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差旅费制度
发布时间:2019-09-03 15:57:34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修改稿) 为压缩管理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一、 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1、 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2、 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3、 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4、 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5、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二、 费用标准1、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2、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实行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标准(扣除在途时间以每天为标准计算)为:地 区: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住宿标准:总经理 实报实销付总级 实报实销经 理 180 130 120 100 80其余人员 150 110 100 80 60伙食补助费:总经理 实报实销付总级 实报实销经 理 60 40 40 40 40其余人员 60 40 40 40 40市内交通费:总经理 实报实销付总级 实报实销经 理 10 3其余人员 10 33、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原则上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4、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时间超过12小时,伙食补助费按每餐10元标准补助。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按每餐10元补助,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5、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实列支,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6、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7、 出差当日往返可享受全额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8、 出差人员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每天补助5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三、几点具体规定:1、 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补助费。2、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3、 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4、 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须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5、 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部门负责人签证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签报。6、 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其余人员可乘火车、轮船三等舱以下舱位,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方可报销。7、出差人员乘座直达列车,没有铺位区别的,允许乘座软卧(或软席)。8、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司机住宿费以省内40元/天,省外45元/天的标准支付,小车司机按车同领导及工作人员住同档次宾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说明情况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扣除2天往返时间、等候时间按每天20元给予伙食补助。9、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10、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帐,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负责人责任。11、出差时借款,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帐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