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2006年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计划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
2006年,民三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配合和市委、人大、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正与效率”为工作主线,以争创一流为抓手,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立足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的审判,积极参与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活动,以从严管理促规范、审判公开促公正、服务大局促审判、一心为民促和谐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今年全庭共受理各类案件373件(新收271件,旧存102件),审结270件。其中一审商事纠纷案件受理6件(新收2件,旧存4件),审结1件;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14件【新收246件(比去年少收7件),旧存68件】,审结242件;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案件53件【新收23件(比去年少收25件),旧存30件】,审结27件。总结案标的为人民币亿元。我庭全年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院目标规定为93%),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达%(院目标规定为%),高效结案率达%(院目标规定为30%)。上诉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占当年上诉案件的%(院目标规定为18%),一审服判率为%(院目标规定为50%),无案件再审改判。全年办结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要结果的案件9件,达交办总数的100%;季度结案均衡度为(院目标规定为10),比院目标规定少了个指标;调解结案率达%(院目标规定为30%)。全面超额完成了院目标规定任务。全庭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 更新司法理念,构建和谐社会
全庭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全局,将全庭的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司法工作制度系统化、科学化建设,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统一全庭干警的司法指导思想,坚定不移地坚持司法工作的社会主义zz方向,以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适应人民群众的要求,自觉树立和落实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现代法治理念,不断推动司法观念创新和工作创新,做到为民司法、规范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廉洁司法、和谐司法,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一)司法为民见真情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是全庭在审判活动中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全庭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契机,确保司法行为与法律效果、zz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今年,我庭分别收到了三封来自海南、四川、陕西三地的原、被告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寄来的感谢信,信中充满了对我庭法官在审理植物新品种、商标、著作权侵权案件中体现出的专业水平、审判作风的敬佩和感激之情。信中分别写道:“贵院依法、公正、客观的判决,法官严谨、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记忆”;“这份判决书是我在其他省市代理的三、四十起著作权案件中看到的最详备、最有文采、最具说服力的,使当事人对案件实体和程序的公正充满信任”;“以前我头脑里没有对法官的印象,但现在我喜欢将懿德益智、刚正不阿这八个字与他们联系在一起;以前我不知道成都法院的门朝哪开,但现在我愿意将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与那里联系在一起。”
(二)“能动”审判促双赢
审判具有被动性,但这种被动性并不等于法官只能机械适用法律。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当事人大多缺乏诉讼经验和取证能力等特点,全庭法官将“被动”审判转化为“能动”审判,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在把握纠纷实质的基础上,在保持中立的前提下,正确行使释明权,尽可能将双方从对立、紧张的状态中解放出来,积极引导双方把重点放到对实质利益的衡量上,从整体上、根本上解决纠纷。强调通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既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又能够快速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运用能力,既依法保护有序竞争,又保障充分自由竞争。如在审理周云武诉成都润力边坡防护公司“钢绳十字卡扣”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中,法官通过调查发现权利人虽有专利权,但生产能力远没侵权人强。如简单依法下判,有可能导致侵权人前期投入所形成的生产、销售能力闲置,而权利人又不能立刻填补市场需求的结果。权衡再三,法官采取一种全新的思维模式审理该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协商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仅彻底解决了纠纷,而且促成了技术成果的转化。通过“能动”审判,使诉讼的对手成为合作的伙伴,实现了双赢的效果。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三)调解为主保和谐
全庭坚持“调解为主,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针对案件特点,因人、因案而异展开调解工作,并结合释明权的正确、正当的行使,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在调解工作中,将片面保护转变利益平衡的观念,不仅仅考虑个案中当事人的个人利益,而且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着重对矛盾复杂、当事人争议*、法律适用难度大、社会关注多的案件进行调解,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经过不懈努力,全庭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纠纷的总调解结案率达到%,做到了“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而且,调解结案的案件呈现高执行率的特点,当事人均当场或达成调解协议后迅速、主动地履行。最大限度地追求了维护当事人实体利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相统一,实现了法院与社会、法官与群众、法官与当事人及当事人之间的和谐有序。继续保持了我庭建庭以来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案件申诉信访为零的状况。
二、提供司法保障,优化创新环境
全庭在我院“从严管理年”中,围绕我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中心工作,立足司法公正,突出延伸服务,拓展审判空间,积极建设规范化、服务型审判机关,为推进我市经济、zz、文化、社会建设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提供制度保障,服务创建工作
今年2月,我庭积极参与我院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服务的研究,协助制订了我院《关于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提出了35条具体措施,从立案、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宣传机制、联动机制等方面规范创建司法保障行为,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建立强有力的服务机制。
(二)了解社会需求,作出司法回应
裁决纠纷是法院最直接和最重要的功能,然而作为公共管理的一种力量,其规训、引导社会的职能让其担负着更为重要的社会控制与参与职能。因此,全庭走出单纯解决纠纷的巢窠,对司法审判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进行挖掘,找出现有司法环境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差距,为纠纷的解决作出司法回应。今年,我庭与三个基层法院共同组成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课题组,围绕成都地区自主创新现状及司法保护应对策略开展了实证调研。我庭向企事业、党政机关、行业协会发放了涉及80余个问题的200余份调查问卷,从成都地区自主创新总体态势、企事业自主创新状况、成都市自主创新司法保护现状、社会公众对自主创新司法保护的需求等方面征求他们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需求,积极探索和把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我市、我省经济发展的契合点。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中的司法实践与社会需求》、《法院回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司法举措》等4篇实证调研报告,从调整审判策略,扩大审判警示效应,开发信息载体,扩张案例示范效果等方面,提出开拓成都法院司法保护新局面,树立司法保护新形象的举措。调研成果以情况专报的形式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最终形成了领导决策。成都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葛红林高度重视并采纳了相关建议,批示要求政府加强与法院的协调配合,在密切行政管理与法治管理结合上下功夫,形成国内最优化的工作机制。目前,政府与法院组成的课题组,联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对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工作协调机制流程进行研究,并将于近期完成研究成果。
(三)落实诉讼指导,增加便民措施
为在成都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活动中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优化成都市创新环境,我庭经过近半年的精心准备,于近日编写完成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指南》并上网公布,近日将免费向社会公众发放。该指南共列13个专题,从法律依据、技术鉴定、诉前禁令、财产及证据保全、举证分配、管辖等方面,用简明通俗的语言全面介绍了知识产权诉讼各阶段的程序要求,从事实、证据、法律等方面向当事人进行释明,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共5页,当前第2页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