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致高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考生和家长们:
你们好!
一年一度的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开始,徐州市教育局致高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孩子能被理想的高校录取是所有家长的期盼。许多家长为了让孩子上一所理想的学校,千方百计托关系、找门路。有的家长更是"病急乱投医",听信个别招生人员或中介机构的虚假承诺,落入了招生圈套。为此,我们提醒考生和家长们:
1、参加全国统一招生的高校,其招生计划已在《江苏招生考试报》(2010年招生计划专刊)上统一刊登;部分院校的计划调整以及征求平行志愿填报计划,也会在市县招办或"江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上公布,请考生和家长注意查看。
2、考生和家长向招生(宣传)人员咨询时,一定要把握好招生单位的招生性质。无论公办高校(包括军校)还是民办高校计划内招生都必须通过各级招办录取,高校无权面向社会擅自招收"计划内"学生,即使确需扩大招生计划,也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由省级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2010高考《徐州市教育局致高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各类高校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辅导学院等招生与普通高校"计划内"招生不同,可以不受高考分数限制。这些学校(院)的学生可以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但是必须参加并通过国家组织的成人高考入学考试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3、江苏省有招生计划的学校可进行计划内招生宣传,无计划的学校只能举办成人高考、自学考试迎考辅导班。考生和家长要防止个别招生人员利用高校在我省的极少数招生计划,以招收计划内学生为名,实际招收成人教育或自学考试助学班的学生。
4、高校招生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少数招生人员声称与招生院校有关人员"有关系",掌握着一些"机动名额"、"内部指标"或是录取后重新建档等,只是骗取"报名费"、"中介费"、"定向费"的欺诈之辞,不可轻信。
5、家长和考生要正确识别各种"录取通知书"。高考结束后,许多考生会陆续接到各种"录取通知书"。这些"录取通知书"有可能是少数举办继续教育、成人教育的民办高校为扩大生源,"见人就发录取通知书",以达到"广种薄收"目的。
广大考生和家长要注意识别录取通知书:一是所有正规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均通过邮局投递,并由邮局的工作人员送达。考生要出示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并签字才能领取通知书。二是考生可以从市招办提供的录取学校名单中查询,《江苏招生考试报》列出了所有具备高考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如果学校不在这个名单当中就说明该校不具备今年江苏高考招生资格,通知书就不是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三是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上除加盖录取院校的公章外,还需注明"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备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否则为无效通知书。这一字样只能加盖在高考计划内招生的录取通知书上,如果考生在收到的计划外招生录取通知书上也发现有上述字样,可以向招生主管部门举报。四是民办高校自行招收的学生为非学历教育学生,学校对其发放学习通知书。学习通知书必须明确学习形式、学习年限、取得学习证书办法等。
6、建议考生在选择成人院校或是民办院校时,尽量选择声誉好、规模大、办学规范的院校。有条件的考生和家长,可以到招生院校实地考察,甚至咨询招生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考生和家长在没有到学校正式报到之前,不要轻易交纳各种费用。
7、按照有关规定,自学考试组织跨地区招生的须报生源地自考办备案后方可开展招生。我局将通过新闻媒体及徐州教育网及时将经过核实的招生(宣传)单位信息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和家长注意查看。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许多家长希望孩子能够上大学的心情非常迫切,分数低的想上好大学,分数不达线的想通过各种不正常渠道被录取,这些想法都给少数招生人员进行违规乃至欺骗招生以可乘之机。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根据实际成绩,理智选择求学之路,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避免经济上的损失和时间上的浪费,影响孩子的正常升学深造。
徐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