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中专毕业了户口怎样落
发布时间:2024-08-19 03:03:06
毕业了,众多中专毕业生也许找到了满意的工作。于是许多人关心毕业后户口怎么落。记者带着这个问题走访了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了解到今年我市生源的中专生毕业后落户的有关问题。
今年我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有以下三种情况:被机关单位(含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考试录用的凭《录用通知书》;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聘(录)用,并报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审批的凭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被各种所有制企业单位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聘用毕业生合同》,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和户口关系迁移手续。
我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没有落实接收单位的,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县(区)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可凭代理单位同意代理的函件,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办理《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介绍信》,然后持《介绍信》与代理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非我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则按生源地政府人事部门的规定执行,我市人事部门不签发《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介绍信》。(王照冰)
来源:惠州新闻网
今年我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有以下三种情况:被机关单位(含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考试录用的凭《录用通知书》;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聘(录)用,并报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审批的凭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被各种所有制企业单位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聘用毕业生合同》,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和户口关系迁移手续。
我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没有落实接收单位的,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县(区)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可凭代理单位同意代理的函件,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办理《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介绍信》,然后持《介绍信》与代理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非我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则按生源地政府人事部门的规定执行,我市人事部门不签发《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介绍信》。(王照冰)
来源:惠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