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弑君者传奇(第一日)风之名经典读后感10篇

发布时间:2018-09-20 09:01:02

  《弑君者传奇(第一日)风之名》是一本由[美] 帕特里克·罗斯福斯著作,江西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9.00元,页数:63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弑君者传奇(第一日)风之名》读后感(一):光明烧了我吧 太美了!!

  宣传叫成人版哈利波特,一点不过。现在读起来霍格沃茨的魔法世界里魔法相当小儿科,魔杖 名字就行了。当然我无比热爱哈利波特,从初一追到大学。我很感激我还是小孩子时就接触到哈利,一直爱着她。现在我继续无比感激开始成人版的哈利波特--追弑君者传奇!

  《弑君者传奇(第一日)风之名》读后感(二):成为一个传奇

  总体感觉很好,似乎处处都有线索,却不知道抓住哪根才好。

  科沃斯也许有着主角光环,毕竟那种聪明才智是天生的,并不是每个人通过修炼就能有的。但是和哈利波特不同的是,他猛然失去父母之后的那段生活对他的磨练,让他更加脚踏实地的先成为一个真实的人,而后才成为英雄。现在想来,缺少生活的磨练,可能就是为什么我感觉哈利波特到后期变得越来越浮躁,甚至在主角光环下开始变得讨人厌的原因。

  所以我很期待后面的两本,看他如何如何踏实地成为一个英雄,一个传奇。

  《弑君者传奇(第一日)风之名》读后感(三):这本小说不一般

  冰与火之歌播出的这十个星期里,我每看完一集都要去豆瓣扒拉看看有没同样值得看的奇幻小说。这本书很久以前就因屈畅在他的书里推荐而被我加入想读书目里,终于在最近有幸一读。作者打算写三部书,目前已经写了两部。第一部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一个宁静小镇上有个酒馆,酒馆主人是个剑士,某日突然有奇怪的蜘蛛冒出来袭击村民,被剑士击退,据说这些蜘蛛是什么恶魔,而且这才刚刚开始,大意就是winter is coming,好戏马上要来了。剑士击退蜘蛛同时救下了一个作家,并带回到酒馆开始闲聊,剑士开始回忆自己的过去,一回忆就回忆了六百多页,第一部结束。我不懂什么写作技巧,但我觉得这么个写书法很不正常。中学时期看过的诛仙都比这部小说精彩

  《弑君者传奇(第一日)风之名》读后感(四):身为傲天,我是如何在满开逆向金手指的世界里一步步走向成功的

  简单地说,我并不喜欢这部作品。

  (我才不告诉你我是因为买书的时候脑抽了一下,把风之名误认为飓光志才错误地下了单)

  奇幻作品里,为了能够展开故事,而给主角加上龙傲天,或者主角光环,是司空见惯,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我对此并不反感。然而,一部分作者开了主角光环却又有些羞于承认,于是扭扭捏捏地在剧情里为主角设定了一大堆反向金手指,似乎这样就能让故事更具现实性。但对我而言,这种做法只能破坏阅读。

  《风之名》恰好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

  和其它的奇幻作品相比,本书的结构完整性也并不好。通常的多部曲奇幻作品,各部在内容上都能做到一定的完整性。而在风之名全篇就是流水账式的回忆记录,最后完结的时候也是戛然而止。让人感觉这不是三部曲的第一部,而更像是将一部完整的作品简单粗暴地截为三段。 另外,回忆录的故事线与现实的故事线在书中也是全无关联。毫无疑问,作者一定会后续的两部中将它们建立起联系。但是截止在第一部中,这两条故事线除了让读者(我)更加困惑之外并没有其它的用处。

  另:本作中并未出现值得一提的战斗场面。

  《弑君者传奇(第一日)风之名》读后感(五):不错的高级别写实yy小说

  可以无视的废话前言:这本书,04 05年那个很著名到处被转载的奇幻榜单就有,我记得上面说是和冰火一样很有史诗味

  我当时心里就被种下一颗期望的种子

  奈何鸟文苦手,只能苦等中文版

  这几年期间,倒也看完了冰火;很满足,便顺便也期待起这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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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到手以后,顿时觉着没有看错

