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寒假安全责任书
在寒假期间,为了更好地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请家长们注意督促孩子增强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为此,我校与学生家长、学生、班主任签订如下责任:
一、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二、严禁学生到机井、河、池、水库中滑冰或玩耍。
三、任何时间在家在外不准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烛,不准放鞭炮,不能在田间放火,防止引发火灾。
四、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应有家长陪同,行走或乘车应请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从斑马线通过,交叉路口、转弯路口、陡坡注意来往车辆。不要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不准私自骑自行车外出。
五、要防止坏人的侵害。不要单独外出游玩,购物要有家长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不让陌生人进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以免招致麻烦。不管坏人以任何方式威胁,千万不能开门。要学会使用“110”、“119”“120”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六、要注意防止触电。不让孩子随意触摸电器、插座等有电源性物品,不让孩子使用热得快烧水,不用电热毯取暖,不用各种用电器充电,不私自使用各种电器。
七、防食物中毒。不随便吃腐烂、变质的饭菜、瓜果。不要随意吃不卫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八、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粒、杂物、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开玩笑,不准攀爬大树和各种建筑物。
九、室内用煤球炉取暖应该注意:保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煤气中毒。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不单独开液化气炉灶。
总之,寒假期间学生的安全监护工作已由学校转入家庭,希望家长搞好学生的监护工作,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
学生签字年级
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