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的情况报告——区二届六次全会专题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17 17:48:55
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的情况报告——区二届六次全会专题调研报告
(万州区农业局 万州区劳务办)
按照区委办[2005]26号文件的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了专题调研小组,开展了对促进我区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相关情况的专项调研。一、 基本情况
(一)资源情况。全区现有农村劳动力资源万人,其中男性万人,占%;女性万人,占%。从业劳动力万人,占劳动力资源总数的%。
(二)培训情况。2004年,全区阳光工程、移民、扶贫、外经委、妇联等各类培训农村劳动力18226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14697人,占市下达培训计划的%,当年已结业13775人,培训后已顺利实现转移就业12250人,就业率达到%,比市里规定高个百分点。
(三)转移就业情况。据统计,截止2004年底,全区已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万人,占从业劳动力的%,比2003年净增万人。转移的劳动力中,按产业分,第一产业的有60906人,占已转移总数%;第二产业的有121136人,占%;第三产业的有161858人,占%。按地域分,在乡镇、街道内转移就业的有70405人,占已转移劳动力总数的%;在乡镇外区内的有57600人,占%;区外市内的有44062人,占%;市外国内的有171704人,占%;境外就业129人。按年龄结构分,20岁以下的有74626人,占已转移总数的%;21—40岁的有250016人,占%;41—50岁的有13756人,占4%;51岁以上的有5502人,占%。按文化结构分,文盲半文盲的有9629人,占已转移就业的%;小学文化的有17195人,占5%;初中文化的有244857人,占%,高中以上的有72219人,占21%。按转移时间分,年务工时间在3—6个月的有32899人,占已转移就业总数的%;6个月至1年的有78567人,占%;常年就业的有232434人,占%。按职业分,从事管理工作的有22737人,占%;从事技术工作的有45834人,占%;从事体力劳动的有244785人,占%;其他30544人,占%。按组织形式分,自发转移的有290173人,占%;有组织转移的有53727人,占%。
(四)收入情况。2004年,全区农村劳动力已转移就业实现总收入亿元,比上年增加亿元,增长%。劳务净收入亿元,比上年净增亿元,增长%。进城务工人员人均净收入4176元,劳务净收入全区农业人平1153元,比上年增长14%。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
(五)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在今后5年内,按每人耕种亩耕地计算,我区农业生产合理需求劳动力万人,除已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外,还有万人需要向非农产业转移。据预测,全区每年约新增万个劳动力,同时有万个劳动力退出,但仍有15万个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村绝对富余劳动力中大约有10%左右的人自愿失业不需要转移,实际富余劳动力还有万人左右,即每年需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万人左右。
二、 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文化素质低,缺乏充分就业竞争力。调查统计:我区已转移进城务工的农民只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 %;高中及以上的只占21%。由于文化素质低,已转移的劳动力普遍存在就业能力不强、就业层次不高、就业状况不稳的现象。在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到非农产业就业对劳动力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剩下在家务农和打算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更低,更缺乏一技之长,据我们最近随机对120名年龄在20—45岁之间的在家农村居民调查,只有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97人,占81%,高中以上的23人,占19%。问他们为什么不出去打工时,几乎都是回答由于文化水平低,工作不好找,缺乏进城务工、就业转型的竞争力。