  借神话谣传的形势部了大局,然后主人公成长经历很真实很符合孩子的记忆;但是看到大学部分顿时有种很囧的感觉,好像这成了大潮了,不过他写得不错,很有大学的感觉也符合魔法世界

  总之,作者的长处在于细微的描写,对于生活的种种细节;如果说冰火是对于贵族生活的细节;他就是对平民生活的细节

  但是我这扣的一分在于,他世界展开了没错,但是只是一部分,我这一分留着看第二部再说;再者他对于魔法这个元素在社会中如何影响生产力这个基本问题也米体现,所以还要再扣分,只能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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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这作者前言好长,总之就是我以前是宅男,我就喜欢这么写书你怎么地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嗯。。。

  《弑君者传奇(第一日)风之名》读后感(六):谁能告诉我那个隐匿在风中的名字?

  怎么说呢,感觉一切都神奇地进行着,从我拿到她那一天起到我看到第二本的最后一页。

  说实话,我第一次看到这套书距离我真正翻开她已经过了很久,这期间我多次造访书店,也多次犹豫是否要买下,当时我的床头书是《暗影渐起》,也许我这么说你能明白当我读完她的简介后的纠结。不过最后我还是把她带回了家,原因不记得了,我现在只记得她带给我的惊喜了。

  第一次翻开的时候被吓了一跳,因为之前从未见过奇幻小说以第一人称讲述。非常好奇,如何仅从一个人主观的角度来讲一场宏大的冒险呢?实际上,我想这就是这个故事最令人称奇的地方了。故事讲的是改变,奇幻故事更是如此,而故事越注重主人公的变化就要越将镜头聚焦在主人公身上,其它事物只是衬托,描写过多反而累赘。但对于现实和传说间的客观的变化,我却觉得如果能再多地加一些关于科沃斯的传说就更妙了。这样或许也能让读者通过这些被夸大了的事实,提起对主人公真实故事的兴趣,人们总想知道那些不可思议背后的真相,不是吗?

  很喜欢丹娜这个角色,首先我本人就很喜欢深颜色头发的美女,其次我认为她塑造地很成功,因为我自己不知觉中也开始为丹娜的出现或消失而感到欢喜或愁愍。于是就引出了我对这个故事的不满:我总觉得她缺失一种特别的美感,一种只属于传说的神秘感和飘渺感,我想多数原因是因为这个故事本身就是从讲述者主观出发,但也或许是因为我过度偏爱于那些充满“古老的魔点”和“隐藏的国度”的仿若游历梦境的高魔设定奇幻。

  之后不久去了趟美国,回来的时候造访了一家洛杉矶机场附近的书店。书店不是很大,但这没什么关系,我独钟的是国内书店不多见的奇幻科幻专柜。我在那里徘徊了半天,发现了很多熟悉的影子,也购置了几部看起来不错但国内还未出译本的。令我兴奋的是,我发现了风之名,虽然她已被翻看地伤痕累累。不过在我翻看她的时候,一位路过的店员指着她说:I love this book.我从没想过我遇见的第一个爱她的人会远在大洋的这边。

  《弑君者传奇(第一日)风之名》读后感(七):风再起时往何处吹?

  “它如秋季的尾声一般深沉广博,同河中光滑的巨石一样沉厚凝重。那是种充满耐心的声音,好似瓶中残所发出的的静谧咏叹,来自于一个等待死亡的男人“,这是第二日序曲中的一段刚柔并济的译文,有气势也不失凄美沧桑。

  第一日一结束,马不停蹄地拆下第二日的腰带,看到这段就反复读了多遍。残花发出的咏叹不就是万念俱灰的酒馆老板的回忆吗?过往的故事、眼下的未知,不停交织,故事成传奇、未知渐临近。

  作者用弑君者的回忆把出现过的那些人和发生过的那些事叙述调和的五味俱全,让品读人的舌尖不停卷动、味蕾难以招架。而作传家听着、记录着这些回忆时,妖魔鬼怪们闯进了酒馆!原来那阵风没有吹走雾霾、带来光亮,恰恰暗影渐起,映着蓝色火焰,禅德里安的脸,仍在冷冷地笑,没有一丝暖意。

  “看完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在酒馆周遭的静默中,风,曾经掠过,会否再起?再起时,又以何名?

