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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文森的春天在哪里

发布时间:2023-06-02 19:41:29

  一.{于最寒冷的冬天,遇见不凛冽的你}

  如果不是文森,我不会遇见秦小山。

  接连好几天,文森身上的零花钱总是分文不剩,并且,在吃饭的时候,反常得可以狼吞虎咽下两大碗。这叫我起了疑心。

  几番盘问下,却见文森如惊弓之鸟一般楚楚可怜地望着我,摇摇头。文森不像是这般不懂事的孩子。

  我决定跟踪他。

   

  一道残破的横垣,一道宁静的阳光,冬日里裹得像颗粽子似的学生,从我面前经过,我拉紧了单薄的外套的拉链,心中莫名萧瑟。我看到了文森,背着还是我背旧的书包,弓着个背,低着个头,从校门前出来。

  我没打算叫他。

  然后文森被三两个龄与其相差无几的小孩拦住。

  车水马声中,冬日不再宁静,甚至在声音里带一丝凌厉,我听不到他们的交谈,只从人群的罅隙中,看到文森垂着脑袋,老实地掏了掏口袋,将钱放在他们手里。

  这一幕让我怒火中烧,我冲将上去,也不管什么“不当以大欺小”的道德原则,扯着为首的一个小屁孩的领子,扯开嗓子嚷嚷:“你这个小混蛋,居然勒索我弟弟,你家大人呢!”

  文森在后头扯我的衣服,怯生生地叫着,姐,算了。

  我回头瞪他一眼,吼他,真是没出息。

  被我抓着衣领的孩子,显然被唬到了,哆嗦着叫另外两个去叫他的家长。

  我真想着,若是家长来了,我非得要讨个公道过来。于是,我酝酿起一番陈词有理的大道理。

   

  许久,一个男孩子,握着手机急冲冲地跑来,模样清秀,却染着一头的金黄发线,烫得茸茸的卷,穿着一件脏兮兮的牛仔裤,见我尚抓着为首“小勒索犯”的衣领,冲我们粗着嗓子喊:“喂!你在做什么。我的小弟,你也敢碰?”

  这就是秦小山,他顶着惺忪的睡眼,要替他的弟弟讨回公道,结果,被我连珠带炮地全顶了回去,他O起嘴巴,夸张地瞪起方才还眯在一起的眼睛,漂亮的双眼皮男生,脸上干净得毫无瑕疵,甚至,连青春痘的痕迹都没有,真是让人羡慕。

  我停下来时,他憋红了脸,然后像只泄气的皮球一般问我:“喂,小妞,你混哪里的?”

  我狠狠地白他一眼,那时候的秦小山,是个欺善怕恶的小混混,带着一帮屁大的小孩子,俨然一副“混迹江湖”的样子,他比我大一岁,却已经不上学了,在一家奶茶店,当小工。

  我的15岁,正值青葱年华。生命里有文森和妈妈,现在,突兀地多出了名叫秦小山的少年。

   

  秦小山后来说,文淼,当时,我真的以为,你是哪条街的女老大,你太有气势了。

  秦小山说这话的时候,眨巴着眼镜,像极了稚气未脱的孩子。

  而我不知道,秦小山不是被我的气势给震住了,而是被吸引了。

   

  二.{寒冷中透出一丝暖暖的微光}

  那之后,文森再也没有受到欺负,秦小山虽然名气不足,可手下那几个孩子,全部都将文森佛一般地拜起来,见着我,一群当时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全都乖巧地叫着大姐。

   

  说实话,我不太喜欢文森跟在秦小山后面转悠。文森的成绩一向处于中上水平,而我的,却糟糕得可以,勉强地支撑着差点垮掉的分数,只盼望着高中毕业,能找到份不错的工作,劳累不要紧,重要的是,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照顾妈妈,送文森上大学。

  我总觉得,文森会变坏。可是却不好意思对秦小山说。那时候,我真觉得,他是一个好人。

  光光从他每天放学在我们经过他的奶茶铺子,他都会跑出来,自己出钱给我们姐弟俩一人递一杯热腾腾的奶茶这个事上来看,我就不能阻止自己对他的好感。

  也许你们无法想象,一杯奶茶就能收买人心这回事吧。可是,在那么寒冷的冬天,我是多么希望有人能伸出一双温暖的手掌,握住我冰冷的手,轻轻轼去我冰冷的眼泪。而这杯奶茶,成了我那个冬天,唯一的温暖。

   

  冬天在煎熬中过去了,所幸的是,有了秦小山的奶茶的温度,我熬过了我第16个冬天,也是文森的第11个。

  文森下半年春,便要考初中了,这让我对他的学业忧心忡忡。

  那一日,直到晚上8点,文森还没有回来,我打着手电去找他,绕着一条一条黝黑的巷子,终于在后山的小树林里找到了文森,他慌慌地跑出来,脸上像只花猫一样。

  我气急了,我抓住他的胳膊,凌厉的力度,我问,你这是怎么回事,你一个人,在这里玩什么呢!

