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市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针对农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我市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达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集贸市场创卫工作在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商务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按照《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实施集贸市场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依据,以环境优美、管理规范、卫生整洁、经营有序为目标,通过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科学管理、法制监督等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农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旨在通过阶段性的集中整治,规范农集贸市场经营管理,促进长效机制建立,全面提升全市农集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
三、职责分工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及《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针对我市农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协调配合,重点要完成好以下治理任务:
(一)加强农集贸市场规范管理。由商务局督促市场开办方加强市场管理。一是完善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良好,无占道经营;二是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三是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行为。
(二)加强对农集贸市场监督管理。由工商部门通过加强对集贸市场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市场内经营户无照经营、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欺行霸市等行为。一是做到市场内经营户证照齐全、亮照经营;二是做到食品经营户完善 “四防一消”,设施完备,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三是做到市场内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从而实现农集贸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的整治目标。
(三)加强农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督促市场开办方加强市场环境整治和秩序管理,实行文明经商、文明管理。一是做到经营台面干净、美观,不在市场内随意堆放农贸产品,无占道经营行为;二是做好市场保洁工作,无垃圾乱扔、乱堆,下水道畅通,无污水横流、乱搭乱盖现象;三是做到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从而使市场内环境达到标准规范,整洁卫生,管理有序,制度健全,符合国家卫生城市验收标准。四是加强集贸市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通过加大对市场内环境卫生的整治,化学药物消杀等综合防治,使“四害”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四害”检查达标率100%。
(四)加强农集贸市场周边环境治理。由市城管局取缔在集贸市场周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的摊点,清理整顿影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规范广告管理,从而规范经营者和顾客车辆停放等市场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五)加强农集贸市场卫生管理。由工商分局做好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食品行业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检查整改。
(六)加强农集贸市场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测工作。由农业局设立蔬菜农药残留快速监测点,建设公示栏,现场公布监测情况,由工商局督查从业人员健康是否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对所发现的违法信息及时进行处理。
(七)加强对农集贸市场野生动物销售管理。由市林业局加大对违禁野生动物销售的打击力度。
(八)加强农集贸市场畜、禽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畜产品、水产品质量的检测工作。由畜牧兽医局加大检测力度,做到农集贸市场无畜禽产品、水产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及畜产品注水销售行为,并定期公布监测信息,对所发现的违法信息及时进行处理。
(九)加强农集贸市场消防安全及消防设施的整治,由市消防大队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市场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检查。采取整治与疏导相结合,一方面加大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市场经营业主及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加大整治力度,严禁经营户在消防安全通道上摆摊设点。同时,进一步完善消防设施,消除农贸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保证现有消防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十)集中力量,办好八户塘卫生管理示范市场试点。针对八户塘市场的实际,认真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规范市场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相关责任。二是调整市场布局,规范管理秩序,做到划行归市,车辆有序停放。三是配齐公共卫生管理设施,每个固定经营业主配备一个垃圾桶,配备一个消防灭火器,市场中心完成对八户塘市场的电线线路改造,消防间隔改造,定期清理泡沫包装盒,取缔市场内乱搭、乱拉、乱建行为,清理市场内彩条布、防晒网,加强对业主的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教育。四是改造供排水设施。五是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从业人员办证、验证、食品检测、检疫、索源、索票、索证工作,支持相关部门依法开展管理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市场内可疑商品问题。六与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努力解决自产自销菜农规范管理办法。七抓好市场内除四害工作。八确保市场公厕、垃圾处理和环境卫生工作达标。
四、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11年4月5日至4月15日)部署阶段。
组织召开各部门动员和协调会,主要任务是明确规定各部门此次工作重点及任务,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开展工作调研,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按照整治行动要求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广泛动员全区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整治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及时跟踪报道,掀起宣传高潮
第二阶段(2011年4月15日至6月30 日)整治阶段。
主要任务在调研检查的基础上,现场办公,实施整改,搞好查漏补缺;
第三阶段(2011年7月1日以后)检查验收阶段。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切实以高标准接受爱卫会组织的暗访、技术评估和考核鉴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彻底解决农集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确保我市搞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方面。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作为创建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成员,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创卫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中心任务,纳入重要日程。做到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工作条件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