  坑就是这样挖出来了的,越挖越深。

  《风再起时》,听这歌,开始第二日,感受风的殇。贴歌词:

  我 回头再望某年

  象失色照片 乍现眼前

  这个茫然困惑少年

  愿一生以歌

  投入每天永不变

  任旧日路上风声取笑我

  任旧日万念俱灰也经过

  我最爱的歌最后总算唱过

  毋用再争取更多

  风再起时

  默默地这心不再计较与奔驰

  我纵要依依带泪归去也愿意

  珍贵岁月里

  寻觅我心中的诗

  风再起时

  寂静夜深中想到你对我支持

  再听见吹呼里在泣诉我谢意

  虽已告别了

  仍是有一丝暖意

  我 浮沉了十数年

  在星空里闪 带着惘然

  请你容我别去前

  赠出这阙歌 来日某天再相见

  但愿用热烈掌声欢送我

  在日后淡淡一生也不错

  那暖暖双手最后可永远伴我

  何用再得到更多

  仍是有一丝暖意 仍没有一丝悔意

  《弑君者传奇(第一日)风之名》读后感(八):历险记式的轻松奇幻(微透)

  花了一个下午把风之名的下本读完,确实是个引人入胜的好故事。作者文笔不错,故事娓娓道来,翻译也很好的还原了原作中的妙处,读起来比较轻松快速,也不用为一堆堆的暗示和伏笔头疼,比那些沉重的多部曲大部头好看得多。

  罗斯福斯没有采用目前很流行的pov写法,这样决定了故事的主线清晰,也相对简单。虽然这样也局限了一个故事的规模和深度,但对于读者来说,这样的作品是很好下口的。加上他很精彩的诗歌、笑话妆点,不用过于复杂的人物关系和众多的事件交叉,让读者很容易感受主角的体验,体会他的感情,被他的经历吸引,这就是一个很成功的故事。罗斯福斯用回忆方手法述了一个自传式的历险记,把读者带入到主角的成长经历中,跟着他一起快乐、一起悲伤、一起愤怒和惊喜,同时通过插入的间奏调节故事的节奏,制造推动一番番高潮,并留出空间让读者回味,并且通过回忆和现在的反差来为后续的发展提供线索,保持过去现在未来的连贯性,让故事读来一气呵成。单从《风之名》作为系列的第一本来看,开头和结尾有很好的呼应。就像作者所说,他的这种开篇方式很诱人,同时加大了主角科沃斯的人物深度。让人知其所以然,即他开篇的结论最终会成为读者理解的结尾。

  设定上,其实并没有特别脱离奇幻作品的新奇之处,貌似很科学的魔法原理还算新颖,传说中的神魔大战、底层生活的艰苦和大学里的奇人异闻就比较传统了。通过科沃斯追逐禅德里安真相的过程,让读者也跟着深入到奇妙的魔法世界中去,最后还原一个根源于事实的传说。因为是以第一人称描述的回忆,读者和主角有相同的信息量,避免了信息不对称可能出现的错误。而且通过设定一个强大的主角,再赋予其一个悲惨的早期经历,很容易唤起读者的同情心,建立一个英雄史诗般的传奇。

  单从人物上看,这故事可谓是基情满满。科沃斯这形象,红发绿眼,聪明过人、机智勇敢还多才多艺,再加上悲剧的童年遭遇,简直是主角的完美形象。他出现时的身份,一个神秘的外乡人酒馆老板,沉默寡言,这明显就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身边有个有点毒舌,身份不明,但非常关心他的徒弟,这个开写个腐文绝对没问题。况且文中套讲的世界观设定,泰鲁神为了消灭安卡尼斯恶魔同归于尽的传说,让整个故事都有了基情的基础。但瞎想归瞎想,故事毕竟没有朝腐文方向发展下去。下本花了很大的笔墨刻画了所谓的女主丹娜,而且给了她足够的魅力迷倒主角,还赋予了她神秘莫测的想法和行为,对科沃斯的行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虽然目前看并没有直接影响到故事主线的方向,但这种若即若离的态度,足以让科沃斯晕头转向。