  文森怯生生地望了眼小树林,眼睛不敢直视我,姐,我和小山哥哥在一块。

  我气不打一处来,这个秦小山,尽知道带坏我的弟弟。

  我二话不说,狠狠地给文森吃了几个爆炒栗子。这是跟我早逝的爸爸学的。文森吃疼地合起眼,“哎哟”一声叫出来。

  ——不许和秦小山玩,知道没有……

  话音未落,暗黑的小树林里,突然亮起了灯光,文森按捺不住脸上的兴奋回望,我听到音乐盒放出的“生日快乐”的歌曲,春日的花儿看不到,花香却扑入我的怀里,满天的星辰落到了从森林里走出的秦小山的身上,他带着笑容,文森,快叫你姐姐过来啊。

   

  在那个森林的平地上,星光、蜡烛光以及手电筒的光芒影影绰绰,音乐盒愉悦的歌唱打破静谧,一个大蛋糕上画着大大的笑脸,写着,文淼,16岁生日快乐。

  灯光下,秦小山的脸,文森的脸,成了那个春天,我最美好的也是最难忘的回忆。

  原来,文森未能及时回家,是为了和秦小山一起为我准备生日惊喜。

  我确实被惊到被喜到了,直抱着文森哭得不成样子。

  这是我自父亲去世后,过得唯一一个有蛋糕的生日啊。

  文森陪我开始高声地哭起来。秦小山叫道,哎,打住打住,过生日该是多么开心的事啊。然后,他一把把我揽进怀里,声音如同春日到处乱窜的蒲公英茸茸的羽毛,轻抚我的耳垂。

  ——喏,文淼,我喜欢你。

   

  那天的春日森林,成了我们的游乐场,三个人的笑声,也可以盖过天盖过地,我和文森一起,抹了秦小山满脸的奶油,秦小山脾气好,只咯咯地笑,一面装作是大老虎的样子,要来抓我。

   

  我留了一块最大的蛋糕,带回家给病床上的妈妈。我的妈妈在这一日生下我,可是后来,她没有一日曾过得好过。

  三.{这个春天,秦小山成为最暖的一道春光}

  秦小山对我极好,每天放学,他都会蹲在学校门口的大石头上,像一个沉思者一般等着我,一见我出现,他会像是雕塑大变活人般跳下来,朝着我老远地扯开笑脸挥手。

  ——哎,文淼,在这里!

  在我来不及回家给妈妈做饭时,他会承包下,替妈妈买盒饭的任务,他做得井井有条,与小混混的形象,极端不符。

  我越来越喜欢秦小山,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他待文森也很好。

   

  那一次,照例是秦小山来到我家。而后无端端出现在家中的玻璃碎片,来自爸爸留下的一个酒杯,他生前酷喝酒,甚至到酗酒的地步。可不管我们多么憎恨酒,这件在他死后留下他的气息最多的遗物,被我和妈妈视若珍宝。而此刻,满地的碎片闪烁着晶莹的光芒,让我胸膛中好似抽掉了一根肋骨,伴随疼痛而来的是极端的愤怒,一把抓过旁边怯生生的文森,正欲大发雷霆时,秦小山却挡到我的面前,文淼,是我不小心撞翻的,不是文森,对不……

  “起”字还未落地,我愤怒得无法控制的巴掌已经打在秦小山的脸上,明明看到他疼得龇牙咧嘴,却将另外一边脸伸过来。

  接下来,就是我无法控制的眼泪,旧日的艰辛一起涌上心头来,父亲的离世,始终成为心头一块看似好了揭开伪装的新皮却依旧满是创痍的伤。秦小山过来抓我的手,却被我一把推了开,我冲他吼,你滚你滚!

  那个酒杯很重要,但重要的是,酒杯不管碎不碎,它的主人,都不会活过来重新爱我们。

   

  那一晚,文森悄悄地爬到我的床上来,看着我红肿的眼睛,羞赧地说,姐姐,你不该把小山哥哥赶走,姐姐,那个酒杯其实是我打破的。

  我愣了一下,然后想起秦小山好脾气地伸过脸让我打的表情,心中顿时苦涩得不行,再也听不进文森的“姐姐,你别哭你别哭,你打我吧”,哭得整床被子都是眼泪的咸涩味道。

  那时候我在想,我不小心把我的爱情赶跑了。

   

  可是,秦小山第二天一大早,就伸长了脖子沐浴在春日的阳光下,朝我递过来一个晶莹的酒杯,与打碎的那只一模一样,只不过更新一些。

  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我知道那个酒杯对你来说很重要,但是我只能买到一个模样像的。对不起啊,文淼,你千万不要再把我赶走了。

