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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眼山眉

发布时间:2022-04-06 06:25:25

  临近中午时分,雨又下起来了,先是瓦檐上坠下的几滴,很快就连成了线,细而密的,在沉重的铅云与广阔的大地之间织成无数张网。十月末的秋风裹挟着冷雨从窗子灌进来,镜子里的女人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可云岚没有起身,仍旧盯着镜子里自己的脸,这眼角的细纹分明又深了几分,两颊上甚至显出淡淡的褐色斑痕来,老了,真的是老了,云岚叹了口气,拿起镜前小巧精致的瓶,旋开盖子,用手指仔仔细细地、温柔地搽起来。? ? ? ? 记不清多久了,十?二十年?自从嫁到李家以后,云岚第一次这样认真的打量着自己。她看着镜子里那幅饱经沧桑的面容,前额,双眉,眼,鼻,脸颊,下巴,她用指尖依次轻柔地划过,抚尽每一寸干瘪粗糙的肌肤,每一条或深或浅的皱纹,如同轻风拂过新犁的土地,二十多年倏忽而过,带走了最美好的年华,一切都恍如隔世。? ? ? ? 云岚想起那一年,她不过十九岁。清晨,太阳还没升起,弟弟妹妹们都还在梦中安睡,整个村子笼罩在未褪尽的夜色里,柔和而静谧,阿大在院门外一边轻声吆喝,一边窸窸窣窣地套着牲口,她在堂屋前面用那个打了补丁的大铝盆打水洗脸,东方刚刚现出淡白的微光,照在挂在窗边的镜子上,她抬起头,看到映在镜子里的自己,乌油油的长发,扎成粗麻花辫挽在一边,桃心脸,前额正中一个美人尖,密而弯的眉毛被水打湿了,青黑如黛,一双眼睛长在下面,像是两汪清亮的泉水中央养着两丸黑珍珠,脸颊是桃花般的粉嫩丰腴,一掐下去能掐出甜水来似的,她把额前一绺不安分的长发抿到耳后,想想,自己也得意了,十里八村谁不知道她马云岚是坊上乡第一美人?她云岚走到哪里不都叫小伙子们眼挪不走、脚拔不动呢?那些年岁相当的年轻小伙子们都知道,不论是挑水、浇菜,还是下河洗衣服,马云岚走过去就是一道风景,都有人争着去鞍前马后,或者吹起又长又尖的流氓哨子。前村后店里,说媒的婆子们挤歪了老马家的院门,可她偏一个也不答应,阿大有时也嘟囔她:“大姑娘家心气儿别太高,提防挑花了眼睛!”她帮着阿大把地瓜、豆子、棉花和用高粱杆编成的笊篱笤帚装上驴车,一人拿着一块抹上辣酱的、地瓜面滚成的厚煎饼就上路了。这一路来回几十里,去到镇上把阿大拉的农货换成油盐酱醋糖茶百货,拉回村子来的时候,村里的那些烟囱也不过才廖落地燃起几缕炊烟。大怕累着牲口,不舍得坐到车上去,她就一个人坐在前头,阿大在旁边步行走着,一边用柳条鞭子赶车。云岚坐在上面,随着车一颠一伏,眼望着两旁无垠的麦田和闪着波光的水渠远景,心就跟着清晨的风飞到天外去了。其实云岚不是没有看中的人,那个穿着发白汗衫子的高大背影早就在印在了她的心眼里,那个长得白白净净的、无论见了谁嘴角都挂着微笑的人,早就像这早晨的风一样撩乱了她的心思,云岚见了旁的后生从来都是脚下生风,昂着头看都不看一眼的,唯独见了他,就变得文文静静,悄没声息地低着头,兔子一般地走过去了。云岚至今还记得,每次从孝先身边走过时,总能闻到一股淡淡的好闻的味道,有人说,女人之所以喜欢男人,就是喜欢他们身上的那股味道,这话云岚是相信的。事实上云岚这一辈子也只从孝先一个人身上闻到过这种味道,即使她后来和李伯之过了二十年,睡了二十年,也从来没有在他身上闻到过那种味道。云岚终于站起身走到窗边,关上了窗户,外面雨下得正紧,远处的地平线上腾起蒙蒙的雾气来,掉光了叶子的泡桐树赤身裸体地独立在秋雨中,这会子,屋里突然显得格外的静寂,云岚搽好了面霜,那些苍凉的皱纹和斑痕被遮蔽住,她觉得自己仿佛又倒流了几年的光阴,重新焕发出容光来。接着她又从抽屉里取出女儿的眉笔,对着镜子一笔一笔,一划一划地描,像是在创作一幅惊艳世人的画。孝先难道会不知道她对他的心意么?不,他肯定知道,也感觉得到。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每次她从井口挑了两大桶水出来他都恰巧路过呢?