  结尾处留了足够的疑问给后面的两部曲。一边可以继续回忆,一边可以开现在的发展。关于禅德里安的真相、剧团被灭的真相、风之名的真相,再加上各种称号的由来。当然罗斯福斯应该不会把科沃斯塑造成一个简单的末路英雄,这从他反反复复纠结于经济问题就可以看出。有些细节也许是伏笔,像科沃斯黑发的美人父母生出他这样一个红发帅哥是暗示什么之类的。这只能期待后面的译本早点出版了。

  《弑君者传奇(第一日)风之名》读后感(九):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我必须先申明,我不是一个奇幻老手,这是算写给和我一样菜鸟的奇幻新手的一封导读吧!我相信不管你是想读或是读过,看过这篇文章你也会有些新的感悟。

  直接切入正题。

  说到奇幻,没有人可以不提三巨头,那我就不兜圈子了。POV视角让冰火的人物描写非常冷静客观,就是那种即使出现一段角色疯癫发狂的描写,你也会很镇静地想:“啊,他发疯了啊”就继续翻到下一页,这就跟读史记差不多一个道理,别人特专业波澜不惊地叙述一件事,你一个人在旁边大悲大喜不显得特傻么!这样的角度选择对于冰火来说当然是好的,令它更中立也更有深度可掘,历史不需要花里胡哨的歌者,需要的是忠实记载的作传家,马丁追求的就是这点。而如果同样的情节放在《风之名》,你就会忍不住脱口而出“unbelievable!”然后合书迫使自己头脑冷静又迅速打开书吸吮故事的下文。

  我想第一人称的确为此增光添彩了,但仍不得不折服于这位新晋的人物刻画大师,太多奇幻小说,甚至可以说太多小说,它们的角色都是纸片人,甚至是主角,不是太过明显的主角光环让角色除了英雄与使命别无其他,就是拙劣的爱情故事让角色从perfect直接坠入dusty。过多的苦难会很做作,不是每本书都叫《刺客正传》;过多的爱情会让奇幻变质,你不会想永远只读《暮光之城》;所以其实那个度非常难掌握,不能太过又不能没有。罗斯福斯做到了——狗血却不被吐槽。你要坎坷身世,我让你全家死光光;你要崎岖爱情路,我给你捉摸不定、时隐时现的丹娜;你要天才的智慧,我给你堪比国内玛丽苏女主三岁学琴四岁善舞五岁四级过关六岁大学毕业的头脑。

  罗斯福斯基本上是你要什么他给什么,但傲娇的读者可能会说“设定都那么和大众口味了,就教科书了,还有啥好期待的”,那你看几页就知道了。罗斯福斯或许描写的情节和别人相同,但他的着眼点却比别人高明多了。他所描写的坎坷身世和残酷成长从不把主角往死里写以求高潮迭起,他更求让我们明白在每一次苦境中科沃斯所领悟到的,并不都是正面的,也有隐晦的规则,存活的代价。比起外人施加的皮肉之苦,罗斯福斯更注重于心灵所受的创伤和愈合复苏的过程;比起年龄体格能力天赋的成长,罗斯福斯更着眼于生活所给予的历练,这也不全是好的,科沃斯性格中缺失的耐心和谨慎都来源于他童年的经历,但也因此让他显得丰满完整。我想《风之名》若不以奇幻的角度去看待它,它完全可以是高尔基的人生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它诠释了奇幻,更诠释了人生。

  而罗斯福斯对于爱情的解释也是可以让我接受的。D&D里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和始终忠诚是我最厌恶的,它甚至毁了整个人物,从不交代为什么爱上了,只有“爱上了就是爱上了”的歪理。而罗斯福斯用它星辰般布满故事的诗歌和音乐将一切感情都合理化、圣洁化,让它变得跟德芙丝滑巧克力似的,绝不会像盗版的大白兔奶糖一咬一嘴渣。

  然后我们谈谈文笔,我找不到什么可以形容的,但就像科沃斯提到的那些花,鸢尾、雏菊、紫罗兰都顺着山泉而下一般清新别致。果然这九年大学不是白读的!他对韵律和节奏极为考究。改编政治经济最基础的一句话以套用——语言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科沃斯的弹唱让盲人看见颜色那个小插曲,这就是我对罗斯福斯文笔的全部描述。

  最后我必须感谢翻译!看得出这位绝对是极为负责的翻译,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原作者诗般的语言意境,或许看过原版书的读者仍会抱怨意境打磨了不少,可有些东西的确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个人认为,奇幻之信达雅,非风之名莫属也!