  那一刹那我心软如泥,望着秦小山被我打肿的半边脸,倒吸一口冷气,我怎么有这样大的力气,更重要的是,我怎舍得,对他或者文森,下这样重的手呢。

  轻抚上他的面颊,心中愧疚万分地问他,疼不疼。

  秦小山却摇头如波浪鼓,不疼不疼,文淼,不要生气就好。

   

  也许是那个时候开始,我深深地爱上了秦小山的宠溺,以为全天下,会有这么个人,为我的悲欢而悲欢,为我的眼泪而措手不及。

   

  四.{踏青季节,你的誓言成了风中不灭的歌}

  因为文森要写一篇《踏青》的文,央求我们一起去放风筝,春日的原野河岸边,飞舞着各色的风筝,我与秦小山铺起一张格子餐布,文森则嬉闹似孩童。桌布上摆满了我和秦小山做的食物,被我炸得金黄的香蕉片,秦小山烧得猪蹄膀,春日的野餐,我们决心要有美食盛宴的效果。我们都是早当家的孩子,烧几个菜,完全不在话下。结果那次的野餐以文森失足掉下河川而化上了个惊悚的感叹号,我想也没想就要跳下去的时候,秦小山将我往后面一拽,二话没说跳了下去。

  我当时就在想,若是文森和秦小山就这么都没上来,我也不要活了。

  他们,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两个男人啊。

   

  结果秦小山将文森救了上来,文森没啥事,他却感冒了。在他租的小出租屋里,我和文森照顾着发着高烧说着胡话的他。

  秦小山可真瘦,除了排骨,估计就撑不出几坨肉了。我替他换盖在额头上的毛巾,望着他微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心下很有亲吻他的额头的冲动。文森正在秦小山的厨房里煎药。

  我轻轻地凑过去,在他脸上蜻蜓点水小鸡啄米了一下。顿时脸通红,惨不忍睹。

  秦小山抓着我的手的动作让我吓了一跳,不会我的秘密色女行动被揭穿了吧。全听到他还是含糊的声音,他说,文淼,我这辈子只爱你一个人。我不会像我爸爸一样。我只爱你一个人。

  秦小山的家庭,早已支离破碎了。早在他8岁的时候,他的爸爸便离开了家,和另外一个女人私奔去了。而秦小山的妈妈苦苦支撑着这个家,时常酗酒后拿他出气,到后来,实在撑不下去了,她去了外地打工,每月按时给秦小山生活费。我怀疑,他们都不爱他们的儿子,他似乎连他们爱情的结晶都不算,不过是一段过期爱情不会过期的累赘物,以一种轻浮又随便的态度,任由其后续发展。所以,秦小山不再念书,他们都毫不干涉,甚至吝啬于一句过问。

  我心疼秦小山,轻轻地将脸贴在他的手心上,哭得一发不可收拾。

  文森站在我身后,叫了声姐姐。得不到我回应,他便一直站着,看我哭得忘情。

   

  那时候,秦小山说,他一辈子只爱我一个人。

   

  那天午后,文森扒着饭,眼睛亮晶晶地说,姐姐。你爱秦小山哥哥么?

  我犹豫了下,点了点头。

  文森嘴角蜿蜒起来,眼神璨若星辰,姐姐,那我也爱他。姐姐爱的,文森都爱。

   

  那是个春天,万物复苏的春天,万千花朵开得如火如荼,我正觉得,我的生活,亦在16年的隆冬中迎来了春季。

  这个春天,有文森越来越好的学习成绩,有秦小山微笑地揽过我肩膀替我挡下风雨,有妈妈在秦小山的笑话下,越来越多的笑脸。

  我在想,如果那个夏天不来,是不是,快乐时光就不会那么快地被时间的洪水冲刷。

  五.{如果夏天不曾来}

  夏天,是个浓稠的季节,亦是个充满诱惑的季节,少女裸露的胳膊小腿上洁白光滑的肌肤,日光下被晒得发烫的肩膀,有摇曳的短裙,汗渍味,烟草味,腐败味。

  一切就跟随着温度升温、升温,发酵、发酵,腐烂、腐烂。升温的是激情,腐烂的是誓言。

  酒吧里看到秦小山,17岁的秦小山,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晒得黝黑的皮肤,散发着属于17岁的光泽,喏,他看起来长大了,他的下巴微微冒出一层青色的阴影,他穿的牛仔裤不再是松松垮垮脏兮兮的。他的发型染回了黑色,看起来纯良无比又带一点点的痞味。他用那时候刚出的手机,拿在手里按得飞快,他穿一双NIKE的板鞋。

  然而,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臂弯里,蜷缩着一个女孩。或者,那已经不是一个女孩,她穿着性感的吊带,笑得如同妖媚。

