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诺士烟草有限公司与厦门卷烟厂合资合同
厦门卷烟厂 厦门经济特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华美卷烟有限公司」合资合同
(一九八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修订)
(一九八六年三月三日再修订)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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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定义 2
第二条 合营公司的结构和成立 4
第三条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6
第四条 合资经营范围 8
第五条 产品的销售 9
第六条 合营双方的责任 10(10)(11)(12)(13)(14)(15)(16)(17)(18)(19)
第七条 由子公司或附属公司履行 13
第八条 咨询服务 13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管理 14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总经理和职员 16
第十一条 技术转让 18
第十二条 商标 19
第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设备和原料供应及购买国产部件 20
第十四条 财务事宜 21
第十五条 合营期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