  最后,我想说,如果有人来找你荐书,告诉他《风之名》吧,他会就此爱上奇幻,别无其他可能。

  《弑君者传奇(第一日)风之名》读后感(十):风之名,不一样的故事

  一个男孩为了弄清父母死亡的真相、为了复仇,毅然决然地走进大学学习秘术,凭借自己的天赋,他成为了一个传说,尽管毁誉参半。

  我这么说,也许有人会觉得这个故事老套透了。但如标题,这绝对是个不一样的故事。

  不一样在什么地方,或者说,我喜欢这个故事的什么地方?

  两个字概括,真实。用这两字形容一部奇幻小说似乎显得十分矛盾,但当你读完,你会发现,这个故事确实真实而残忍,同时给人启示

  真实,首先体现在对主角的塑造上。科沃斯很有天赋,但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他有些自负,缺乏耐心,急于求成,虽然这些缺点都与他的遭遇有关。在父母和剧团的其他人都被禅德里安杀死后,他曾绝望地,这么说或许不准确,那我们换个词,他浑浑噩噩毫无追求地在塔宾城流浪了三年,这让他尝到了贫穷、饥饿甚至是濒临死亡的滋味。但本能驱使他努力活下去,为了活下去,他曾对一个男孩见死不救。当然,这让他一直身怀愧疚。真实,其次体现在作者构造的这个使用秘术的世界上。这与作者的经历有关,罗斯福斯大学读了九年,这期间他广泛涉猎化学、文学、历史、心理学等领域。他的知识在他的故事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比如同情术的原理,名字,还有让人印象深刻的第一部最后一部分巴斯德对作传者说的话。罗斯福斯写得这个奇幻故事,靠谱得让你觉得故事中的世界似乎真的可以存在。

  这个故事的叙述方式也是我喜欢的地方之一。《风之名》运用的交叉蒙太奇的叙述方式,故事通过科特,也就是以前的科沃斯的回忆在现在和过去这两个时空中同步进行。读者仿佛身临其境,亲耳听科沃斯讲自己的故事。要怎么描述这种感觉呢,那就是既安心,又好奇。罗斯福斯绝不是唯一这样写故事的人,但的的确确是将此手法运用得相当不错的人,无论是在现在还是过去的时空,都能让读者感到情节的紧凑。

  有人将这个故事同哈利波特系列相比,但作为哈利波特的粉丝的我也不得不同意奥森·斯科特·卡特的观点:哈里波特系列与此相比显得有些幼稚。用句简单的话说,哈利和科沃斯相比实在是太幸福了,至少哈利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科沃斯,几乎是一个人面对所有的黑暗。他被人瞧不起过,被人侮辱过,被人藐视过,被人误解过;他曾身无分文,窘迫非常,而他的自负却不允许他向他人求助。他的一切,可以说是他自己挣得的。可以说,哈利波特系列是个魔法的童话,而科沃斯的故事,则是现实主义的。

  我花两天不到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风之名》,然后沉浸在一种名为遗憾的情绪中,因为,风之名实在太短了,尽管它有600多页,它还是让我觉得短,因为一切才刚刚开始,所有的谜团都还未解开。比如,为什么科沃斯不能使用同情术了,他和巴斯特是怎么相遇的。还有关于禅德里安,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虽然这在《风之名》中多少都有暗示,但在作者揭开秘密前,一切都是不确定。虽然遗憾,但我也十分享受这感觉。

  在当当买的是第二套,第一套是我经过实体书店是买的,这一套我预备丢给我死党,免得我找不到人一起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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