拭红尘
第一次没怎么看,说了句:和你很像。就此,语住。
因为文字,因为离别,我要了那几张写满字迹的稿纸。是的,我第要的不是文字,而是字迹,因为我相信那些是属于子文的,与我无关,与他无关,于当时的我来说那仅仅只是个故事而已。而我,虽喜欢咬住岁月的尾巴不放,但对于别人的过去,我是懒于追究的。要知道摧毁远比建设要悴心的多,把别人搞乱了,你自己也焦头烂额,何况在此之后你还要背上恶人的骂名。或许是因为自己具备良好的优越感,对某些视而不见,甚而看不见。我不得不承认:这种自以为是的优越感钝化了我。我摒弃了作为一个女人应有的敏感与好奇。人在尘世自是难免沾染些世俗禀性,但我这人向来是不甘于平庸的,我总想着保留某些性格,以此来区别他人。而敏感与好奇,是一具有超强腐蚀性的粘合剂,一方面想拉近爱情,一方面毁灭爱情,可是爱情是不会等你的,你性子好出去溜达一圈再回来,休要指望它会增值,不给你降温已是对你的眷顾。
我说:我没有要求。我不求结果,谁也不知道结果是关于谁的关于,珍惜了,你我都是可人儿,遗憾了,你我终归陌路。任它轰轰烈烈化灰化烟,或是缠缠绵绵沧海桑田。
……
我似乎从未认真看过你的文字,因为它们与我无关,而我也与它们无关。再者若通过你笔下的女人来揣摩你是不人道的,尽管我知道它们大多都是真的,喜欢文字的人也是属于文字的,坦白说,在与情人有关的文字与故事之间,我更喜欢文字带给我的感觉——似水。按我以前的划分,我喜欢的人主要分两种:一种很文学的男人;一种如水的男人。你不是水,而我也不喜欢你的文字,或者你笔下除我以外的他人,这你不能怪我,你的文字确实不能余音绕梁,于鲁迅先生的风格,我只能敬而远之,这是我能想到的最高层次的做法了。或许你会说这是小女人的走法,可我确实是个女人,并且是个不想被男人风化的糟糕女人。
话有些扯远了,原是针对《子文和他的女人》的,但我似乎也没练就一针见血的本领,总是扭扭曲曲,犹抱琵琶。写这之前在打你那篇文稿,在此是想回应你文末那句话,你说:敢记下这些文字是因为他的女人不会看见,所以才如此大胆。预言他会在女人中死去——淹死——红颜祸水!我要说的是这画蛇添足的话挑拨了我,你的小聪明并没有给你的自以为是买永久保险。至少在打稿的时候,那个忧郁的女人已经看见了,我相信在你看见后不久,那个可爱的女人也会看见,我相信他看子文会比我更仔细。
写到这儿,我看了看你笔下的那个可爱女人,我有些怅然了,在不自觉中,我充当了杀手的工具,或者我本身就是杀手,然而杀手的神秘感对你的致命吸引弥补了因你意外而流产的流浪所带来的遗憾。我不知道别的女人怎么想,和一个未曾谋面的熟人去一个陌生的城市,于我来说这是个无需考虑的问题,我喜欢这样的旅行,它对我有致命的吸引力。
……
且留些笔墨给那可爱的女人,介于此,我的涉足是有负罪感的,别说什么光明磊落,抢劫的不也是光明正大的要的么!她的性格,相信你比我体微入甚,近半年的时间我们说的似乎只有你,我记得当初劝说过她不要迷恋你,我列举了诸多的理由说你们不合适,那时你我还算不上朋友,甚至连熟人都不是。我把一个男人对我的伤害解缩到文字上,以此唤醒自己,我遗失了自以为是爱情的爱情,转而不信,继而希望别人也别信,我至今都不知道这样的做法对不对,好在她并没有罢手,那么一切就不全是我的问题了。
错在那条留言,错在“一直”二字,错在我自以为控制你便可让她获得所谓爱情,错在爱上流浪……
谎言与誓言都不是我想要的,我不要求誓言,也请不要给我谎言。陈年的都是些旧账,没必要死死拽住不放。
那个名字好听的女人,你可以留着,记着,念着。
但我希望你能忘记的那人会是我。
至此,静默……
想与世间告别
红尘,沾染即病……
止于2011.02.22凌晨一点六分
后记:你否定了,你不是子文,可是我认定手里的子文就是你,无法改变。我只要坦白,这是我唯一的要求,如果你把我与其他女人对等,将此归为你所谓的保护,那我没必要等你成熟。我相信于一个男人来说这样的要求并不过分。你应该庆幸遇到的是我,若是其他女人,你免不了被纠缠。我既然盛装而来,就没打算留着残妆而回。别说什么像与不像,我记着她们的出场,我知道三个女人的模样。如果非要以故事来结,也不该以别人的名义,第一次,我信了,你说的如此坦荡,我怎能选择不信,但后来是你自己拆穿了谎,美其名曰:“保护!”问君,是否要常住“忆尔斋”?如此,则不如不见,倾覆万千尘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