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一、“五五”普法的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落实
为保证我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因工作需要和我局人事调整,XX年5月和2011年12月两次调整成立了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教科、市管科、直属局、法制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法制科长担任。领导小组的成立,积极为“五五”普法工作创造了条件,在人员、时间上给予充分保障,以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小组成立后,根据市局及县人民政府法制教育规划的指导精神,梁山工商局及时制定出台了《梁山县工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下发执行,“规划”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部署了以“法律六进”为主要任务的六项重点工作,分阶段进行了“五五普法”工作的落实。
(二)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和考核情况
我局明确把握五项基本原则,认真组织我局工商系统执法人员培训。在方式方法上,采取每年春节后集中培训、重点人员培训、案件评析、季度督察和自学等多种形式,树立“全员办案”和“前沿办案”理念,实行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学习法律知识与深入实际工作相合,最终统一组织考试。加强保障机制,为普法办公室购置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摄像机,装修了电教室,普法所需经费足额拨付。五年来,我局共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法律法规达28个,参加梁山县政府“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干部普法教育考试5期;我局自行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考试6次。并将每年执法人员的普法与法律法规自学情况、培训效果、考试成绩及具体行政执法情况量化到年终的执法人员资格年审考核中,纳入规范化管理,建立统一的成绩数据库。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配合各个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新法规的颁布施行,利用出黑板报、挂宣传布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在梁山电视台及消费与法栏目发布市场预警及即时爆光查处的制假售假违法案件,组织形式多样的社会法制宣传活动。五年来,以政府的名义分别在县城中心街道共组织“”现场宣传活动五期,参加“”法制宣传5次,开展面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培训6期,“一会两站”培训16期,各工商所制作黑板报400余期,共出动宣传人员420余人次,车辆100余台次,挂宣传布标60条,发放宣传材料6万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600余人次。在每次宣传活动中,我局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并积极邀请县级分管领导及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观临“”宣传现场指导工作。通过以上宣传活动,不但对广大群众和经营者起到了普法教育的作用,也让社会各阶层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了不同的了解认识,利于工商工作的开展,也树立了工商执法人员自身的形象和执法权威。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普法中,采取的主要方式主要由法制科、企业注册局参与,各工商所消协、个私协组织,采用发放普法教材和讲课的方法,分别对近10000户次企业经营管理者、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经济组织进行了普法培训,通过对这些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普法教育,从而使经营者自觉履行义务,遵守市场规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形成“外讲信用,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法制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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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断完善各项法制制度,落实“四化”目标,切实推进梁山县工商局法制化建设
加强法制工作制度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长期以来,梁山县工商局根据上级机关制定推扩的各项制度,结合梁山县工商局的实际工作情况,建立、完善和实施了大量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法制工作管理等四个方面的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梁山县工商局按照《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坚持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和考核并形成一定的制度。五年来实践贯彻的新制度有:党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一月一法”学习制度、“轮流讲法”制度、案件评审制度等6项制度,制度的形成和完善对学法、普法和法律宣传教育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在实施行政许可方面,我局依据《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形成了政务公开、“一审一核 ”、前置并联审批、服务时限承诺、首问负责、许可听证等制度;在实施行政处罚方面,依据《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梁山县工商局修订、完善出台了包括立案、销案审批,办案、审核、批准分离,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及强制措施审批,行政处罚复议听证,罚没物资管理,罚、缴分离,强制执行及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一般程序简便方式案件相关规定,自由裁量权适用,行政指导及柔性执法等16项制度。
(三)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在法律监督方面,梁山县工商局依据《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实施错案追究,行政应诉、执法督察、案件评审、核审归档等五方面的制度。具体为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的规定和要求,实行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赔偿追偿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考评制度,行政执法检查制度,案件备案制度。推行行政许可监督制度,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备案制度,案件进展情况报告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个案监督制度,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重大、特大案件报告制度及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工商所法制监督员制度,工商系统聘请义务法制督察员制度等。五年来,梁山县工商局执法监督部门根据以上制度依职权对我局以下事项进行了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情况;有关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收费行为;行政不作为行为;行政复议行为;行政赔偿行为及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四)法制工作管理制度。梁山县工商局按照法制工作职能职责的要求,坚持法制工作统计制度、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年度审查制度、行政执法证件规范化管理制度等。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保证管理的连续性和向局领导提供准确的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
三、“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