(二)转移培训力度小,提高自身素质难。一是2004年,全区各类培训农村劳动力18226人,仅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数的%。如果按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2万人计算,则需要42年才能轮训一遍,这显然不能满足农村劳动力实现充分就业的需要。二是多数农民“市场经济意识”薄弱,“小农意识”仍然存在,他们对转移就业前的培训往往是被动接受,而不是主动参与;三是各类培训农民自己都要交纳一部分费用,有的是无力承担,更多的是不愿意支付。以阳光工程培训为例:2004年国家拨给每个参训农民的补助经费人平大约200元左右。按照技能培训的要求,对每个参训农民培训至少15—90天,而国家给参训农民的补助是按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的30%补助,农民自己要承担70%。技术含量高的工种培训时间一般要2—3个月,培训费用也就高一些,如缝纫、厨师、电子、机械修理等工种的培训费用一般在1500元以上,农民个人承担的费用在1000元以上,所以对政府组织的培训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究其原因有:①有的农民不愿交培训费或交不起培训费;②耽误找现钱的时间不划算;③由于文化素质低,根本就学不懂。因此多数农民对参加技能培训不是很热心。四是一些下散力的民工,他们大多居住在城乡结合部条件较差的旅社或民房内,早出晚归,既不看新闻,也不读报纸,工余之后,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聊天或打牌消磨宝贵时间,根本没有想过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的问题。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三)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力。尽管我区已出台了《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意见》,给出了培训补助、输出奖励、扶持、费用减免、权益保障、回乡创业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但通过一年多的执行情况来看,很多方面还落实得不够好,如培训补助标准低、权益保障政策不配套等,一些相关部门特别是市直管部门以市主管部门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为由,拒绝执行,落实难度大。
(四)城市歧视仍然存在。调查显示,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进城务工人员“偶尔”或“经常”感到受歧视排挤。主要表现在不正常的超时劳动成了“正常”现象,平常超时劳动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得不到加班工资。从事同样的工作不能获得同等的待遇,有25%的务工农民认为自己比本单位职工收入低三分之一,20%的人认为自己比本单位职工收入低三分之二或相差更多。在从事高危职业的民工中,他们不能象本单位职工一样享受“养老、工伤事故”等保险,若出现事故民工既享受不到赔偿,还因无法劳动领取不到治伤期间的工资,个人经济损失很大。
(五)“农民”身份的限制。本来现在户籍管理放得较宽,但至少有90%的农民工达不到仅仅是有“固定的住所”(以本人房产证为准)这一要求。在一些大城市,农民工户口迁入限制因素更多,因此这90%的农民中有相当部分由农民变为市民还要奋斗相当长的一个时期。由于户口的原因导致农民工及其子女享受不到市民的诸多政策。现在很多部门都没有把进城务工农民在劳动用工,公务员招考聘用、教育、社会保障及医疗等纳入市民一样同等对待。一些单位或部门招工和招公务员仍然要城市户口,子女入学要交择校费,农民工老了没有养老保险,遇到工伤事故得不到赔偿,生了病享受不到医保,家庭困难享受不到城市低保等。凡此种种,由于“农民”身份的限制,农民工没有享受到市民的同等政策待遇。
(六)社会保障制度落后。农民一方面向往城市生活,另一方面又因国家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未建立或建立得不完善,农民工在遇到工伤事故、身患疾病等时,得不到基本保障,因而不愿放弃承包地,其矛盾心理的实质是担心一旦放弃土地进城,万一站不住脚,连退路都没有了。于是,土地就是进城务工农民的“保险箱”。
(七)法制建设滞后。农民进城务工已有多年的历史,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上上下下都认为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但就是迟迟不能出台《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导致一些地方,一些用工单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劳动安全缺乏保障等现象十分普遍。由于无法可依,执法部门无法对违规单位或部门给予惩处,又不能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加之农民是弱势群体,这些现象发生后多数人只能忍气吞声,使进城务工农民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由此带来的后果是一些农民工对政府产生了不信任甚至是对立的情绪。
三、 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的政策建议
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途径。农民工是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
(一) 着力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提高是实现充分就业的基础。大量事实证明,整体素质高、具有专业技能的农民,一方面,进城务工后容易获得较多的就业机会,也能获得相对稳定的职业和较高的收入。另一方面,也容易融入城市,接受市民观念,承担市民义务,得到市民认可。相反,有些农民虽然“洗脚上田”,但由于没有“进城洗脑”,即使进城多年,由于没有一技之长,仍然缺乏充分就业和转型的竞争力,更难完成从小农意识到现代市民的转变。因此,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应既要抓好当前,又要抓好长远,建立长效培训机制。 共5页,当前第2页12345