  我像被打了一剂麻醉药,手脚无力,大脑混乱。

  秦小山看到了我,惊慌划过眼前。酒吧嫣红灯光,诱惑连体缠绵。

   

  我跑出酒吧时,胸口起伏剧烈,眼泪无可抑制,我何尝不知道那个女孩子呢,她从出现那日起便向秦小山示好,向我示威,我满以为秦小山就像他的名字一样难移,却知如今,不需要愚公,移山都只是一念之间的事。

  秦小山的电话不断地进来,我不断地挂断,哭,却没有声音,你看,都是骗人的吧。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值得依靠的。我们能依赖的只有自己。

  我看到秦小山跑了出来,张望四周,没有发现躲在角落里无声哭泣的我。然后,看到那个性感吊带跑出来,抱住他的胸膛,喊着,秦小山,你和她已经玩完了,你现在和我在一起了!

  他们就这样挣脱来挣脱去,最后秦小山抱住了她,她踮起脚尖,吻了他的唇。

   

  那个夏天的潮湿的吻,吻得我的内心,一片薄凉。

  即使是圣人也拒绝不了,一个主动送上门来的夏天尤物,何况,是秦小山这样的凡夫俗子呢?

   

  我与秦小山谈分手的那天,他的脸上写满抱歉。

  对不起啊,文淼,其实我和她……如果你还是喜欢我,我便去与她说清楚。其实我真的没有和她怎样。

  打住,秦小山。

  我看着他,直从他的眼睛看进了他的灵魂,灵魂没有支架,甚至连骨骼都没有。而我为何,到今日,才知道他其实是个乱丢誓言,毫无担当的男人呢?

  本以为他就是我年少时应生的英雄,拯救我于水深火热的忧伤之中。而此刻所有幻想的英雄情节烟消云散,遗落无边。

  我不是难,不需佛来渡,亦不需要英雄来救赎。

   

  我讽刺他也讽刺自己,留着你那颗缺爱的心吧。让一让,我还要回楼上,给妈妈和文森做饭。

  我没哭,我咬住牙,没有哭。

  而这十,从旁边像小兽一般冲出来的文森,伸出凌厉的四爪,将秦小山扑倒在地。

  我惊了一惊,看到文森发疯似地在秦小山身上又咬又啃。

  他用力地甩开文森,文森一个踉跄,跌在地上,却又立刻弓起背来,如一枚待发的子弹,迫不及待要开始下一回合。

  伴随着这些的还有他稚气却坚决的吼声:“不要欺负我姐姐!”

  我冲上去,狠狠地给了秦小山一个清脆的巴掌:“混帐,别碰我弟弟。”

   

  我走上前,拉起满脸泪水的文森,吼他:“哭什么哭啊你,男子汉,大丈夫,你有点出息。”

  可是,我自己却哭了。

  我的这一巴掌,并非因为秦小山背弃我,竟是因为他伤害了我的弟弟。

  而文森,我知道,他在用他小小的身体来保护我的自尊。

  六.{我和文森的春天在哪里}

  我抹干净眼泪,打开收音机时,正听到林宜融的《同手同脚》。

  忧伤又温暖的女声唱着:我们的生命先后顺序,在同个温室里,也是存在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唯一。

  未来的每一步一脚印,踏着彼此梦想前进,路上偶尔风吹雨淋,也要握紧你的手心。

  我听得泪流满面,饭终于煮好。不晓得,滴落了我多少的眼泪。

  去叫文森吃饭,却见他竟然在阁楼的木质楼梯上,叼着烟,一副颓废的样子。

  我顿时气结,冲上去夺过烟,顺便狠狠地敲了下他的脑袋。

  文森吃疼,见我凶悍的样子,眼泪打转,却愣是没掉下来。

  我心中生出心疼的褶皱,却虎着一张脸教训他:“你抽什么烟呢,你像什么样子。”

  他缓缓地站起来,站在比我高几阶的楼梯上,手抚上我的脸:“姐姐,有人曾告诉我,难过的时候,抽根烟,吐出去,所有的忧愁都会忘掉。”说罢,去掏口袋,声音是哽咽的,“姐,我给你拿一根,你抽完了,我们就都不难过了。”

  我一把将文森塞进怀里。文森还是忍不住哭了:“姐姐,秦小山,怎么就不要咱们了呢?”

  文森,我该怎么向你说明,诱惑是多么可怕的事,而誓言,是多么易碎的玻璃。

  “对不起,姐姐,我是个没有用的男子汉。我保护不了你。”

  “姐姐,等我长大后,我娶你,我给你很多很多的爱,我永远不离开你,好不好?”

  文森的眼睛因为泪水而亮在我心中永恒。我点了点头,眼泪无法抑制。

   

  喏,文森,夏天就要过去了,我们的春天,也会不远了吧?

  我们,要同手同脚走下去。

 (责任编辑: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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