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制教育黑板报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法制教育讲座》听后感
听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 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 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判断力,判断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不过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
听《法制知识讲座》有感
为进一步保护社区青少年身心健康,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律意识,丰富青少年的学习生活。12月14日上午,我们学校请来了洪殿派出所的黄警官给大家做了一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专题知识讲座》,为全校同学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针对目前社会出现的青少年犯罪现象,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兼备的青少年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对此,在教育课上,黄警官从法制教育的意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做了生动的阐述,并通过旁征博引,列举具体典型案例,以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刘备临死前对刘禅说的话,授课老师做了深刻的解释,教育我们不要走上歧途。
授课老师的法制讲座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加上他风趣幽默的论述和具体生动的事例引起了在场青少年的极大共鸣,让大家增长了知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法制知识讲座》听后感——周家胜
201X年12月14日我们学校举办了一个法制小讲座,讲的人是温州市公安局洪殿派出所民警黄挺超叔叔。
他给我们讲了四个主题:违反法律的行为·不尊重他人的行为·消极悲观的行为·不道德的行为这四个主题。我从黄叔叔的口中知道: 这是耳熟能详的《三国演义》中刘备去世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言,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人要会勤·俭· 劳·德, 做人首先要有品德,除了从父母老师和书本中学习做人的道理以外,我们还要多学法律常识。只有明确什么事情能够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才能心中有把握,才能做好事情,得到他人的认可和尊重,做一个以德服人的人。
我们还要做到下面几点:
1.珍惜学习机会。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2.提高鉴别能力。学会识别善与恶,不要随便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行为,凡是多向他人请教。
3.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
4.切莫虚荣攀比。要克服虚荣、攀比的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别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 .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学会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以智取胜。v
6.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讲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物不要轻易接受。
我们很高兴能听到黄叔叔的讲座,长大了我要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