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组安全工作责任书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工、团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健全,设立专门的学校安全管理机构,配有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各种安全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各种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将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学期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落实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分析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2、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与学校、幼儿园、年级组、班级、教研组、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达到100%,形成科学、合理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及时发现和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坚持安全检查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检查情况有记录,有反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学校不能整改的,要及时向上报到县教育局及有关部门。认真部署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及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工作。根据季节变化、学生成长发育规律、流行病流行动态适时开展流行病的调查、预防,发现疫情及时向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汇报
4、落实事故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建立并完善“突发事件”、消防安全、“流行病发生”、“校内突发伤亡”、“反暴力恐怖事件”等预案,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按预案进行事故处理。
5、加强安全知识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禁毒宣传月”、“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11·9”消防日等安全教育活动。将“防溺水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纳入学校教育活动中。将“法制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禁毒教育”列入到学校教学计划中,充分利用活动课、班会课等时间进行安全教育。
6、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并及时完善各项教育教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锅炉工、电工、驾驶员、校医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做好报警器、灭火器等技防设备的配置工作。学校学生外出实践活动、春秋游及其他活动时,要及时向教育局督导室申报。
7、加强师德建设,发挥教师表率作用,学校、幼儿园教师不得在校(园)或其它任何地方,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校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一律不得评选各类先进。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节追究学校责任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