还有割麦子的时候,一条黄黑色的“草上飞”从麦梢上突然窜出来,咬了她的小腿,也是孝先从旁边的地里疯了似的奔过来,挽起了她的裤脚,用嘴给他把毒液吸出来的。她清楚的记得,他的唇吻在她的小腿上,那一刻她全然忘记了害怕,忘记了疼,只觉得脸上烫的像火烧,心跳的快要从胸口蹦出来了。大难道看不出来?不对,大肯定也看得出他和她的情谊。可是大不同意,就算她撒了泼,绝了食也不同意,就算她昏倒在自己的团花被子上也没有同意。为什么自己当初不再坚持坚持呢?也许再坚持一下,阿大就服了软,那么她也就和孝先结了婚了。可是她没有,在世俗面前,是她服了软。谁让阿大的“成分”不好呢?阿大做过镇上酒厂的厂长,后来酒厂倒闭了,阿大用自己的积蓄在村里开了这个小小的门市部,后来,阿大这个曾经的厂长,被镇上打成了“资产阶级”,在胸前挂着打了叉的红漆大牌子游街示众。作为“资产阶级”女儿的云岚当然不能跟贫农的儿子孝先结婚,云岚看着被小将们打的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的阿大终究松了口,有情人终究不能成眷属,在那个年代,有太多这样的故事,云岚当然也逃脱不了。? ? ? ? 后来,云岚把这叫做命。 ? ? ? ? 碰巧这时候,云岚的三表舅到家里来说媒,是三表舅一个远亲家的儿子,她也到了婚嫁的年纪,不能再拖下去了。父母年事已高,娘又多病,弟弟妹妹们还小,如果她不嫁,身边没个主事的男人,一大家子人靠她自己怎么支撑?那天晚上大就做了主,应下了这门亲事,阿大告诉她,男方大号叫李伯之,小名叫做金芝,听说人才也长得很好,你表舅做的媒,亲上加亲,不会错的。别怪阿大狠心,你的心思大都明白,可这就是命,就认了吧,你和孝先……命中无缘呐……命,这就是命。云岚也认了。后来阿大又说了什么,云岚已经听不到了。再后来,云岚是怎么见了李伯之一面,阿大怎样收了李家的彩礼,她是怎样进了李家的门,云岚通通都记不清了。她只记得出嫁那天李伯之那个梳的油光发亮的小脑壳,她忘不了的是出嫁那一天,那个远远跟在出嫁队伍后面的高大的身影。出嫁前一晚,她甚至都不敢跟他去告别,此刻,她只能把心向着他的方向喊一声,孝先哟!我的孝先哥哟。她穿着大红色的嫁衣走进了李家的大门,从此觉得自己像是死去了一半,那些曾经的青春和情,在她踏进李家大门的那一刻,便被抛尸在坊上乡的乡野田地之间,永不瞑目了。云岚放下了眉笔,于是镜子里的脸仿佛又年少了几分,风韵又恢复了几分。这双眉,从一端渐次隆起,到达顶峰,接着又委婉而下,如两座连绵的山峦架在她高翘的眉骨上,每一根眉毛都色如黛墨,茂若青松,人常说,眉眼如画,她云岚这双眉,就是水墨画中钟灵毓秀的山峰,这双眉,曾经是多么温柔又巍峨,多么多情又单纯呢?云岚感觉自己不是在描眉,而像是在用自己的手,把曾经那些被命运抽离的东西一丝一丝的拉回来,把曾经失去的青春一缕一缕的拽回来。李家的大门杀死了她的半条命,那另外一半则压在云岚的一双儿女身上。云岚想起阿大说过的话:你表舅做的媒,亲上加亲,不会错的。——多么可笑!阿大不知道,他的一个错误就毁掉了自己的一生。她的苦,她的痛,她的泪,都在这李家大门内,受够了也流尽了。云岚没想到,自己的老父亲亲手把她推进了火坑。李伯之的本性,在云岚过门尚不足一月时便暴露出来。空有一副好皮囊,生的人高马大,实际上却是个游手好闲无用无能的废物。云岚现在想起来,依旧是恨得牙根痒痒。庄稼人常常都是起早贪黑地去地里干活,李伯之则是什么也不管躺在家里呼呼大睡,直睡到晌午弯,把头都睡歪了。云岚看在心里,急在心上,叫他起床,他不起,云岚气的骂他,打他锤他,李伯之感觉不到痛似的,只是把被子裹了裹,翻过身去背对着云岚,继续大睡。云岚记得那地里的草长得比玉米苗子还高,云岚又有了身孕,只能气的在一边掉眼泪。到了起床的时候,李伯之把头梳的油光锃亮,穿得人五人六,对于庄稼地里的活计一概不闻不问,而是骑着一辆旧自行车去镇上瞎逛。村里人见了问他:“金芝,嘛去呀?”他就嘻嘻一笑:“去上班,去上班。”起初人们看他穿的整齐光鲜,倒也信以为真,可时间久了大伙也看出了端倪,世上哪有这么轻松的班呢?每天只要点个名就能拿工资?