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位置:首页 > 范文 > 文秘知识

党建相关制度

发布时间:2021-08-30 23:27:07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真正把体现“xxxx”要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外群众特别是青年进行党的zz纲领、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使他们接受党的主张,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听取团支部的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通过积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

  对申请入党的人员,要在党员中进行推荐的同时,组织一定数量的党外群众进行公开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支部研究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对推荐票数较低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三、发展党员培训制度。

  对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要集中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并组织统一考试。经过集中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才能经一定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党员政审制度。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zz历史和在重大zz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zz情况等进行zz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是没有经过zz审查或zz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培养情况、政审情况、培养人意见等进行公示。公示一般以公开栏、宣传栏为基本形式。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天。如无群众举报,则可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如有群众举报,要在有关问题调查清楚后,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六、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基层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之前,要将发展对象情况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否列入了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问题是否清楚、有无正式结论,是否经过集中培训,培养时间是否在一年以上。根据预审结果,确定是否准予发展。

  七、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应及时将其编入党小组,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对调动工作的预备党员,要及时将其档案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对流动的预备党员,应将党的正式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原党组织要发给其《流动党员活动证》,督促其尽快与所在地党组织联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双方党组织都要负起对其教育考察的责任。在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之前,要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其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与有关材料一起报上级党委。

  八、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

  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党章》和《细则》规定,严格标准条件,严格发展程序,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情况失实的,要追究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对不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或虽召开支部大会但不符合规定人数和程序,而接收预备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的,要追究支部书记的责任;对组织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把关不严造成失误的,要追究组织员的责任;对党委审批后,又发现发展对象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基层党支部违反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党委书记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要严肃查处,处理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九、长期不发展党员预警制度。

  对长期不发展党员的党支部特别是对五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党支部要进行认真分析。凡因为党支部或其负责人工作不力而贻误发展党员工作的,要以预警通知书的形式给予警示,并要求限期拿出具体工作措施。凡没有正当理由五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党支部,不能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十、发展党员检查汇报制度。

  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的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党支部每年要向区党工委组织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党支部要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从严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上级赋予的各项职责,确保依法治教,建立高效、廉洁、务实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的“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严格要求,常抓不懈。要加强学习和教育,以治本为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党纪、国法和党风廉政若干政策规定,起表率作用。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书记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处室负责人对处室内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四、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支部委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学习,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教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制定目标责任书,并不断完善学校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制度,督促各处室抓好落实。

  五、建立规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党支部于学年初对学校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全面总体部署,领导小组根据学年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和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组织各处室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进行安排,提出学校党风廉政目标责任落实工作一览表,对各项工作,逐一落实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处室和人员的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六、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检查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与年度考评、干部考核结合在一起进行。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教师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或根据情况做出惩处决定。

  七、加强民主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对校内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职称评定、收费等重大问题要坚持集体讨论,校长对最终决策负总责。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班子成员要对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自我批评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报告中,应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自觉接受民主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范文相关阅读

范文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