(万州区农业局 万州区劳务办)
按照区委办[2005]26号文件的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了专题调研小组,开展了对促进我区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相关情况的专项调研。一、 基本情况
(一)资源情况。全区现有农村劳动力资源万人,其中男性万人,占%;女性万人,占%。从业劳动力万人,占劳动力资源总数的%。
(二)培训情况。2004年,全区阳光工程、移民、扶贫、外经委、妇联等各类培训农村劳动力18226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14697人,占市下达培训计划的%,当年已结业13775人,培训后已顺利实现转移就业12250人,就业率达到%,比市里规定高个百分点。
(三)转移就业情况。据统计,截止2004年底,全区已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万人,占从业劳动力的%,比2003年净增万人。转移的劳动力中,按产业分,第一产业的有60906人,占已转移总数%;第二产业的有121136人,占%;第三产业的有161858人,占%。按地域分,在乡镇、街道内转移就业的有70405人,占已转移劳动力总数的%;在乡镇外区内的有57600人,占%;区外市内的有44062人,占%;市外国内的有171704人,占%;境外就业129人。按年龄结构分,20岁以下的有74626人,占已转移总数的%;21—40岁的有250016人,占%;41—50岁的有13756人,占4%;51岁以上的有5502人,占%。按文化结构分,文盲半文盲的有9629人,占已转移就业的%;小学文化的有17195人,占5%;初中文化的有244857人,占%,高中以上的有72219人,占21%。按转移时间分,年务工时间在3—6个月的有32899人,占已转移就业总数的%;6个月至1年的有78567人,占%;常年就业的有232434人,占%。按职业分,从事管理工作的有22737人,占%;从事技术工作的有45834人,占%;从事体力劳动的有244785人,占%;其他30544人,占%。按组织形式分,自发转移的有290173人,占%;有组织转移的有53727人,占%。
(四)收入情况。2004年,全区农村劳动力已转移就业实现总收入亿元,比上年增加亿元,增长%。劳务净收入亿元,比上年净增亿元,增长%。进城务工人员人均净收入4176元,劳务净收入全区农业人平1153元,比上年增长14%。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
(五)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在今后5年内,按每人耕种亩耕地计算,我区农业生产合理需求劳动力万人,除已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外,还有万人需要向非农产业转移。据预测,全区每年约新增万个劳动力,同时有万个劳动力退出,但仍有15万个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村绝对富余劳动力中大约有10%左右的人自愿失业不需要转移,实际富余劳动力还有万人左右,即每年需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万人左右。
二、 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文化素质低,缺乏充分就业竞争力。调查统计:我区已转移进城务工的农民只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 %;高中及以上的只占21%。由于文化素质低,已转移的劳动力普遍存在就业能力不强、就业层次不高、就业状况不稳的现象。在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到非农产业就业对劳动力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剩下在家务农和打算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更低,更缺乏一技之长,据我们最近随机对120名年龄在20—45岁之间的在家农村居民调查,只有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97人,占81%,高中以上的23人,占19%。问他们为什么不出去打工时,几乎都是回答由于文化水平低,工作不好找,缺乏进城务工、就业转型的竞争力。
(二)转移培训力度小,提高自身素质难。一是2004年,全区各类培训农村劳动力18226人,仅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数的%。如果按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2万人计算,则需要42年才能轮训一遍,这显然不能满足农村劳动力实现充分就业的需要。二是多数农民“市场经济意识”薄弱,“小农意识”仍然存在,他们对转移就业前的培训往往是被动接受,而不是主动参与;三是各类培训农民自己都要交纳一部分费用,有的是无力承担,更多的是不愿意支付。以阳光工程培训为例:2004年国家拨给每个参训农民的补助经费人平大约200元左右。按照技能培训的要求,对每个参训农民培训至少15—90天,而国家给参训农民的补助是按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的30%补助,农民自己要承担70%。