再到后来,“李伯之上班”成了村里的一个笑话,庄稼人见了故意大声问:“金芝,又去镇上上班去啦?”李伯之仍旧不明所以,还是笑嘻嘻的回答:“我先到镇上点个名,您忙您忙。”云岚知道自己男人被人笑话,看到李伯之那副不长进的样子气的大骂,李伯之反倒还挺得意:“我怎么能跟他们那些庄稼粗人一样?老子是阔少!”真是好气又好笑,云岚一时说不出话来了。跟了这样的男人,日子怎能不越过越凋零?云岚记得那时候家里穷的连五块钱也拿不出。阿大有一次来家里看她,她知道大爱喝口酒,可不敢说出实情,而是瞒着爹去邻居家里借了五块钱,才买了两根火腿,打瓶酒,又去菜园上拔了几棵油菜来招待老父亲,谁能想到她竟会过到这步田地!没得办法,日子总还要过下去不是?况且她又是个那么要强的女子,她要脸!她想起自己怀着身孕,跟着村里的大姐大婶们,一起去山上装石头的场景,她们把那些雷管炸碎了的石头一块块装到车上,装一车得五分钱,那些尖利的石头片子,常常把她的手划破,鲜血直流,一天下来,她的手上不知要磨起多少个水泡,水泡破了,再起水泡,不知道要划破多少条口子,汗水一腌,火辣辣的疼,那种感觉,她到如今还记得清楚。在休息的空当,她望着那巨蟒般蜿蜒的群山,心里感到无比的绝望: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头呢?可这些,她都忍过来了,到底她都忍过来了。云岚从来也没有想到,自己能吃这么大的苦,受这么大的罪。一个女人究竟能有多坚忍呢?她不知道,也没人知道。? ? 云岚侧过头,把脸凑近了镜子,仔仔细细地查看着自己的眼角,一道道细纹从眼角发出,像是细碎的树根,在岁月的土壤里扎了根,吸收着她生命的养分和水分。她看着镜子里自己灰褐色的瞳孔和有些浑浊发黄的眼白,那里,曾经如初秋的湖泊一般润泽和美丽,一对黑而闪亮的眸子如自在游曳的鲤鱼一般的充满灵气和活力,可是现在,这双眼睛只是两滩濒临干涸的死水,翻了肚皮的将死的鱼在干裂的泥沙遍布的粗糙沟壑里挣扎残存,她忽然想起年幼时曾经学过的一首词: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 ? ? ? 呵,古人的那份心思她现在是领会到了。如果李伯之仅仅是这样的人,她也不会那样恨他,可李伯之是人不是?不!他是个畜生!他猪狗不如!他打女人!打女人的男人是什么东西?猪狗都不如!? ? ? ? 她的大腿上现在还留着疤痕,她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一天,自己从地里干活回来,天快要下雨,可是家里养的小鸡一个也不在圈里,云岚就催着他趁没下雨快去找找,本来只是一件小事,可那天不知道那该死短命的是着了什么魔,二话不说就抽了她一个嘴巴:“格老子的贼贱货!叫你敢找老子的晦气!”说罢他反锁了大门,把她浑身的衣服剥的精光,用绳子绑在院子里的那棵大梧桐树上,拿皮鞭子疯了一样的抽她°? ? ? ? 云岚看到李伯之的眼角青筋暴起,活像一匹青眼豺狼,雨一样的鞭子抽在她的身上,血红的鞭痕如花般绽放在自己白雪似的肌肤上,鲜艳的,致命的,她吓得忘了疼,她哭,她喊,她求饶,别打了,别打了,求求你别打了,我改,我改,亲爷奶奶们,大啊,大,你在哪呢?快来救救我吧!救救我吧!老天爷!那时候,她真的以为自己要死在他手里了,要不是邻居听见她的呼救声,跳了墙头来拉住李伯之,她可能真的要被李伯之打死了。那次她是真的铁了心得要和他离婚的,云岚现在想想,如果那一次真的和李伯之离了婚,说不定现在也好了,她也不用再多受那么多的罪。可等她真的到了法院,进了法庭,她又心软起来了,不为别的,单单为她那两个可怜的孩子,她想起自己收拾好了行李被褥,走出家门的那一瞬间,六岁的女儿抱着刚满一生的儿子哭着喊着妈妈不要走的情形,与生俱来的母性又让她心软了,站在法庭上,她眼前不断晃动的是女儿和儿子那两张布满泪痕的小脸,妈妈,妈妈,不要走……妈妈,妈妈,我以后一定好好听你的话……妈妈,妈妈,我以后乖乖的,你不要走好不好?妈妈,以后爸爸要是再打你,我就挡在你前面,叫他打我,不打你……这婚到底是没离成,云岚心里知道,那是她离自己的幸福最近的一次,放弃了这次机会,她将永远失去自己的幸福,可为了两个孩子,她还是放弃了。