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期对部、办、所
主任、各岗位
工作人员的思想、行为进行排查。排查工作由主管纪检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排查的内容:
1、zz是否可*,思想是否稳定;
2、工作质量能否保证,业务操作是否经常发生差错;
3、有无劣迹行为,有无不良行为习惯;
4、对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及时制止、处理、
报告;
5、是否买卖股票、期货;
6、是否经商、办企业或从事第二职业。
7、是否有不正常的社会关系;
8、支出与收入是否相符;
9、是否存在黄、赌、毒等不法行;
10、是否有其他不良行为。
三、原则上每年排查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开展必要的排查。
四、对排查出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