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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8-26 07:36:00
2009年**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结
   
    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通知》的通知要求,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结合2009年的工作要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六个进一步”措施为指导,推进“五项任务”的落实,在全县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200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取得成效
    一是坚持中央确定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体制。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的领导体制,调动和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巩固各方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抓好责任分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责任明确到主管领导、具体岗位和具体承办人,做到不推诿、不扯皮,落实好承担的分解任务。三是严格责任考核。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敷衍了事、贻误工作的,按规定进行问责,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履行职责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追究责任有依据。四是加强督查。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综合运用专项检查、听取汇报、电话催办等手段进行督导,提高督查效果。
    (二)积极探索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为确保今年治理商业贿赂“全面建立市场诚信记录库”、“加快建造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积极培育诚信服务市场”、“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大力营造市场诚信道德文化环境”五项任务的落实,根据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制定了“六个进一步”的措施。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在整体推进中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进展和新突破。今年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对全县重点工程、信访包案、干部工作作风等开展督查通知》的要求,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县重点工程进展情况、信访包案调处情况、干部工作作风等进行跟踪督查,从而完善从源头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治理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
    商业贿赂是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它不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和公平竞争。因此,县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商业贿赂行为的精神上来,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县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廉政文化建设中,利用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栏、举办培训班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的廉洁从政和廉政文化教育、荣辱观教育,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经营理念,在全县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和谐氛围。一是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采取召开各种会议的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全会、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八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反廉倡廉一系列重要论述及关于对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的重要批示,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法规政策,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使会议精神真正落到实处;二是紧紧围绕“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加强对县属各单位、部门的工作、生活、纪律的监督检查和机关作风建设。年内,按照全县干部大论训的要求,由县纪委领导到县委党校干部轮训班上上廉政教育课,把商业贿赂的危害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社会主义荣辱观、党纪政纪知识和法律知识专题辅导教育,使之牢固树立廉洁从政、干净干事的理念,目前已组织了8期,受教育人达400余人。同时,由县纪委牵头,协同有关部门组成宣讲组巡回到各乡(镇)和重点部门进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并宣讲商业贿赂对社会的危害性及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坚定性,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抓好本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三是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及家属观看警示教育片《赌之害》,积极运用查办的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广泛开展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宣传,树立以廉洁为荣、搞商业贿赂为耻的道德风尚。以案说纪、引以为戒,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牢固的法纪观念,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反对商业贿赂的思想道德防线,建设一个清廉、为民、务实的公务员队伍。全县共警示教育片5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723人次。
    (四)继续抓好重点领域治理工作,解决突出问题
    县委、政府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重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对医疗购销、教育收费、工程招投标、土地转让、产权交易等领域的治理和监管。督察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开展本行业部门内的自查,纠查不正当的交易行为,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早打招呼。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搞好“三个查一查,”一是查一查是否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有无违规审批、违法或不当执法等行为;二是查一查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等行为;三是查一查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在方式方法上根据职责分工进行日常督查。工程建设方面:由城建部门牵头,查是否存在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投标、工程承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项目验收、工程款结算等环节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土地出让方面:由土地部门牵头,查在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项目发包工作中,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等行为。产权交易方面:由经济和商务局牵头,查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产权交易机构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和利用职权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行为;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商业贿赂问题。医药购销方面:由卫生部门牵头,查对在医疗机构、经销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服务、医药购销和设备中是否存在收受对方回扣的行为;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商业贿赂问题。政府采购方面:由财政部门牵头,查在政府采购业务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是否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商业贿赂问题。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由土地、林业等部门牵头,查对有关矿产、农业、水利、林业等资源开发利用中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商业贿赂问题。教育收费方面:由教育局牵头,查教育收费、教材、学校建设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商业贿赂问题。通过督查,今年来没有发现商业贿赂问题。
    (五)建立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我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对重点领域进行了认真的排查、整治,对发现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同时,为防止商业贿赂滋生漫延,破坏市场经济运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县委、政府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行政府投资招投标制度等,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防止地方保护,形成公平竞争有序的经济环境。
    总之,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有的部门和领导认识不够到位,协调配合不够积极等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正确分析形势,正确认识查办案件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对各重点领域内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摸底排查力度,对出现的苗头性及早打招呼,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有力打击,使之真正取信于民,以此增强各单位、部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抓好各部门的白查自纠工作,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真正做到以案促查,以案促纠,为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2009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XX年〕17号),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9—2010年工作规划》的部署。提出如下工作计划:
    (一)认真落实省、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精神,普查与抽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督导全县各部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二)在全县各有关部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积极探索《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地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三)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以查案促防治,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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