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舟活动安保工作应急预案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龙舟活动是群众性文体活动组成部分,今年县上未组织龙舟竞赛,但考虑到我镇部分村(居)民仍会在端午节期间进行群众性自发的龙舟活动,为加强群众自发性龙舟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龙舟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预案。
一、各村(居)要结合本村居实际,动员群众不举办龙舟竞渡活动,无法阻止的要加强水上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教育,并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预案,确保安全。
二、成立龙舟活动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包村(居)队长、村居委会主任和卫生院负责人组成。
三、镇政府与各有关村(居)签订龙舟活动安全责任书,并要求相关村(居)上报龙舟活动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者、安全员、救生员、舵手、运动员名单。
四、组织开展龙舟活动的村居要通过标语、墙报、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龙舟活动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和全体上舟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所有上船人员是身体健康、会游泳200米以上者,小孩、老人不得上船,由所在村居领导把关,保证上船人员符合规定和安全。
六、所有人员上船前,必须穿好救生衣,并由该舟领队负责逐一检查救生衣、舵、桨和船体安全后,方可下水,保证全体人员安全。
七、每支龙舟必须由所在村居支部书记或村居主任上舟指挥,统一行动,全程跟踪。起点、中途、终点、返回必须按航道行驶,不得在江面任意穿梭往返,必须服从交通安全救生艇的现场调度和现场处理,保证全体龙舟人员安全,并于6月15日前上报村(居)主干上船名单。(名单于6月15日前报镇安办)
八、村居龙舟靠近桥头岸边时,不要集中靠拢,应错开时段停泊。
九、村居龙舟人员不要在桥上往桥下放鞭炮,以确保过往龙舟安全。
十、每艘龙舟要配备一艘救生船和5名识水性的救生员(并要上救生船待命),严禁船体破损的龙舟下水。遇有险情,必须立即组织补给船只和救生人员迅速赶往险情地点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领导。
十一、除安全保卫必须配备的设施如救生衣、救生船、救生员等开支外,各村居不得用村(居)财支持龙舟活动。
十二、各村居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保证各龙舟队饮食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
十三、城关派出所根据县公安局安排全力组织巡逻值班,疏导交通,防拥挤及安全保卫工作,并上报安全保卫人员分布情况名单。
十四、镇组织应急分队,配合派出所做好江面、桥上、岸上安全保卫、疏导工作,总指挥董毅,下设四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