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21 12:27:10
良好的纪律是保证教育教学正常进行的重要手段,没有纪律的团队,永远也成就不了自己的事业。坚守工作岗位,就是对工作尽职,就是对良心尽责。
一、病事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假满按时返校销假;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须办理续假手续。婚、丧、产假,执行上级有关请假规定。
凡是请假的教职工,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写出请假条。
二、会议、集会考勤
学校或级部召开集体会议时按时点名,到第二次点名未到者,为迟到或旷会,召开全体班主任会、教研组会或其他教研活动时,等同于集体会议。
三、考勤办法
1、上下岗签到
领导干部每天四次签到,每次签到时间为上课或放学前10分钟,截止时间为上课前预备铃及放学铃后5分钟。
2、岗位考勤
学校不定时查课堂、坐班。空堂(以不在课堂为准)一节扣2分;请假者须自行调好课,虽履行请假手续但没有调好课出现空堂者处罚请假人;已调好课,仍出现空堂者,处罚接受调课人。
正常上班时间打球、下棋、玩扑克、饮酒者,发现一次,扣2分。
旷会(含各级各类会议),每次扣2分。
未坐班每次扣1分。
旷工一节课扣3分。
四、记分办法:
1、每月考勤记60分。
2、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2天,累计超过2天后的部分,每超出一天扣1分。
3、病假一个月以上者,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迟到、早退一节课以内者,每次扣分;每次超过一节课时间及以上者,按旷工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