二十多年前踏进李家的那一刻,她把有关于青春和爱情的半条命杀死在大门外,现在这剩下的半条命,她是把它寄托在儿子和女儿身上了。此后的二十多年里,不管她遭受了多少劳累,折磨和苦难,她心里都只存留着一句话:为了两个孩子。她熬下来了,熬到了女儿成人,结婚,熬到了儿子长大,读小学,读大学,熬到了儿子女儿懂事明理,经济独立,熬到了和李伯之结束这二十多年痛苦的婚姻。窗外的雨渐渐小了,风也止住了,天色逐渐的暗下来,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大女儿在县里工作,小儿子在省城读书,外孙女送到奶奶家去了,没有小家伙的闹腾,多么难得的安静。女人的一生,就是这样的轮回,年幼的长大,长大了嫁人,生孩子,养大了孩子,再养孩子的孩子,孩子的孩子长大了,懂事了,女人也老了,该进坟墓了。云岚的心中突然涌起一阵难言的寂寞和痛楚,她这一生竟然就这样过去了,虽然还没有到七老八十,但也似乎一眼能看到了尽头。? ? ? ? 她拿起梳妆镜前的口红,缓缓地旋出来,多么可爱精巧的小机关,让多少女人痴迷的小物件呢。她借着夕阳最后的余晖为自己涂上这一抹鲜艳的红,她也曾是个女人,可生活把她逼成了个男人,年轻的时候自己是多漂亮呢!坊上乡一支花!可是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就算她是花,也早已经枯萎了,就算她是香,也早已散尽了,只能靠这人造的化学品来找回青春的感觉。? ? ? ? 只有一次例外,那一回,她遇见了他。她是车间主任,他是工厂的厂长,还是她的表亲。两个同是受无爱的婚姻所苦的中年人,在经年的合作中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愫,他们都不敢告诉别人,而是让儿子教会她用微信,她给他的备注叫“军哥”,两个居住在同一个镇子的人偷偷用手机谈起了“异地恋”。她觉得自己感受到了这几十年从来没有过的感觉,那感觉像什么呢?对,就像《动物世界》里由旱季转入雨季的非洲大草原,在雨水的浇灌下,干燥龟裂的大地重新又恢复了生机,她以为自己是向阳的花木——老来又逢春了。? ? ? ? 但事情总是事与愿违,就在昨天,他们的秘密被回老家看望自己的女儿发现了,女儿当然无法容忍母亲在这样的年龄与有妇之夫产生瓜葛,更何况还有一层亲戚关系在内。母女两人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女儿还把这件事打电话告诉了儿子,姐弟二人同样强烈的反对,儿子还在电话里告诉她:“你找其他人我不管,但是跟他我绝对不同意!”于是,她的最后一缕微光也破灭了。? ? ? ? 她这一生从未真正拥有过爱情。? ? ? ? 一个人孤零零地终老,有什么意思呢?她摇了摇头,笑了。云岚最后又向着镜中认认真真的看了一眼,现在,这幅惊艳的画作差不多完成了。她站起身来向窗外看了一眼,夜色慢慢笼上来,远处早已是万家灯火,那棵泡桐兀立在黑暗中,孤独而寥落,像是无人认领的鬼魂。? ? ? ? 她整理好自己的衣服,扣上每一粒扣子,那是她最爱的一件衣服——那件红色的嫁衣,那还是父亲还做着酒厂厂长时,特意托朋友从苏州给她带来的料子,除了结婚那一次,这么多年,她一直放在箱子最底下,一直也没有穿过,到底年岁久了,上好的料子,颜色也有些发了乌,现在她穿上了。她想起二十多年的那个中午,自己穿着它踏进李家大门时的场景,现在,她将穿着这罪魁祸首的华服灿烂地谢幕。她给自己倒好了一杯水,然后和衣而卧,从枕头底下摸出一瓶安眠药来,仰起脖子一吞而下,只觉得一股酸苦的药片味道。她闭上了眼睛,感觉自己的脑袋越来越沉重,身体却越来越轻,越来越薄,她感觉自己仿佛化成了一条大河,迎着东方的微光,载着所有的疲惫、痛苦和辛酸,往前奔流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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