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群鸟
能和他、和她成为好朋友,我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不会玩弄手机。吃的东西不拍照、玩的地方不签到、微博没有互粉、QQ没有加好友、微信没有对话框。手机对我们来说,就是个打电话约好地方见面的工具而已。他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婚前不性行为、不吃内脏、大理人;而她害怕小猫小狗、不吃兔肉、厦门人。周末他常常带我们一起去做礼拜,一起吃中饭,下午一起去图书馆看书,再一起吃晚饭。我们各自有不同的工作,虽然都不至于饿肚子,可仍是穷。不管肉体还是精神。“上帝看光是好的,于是就把光和黑暗分开了。”我问宣道人,“上帝为什么要把光和暗分开?这样不是会使得好的越来越好、坏的越来越坏吗?是不是世上的不公平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蹩脚的汉语让洋传教支支吾吾,最后只能用圣经上的漏洞来回答,“上帝看光是好的,但上帝并没有说暗是坏的。”旁边还有人帮腔,“上帝如果不把光和暗分开,那我们人类就没办法生活啦。”我和她对视一下笑了,没有再问。我知道我们的问题不属于这群人,但肯定会有人能告诉我们真正的答案,不急,人生漫长可以慢慢等待。其实我们三个并没有多少共同话题,见面不过相互打闹,说着谁谁谁喜欢三人中的某某某。总也玩不厌,就像一群十来岁的初中生。我们常去书店,也不说话,只是拿了各自感兴趣的书安静地坐在一起。有次他拿了一本《约翰克里斯朵夫》,想买。我说,还是算了吧,里面有些地方像是在讲同性恋,不适和基督徒。但他看了眼腰封上的“大多数人过了二十岁就死去了”,还是买了。我们最喜欢去文翁路买肉夹馍吃。那是一家路边摊,老板话不多,擅用两把锃亮的半月形菜刀,把肥瘦适宜的卤肉和红绿两色辣椒一起剁成泥,撒上葱花,再用馍包起来,最后勾一点滚烫的卤肉汤在其中,啧啧,香透了~咬着馍去对面的7-11坐会儿,聊聊天,或者再买点东西吃。上次买了些醪糟酒来喝,味道不错,可后劲出人意料的大,聊着聊着三人竟趴在桌上睡了好半天。我不止一次问她为什么喜欢北京,她也总是看着灰沉沉的天空思考很久,然后回答,不知道。 她追随相恋四年的男友到北京,代价是与自己全家人断绝关系。可浪漫一遇见现实就开始变质。半年来婆媳之间矛盾不断,争吵久了男人变得越来越沉默,这让她很心寒。除了习惯差异,吵得最多的,还是婆家催她结婚。都进门了却不结婚,难免会让想抱孙子的老人不满。“女人不抓紧生孩子你想干嘛?过了三十岁再生对小孩儿身体不好!”老人总这么骂她。有天聚会后她喝多了,我替她叫出租,可她却坚持要走回家。已是凌晨一点,放心不下我只好送她。路上她倒清醒,和我说着来之前对北京的各种幻想。走走停停到楼下已是三点,我说,你上去肯定会吵架的。她倚着路灯傻笑,我经常走回来,就是为了尽可能的少待在这里。也许她不是个怪人,只是不喜欢被束缚。我想,她只是爱自由,包括爱的自由,与不爱的自由。再后来接到他的电话,说她晕倒了,因为瞒着医生来月经还去献血。到了医院我才知道,她已经分手了,男友甚至没有挽留。现在她也辞职了,准备回家。躺在病床上的她给我看献血证,高兴地说以后需要输血就不用钱了。我问她,身体虚弱还去献血,是不是因为想留点什么在北京?她没说话。她走之前请我们吃饭。她说,这是你们和我的最后一次聚会了,大家要高兴一点。这话让他笑了,他说,有什么好伤感的,你回家去看看又可以再回来嘛。他年龄要小些,还觉得自己可以改变世界,还不明白世事难料的力量。不管交通怎样发达,总好像有股看不见的力量在中间阻挠,所以和朋友的每一次别后重逢都该让人感到极其珍贵。要离开了,她依然强装笑脸,说,回家好啊,回家就可以买新包包了,哪像现在这么拮据~我猜她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回到北京了。看见一起前行的人离去总是伤感的,甚至会让自己怀疑是否还应该坚持下去。再接到她电话时她已在机场了,她说,你真不够意思,都不来送我。我说,如水之交有什么好扭捏的,兴许过几年彼此结婚的时候又可以再见了。她扑哧笑了,放心,你结婚的时候我一定回来。我说,那好,拜拜。拜。然而没多久他也要回大理了。我说,你不是说要在北京扎根吗?怎么要走了?他说,看也来看过了,玩也来玩过了,有点飞不动了。总这么漂着也不是回事儿,还是听爸妈的,回去吧。他又说,对了,下次见面时记得给我带点你家做的香肠,真是太好吃了。我说,嗯嗯,下次一定带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