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玩伴
最早的玩伴叫国边,年龄和我相仿,是邻家最小的男孩。国边的脸圆圆的,鼻子扁扁的,眼睛比我的还要小。手里总爱拿着一把小弹弓,但从没见他打鸟。
那时每天上午姥姥都要带我去医院打针,等吃过午饭我就把我的小汽车和布娃娃拿到姥姥家屋后阴凉的地方,然后到国边家去叫他,他自然也拿着弹弓和心爱的花皮球出来跟我玩。
我俩先玩过家家,他当爸爸我当妈妈。爸爸出去上班,妈妈在家洗衣做饭看孩子。
有一次姥姥看见我俩玩的游戏很生气,她坚决不让我当妈妈,为了继续玩我俩只能交换角色,从那以后他只能当在家洗衣做饭的妈妈,而我必须当爸爸。即使那样我俩玩的也很开心,常常忘了回家。
玩够了过家家我俩就去草地抓毛毛虫,抓到后国边就飞快的跑回家端半盆水来,我把虫虫放到盆里,然后一起看它游泳,等虫虫游不动了国边就把它捞出来,我就用小棍摁在虫虫身体的中间在地上来回的蹭,直到把虫虫肚子里黄的绿的内脏挤出来,然后轮到国边上阵了,他一脚踩上去用力一捻,他再抬脚时地上只留下一点点湿痕了。没有了毛毛虫我俩就去抓蜻蜓~扑蝴蝶。我俩总能找到好玩的东西。
傍晚时分我俩一起到大门口等,我等大舅饭盒里的好吃的,他等他爷爷箱里卖剩下的冰棍。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也能吃到两根化的剩半截的冰棍。可我的好吃的却从不分给他吃。
跟国边玩他得让着我,有一次我俩因为抢着按毛毛虫打了起来,我没打过他就哭着回家找姥姥,姥姥见我吃亏了就领我去找国边妈,姥姥不依不饶,国边妈没招只好当着我们的面打国边,直到把他打哭我才不哭了。然后抹干眼泪又拽国边重新去玩毛毛虫。就这样挨过打的国边就再也不敢惹我了。
后来母亲把我接回到兵团的家,打那以后就再也没见过国边,不知他现在过的好吗,是否还记得我!
回到兵团的家我有了一个新伙伴,也是邻家的男孩,他的小名叫连会,只比我大几个月,他的头发有点黄,像干枯的小草。鼻子也是扁扁的,嘴唇上常常挂着一条青鼻涕,但他的眼睛比我大,个子比我高。
跟他一起玩的时候他得看他弟,而我得看弟和妹。当弟妹们在一起玩的高兴时我俩就把他那副破的起层的纸牌拿出来玩,我俩玩的游戏叫‘进贡’,每当他憋不住出去尿尿时,我就把牌一张大一张小摞好,他回来后我先抓牌,当然,我抓的都是大牌,他抓的都是小牌,这一回他必输无疑。
连会是个见异思迁的家伙,每当住在房西头那个漂亮女孩来叫他,他扔下我就跟人家跑了,有时还受那个女孩的指使回来欺负我,弄得我再也不想跟他玩。等那个女孩把他甩了以后他又回来找我玩,毕竟他是我唯一的伙伴,我还得跟他玩。
有一件事他必须找我帮忙,那就是掏耳朵,每次他的耳朵痒痒了就来找我,而我每一次都耐心细致地用火柴棍把他的耳朵清理的干干净净。就这样我承包了他的耳朵。直到我们一起上学,直到我们都有了新的伙伴。
现在我们都已过了不惑之年,也都有自己的生活。就是偶尔见面流露出来的还是那份亲切,而我们之间的感情也从单纯的伙伴升华到手足似的亲情。
在我心中他永远是朋友·~是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