,可是,這日子里,我们天天都会说到父母,大家都宠着两个弟弟,因为那是父母宠爱的儿子。当我们这群老人聚在一起時,此時此地便是故乡,便是与父母在一起。
同时我对一切有东方元素的强烈的民族形式的艺术迷恋,包括鲜艳夺目的花布和丝绸制成的服饰,我会摒弃在国外酷爱的冷艳,去迎合欢快明朗的美意及热烈的情趣,享受自己身上也散发出浓郁的乡土气息,把缤纷繁花滋意潇洒在服饰上毫无猶豫羞澀。
自从加入了世界上优秀的华文作家群体后,我的生活以量子裂变的方式形成质的变化,从我通过文字发出的声息,唤回无数同声气的朋友,我才发觉我还有许多事情要赶快做,被扭曲的人生要理平它,我的爱必须用我的文字传送出去。
当我回到故乡用我的母语不断发表新的的作品时,这是我价值观中的衣锦还乡。身边的亲人开始赞许我了,我的二姐说:“你才思敏?,记忆力超強,是我们顾家的一块瑰宝,人生有沉淀,我们已走在淡定和从容的路上了,而你还走在精彩纷呈的路上,似一朵盈盈盛开的芙蕖,让我们闻到芳香,拍手称好,太不容易了!”
她的话在微信群里传过來,温暖了我,我並不是一个热衷于追逐名利的人,但是我失去的东西太多了,在我青年时期浪费了为社会作贡献的机会,在我半生的他乡岁月中,备受了孤寂的痛苦,我艳羨姐妹们在自己的祖国有组织、在单位里有同事、在社区里有朋友、在邻里中有关愛。她们在生活的沉淀中付出了努力和成绩,收获了关爱和友谊,可以淡定地过余生。
是的,我不再淡定冷漠,我用文字去拥抱世界,象星星之火,燃烧我的人生,发出另一种的光彩。或象姐之所喻芙蕖,当荷钱出水把水点缀得一片碧绿,而茎叶渐長,則一天一个风情,或摇曳生姿,或梃然独立,待花开后再结莲子,春华秋实,又是一片芬芳,我喜欢这样渡过人生,在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风景,虽然不华丽炫目,却在人生的衰老中留下丰硕的果实。
我对姐妹们说:“我与姐妹相比,必须赤了脚奔跑去追赶你们。我被命运捉弄流落他乡,如孤魂野鬼,但是物极必反,我的晚年需要祖国、社会、人群、朋友、及亲人们温暖的怀抱抱一抱,需要在故乡的安全港湾靠一靠。”
我的港湾在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