技术含量高的工种培训时间一般要2—3个月,培训费用也就高一些,如缝纫、厨师、电子、机械修理等工种的培训费用一般在1500元以上,农民个人承担的费用在1000元以上,所以对政府组织的培训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究其原因有:①有的农民不愿交培训费或交不起培训费;②耽误找现钱的时间不划算;③由于文化素质低,根本就学不懂。因此多数农民对参加技能培训不是很热心。四是一些下散力的民工,他们大多居住在城乡结合部条件较差的旅社或民房内,早出晚归,既不看新闻,也不读报纸,工余之后,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聊天或打牌消磨宝贵时间,根本没有想过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的问题。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三)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力。尽管我区已出台了《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意见》,给出了培训补助、输出奖励、扶持、费用减免、权益保障、回乡创业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但通过一年多的执行情况来看,很多方面还落实得不够好,如培训补助标准低、权益保障政策不配套等,一些相关部门特别是市直管部门以市主管部门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为由,拒绝执行,落实难度大。
(四)城市歧视仍然存在。调查显示,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进城务工人员“偶尔”或“经常”感到受歧视排挤。主要表现在不正常的超时劳动成了“正常”现象,平常超时劳动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得不到加班工资。从事同样的工作不能获得同等的待遇,有25%的务工农民认为自己比本单位职工收入低三分之一,20%的人认为自己比本单位职工收入低三分之二或相差更多。在从事高危职业的民工中,他们不能象本单位职工一样享受“养老、工伤事故”等保险,若出现事故民工既享受不到赔偿,还因无法劳动领取不到治伤期间的工资,个人经济损失很大。
(五)“农民”身份的限制。本来现在户籍管理放得较宽,但至少有90%的农民工达不到仅仅是有“固定的住所”(以本人房产证为准)这一要求。在一些大城市,农民工户口迁入限制因素更多,因此这90%的农民中有相当部分由农民变为市民还要奋斗相当长的一个时期。由于户口的原因导致农民工及其子女享受不到市民的诸多政策。现在很多部门都没有把进城务工农民在劳动用工,公务员招考聘用、教育、社会保障及医疗等纳入市民一样同等对待。一些单位或部门招工和招公务员仍然要城市户口,子女入学要交择校费,农民工老了没有养老保险,遇到工伤事故得不到赔偿,生了病享受不到医保,家庭困难享受不到城市低保等。凡此种种,由于“农民”身份的限制,农民工没有享受到市民的同等政策待遇。
(六)社会保障制度落后。农民一方面向往城市生活,另一方面又因国家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未建立或建立得不完善,农民工在遇到工伤事故、身患疾病等时,得不到基本保障,因而不愿放弃承包地,其矛盾心理的实质是担心一旦放弃土地进城,万一站不住脚,连退路都没有了。于是,土地就是进城务工农民的“保险箱”。
(七)法制建设滞后。农民进城务工已有多年的历史,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上上下下都认为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但就是迟迟不能出台《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导致一些地方,一些用工单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劳动安全缺乏保障等现象十分普遍。由于无法可依,执法部门无法对违规单位或部门给予惩处,又不能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加之农民是弱势群体,这些现象发生后多数人只能忍气吞声,使进城务工农民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由此带来的后果是一些农民工对政府产生了不信任甚至是对立的情绪。
三、 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的政策建议
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途径。农民工是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
(一) 着力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提高是实现充分就业的基础。大量事实证明,整体素质高、具有专业技能的农民,一方面,进城务工后容易获得较多的就业机会,也能获得相对稳定的职业和较高的收入。另一方面,也容易融入城市,接受市民观念,承担市民义务,得到市民认可。相反,有些农民虽然“洗脚上田”,但由于没有“进城洗脑”,即使进城多年,由于没有一技之长,仍然缺乏充分就业和转型的竞争力,更难完成从小农意识到现代市民的转变。因此,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应既要抓好当前,又要抓好长远,建立长效培训机制。 共5页,当前第2页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