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憎恶的化石》经典读后感10篇
《憎恶的化石》是一本由[日] 鲇川哲也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3.00元,页数:27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憎恶的化石》读后感(一):太丧失了 出版社在封面就剧透
作者运用了擅长的时刻表诡计
多达十二人的嫌疑犯逐个排除
一场智力测验
但是最丧心病狂的就是 封面上标题下的几行小字就把这本书的结局泄底了
幸好我看完这本书才发现封面上的剧透
丧心病狂不解释
《憎恶的化石》读后感(二):不在场证明,
通过调整时钟的指针来为自己制造不在现场证明在推理小说中算不上有新意,而且远没有《紫丁香庄园》中的不在场证明显得复杂、震撼。但是被鲇川哲也放在整篇故事中却显得恰到好处,不得不佩服鲇川哲也的整体把控能力。
《憎恶的化石》读后感(三):凡人侦探的艰难侦破过程
这是一部典型的派查类侦探小说,着重描写侦探如何一点点的从零开始,四处奔波,调查凶手的。正如作者后记中说的那样,写的是凡人侦探,不是神探。这种派查类小说总是一点点的查证,容易让读者看不下去,但好在这本书还不错,没有拖沓感,全书的节奏控制的挺好,很轻松的就读完了。案中有案,抽丝剥茧,让人真正的感觉破案的艰难!
《憎恶的化石》读后感(四):鸡肋的时刻表,抽丝剥茧的故事(微泄)
首先,这本书和化石没有一毛钱关系……
这次的时刻表真的一般,布局和手法均不如《黑色皮箱》。而且,封面真不该直接挑明存在时刻表诡计的,这不是直接泄了一半嘛(你看了你就知道为什么泄了…我也挑明了所以我还是标个泄底好了)。
用抽丝剥茧来形容这本书的故事刚刚好。十二个嫌疑人,一个一个的去调查,然后一个一个的排除不在场证明。按理说挺老套的剧情,不过我倒没觉得无聊,颇有古典的风味(可能被新本格洗脑的人会觉得无聊)。凶手已经被半泄底就不说了,手法之前也有提,只能说一般,不是那么的有趣。
大家都说鲇川哲也的文笔很差劲,这本也是,有些句子感觉跟小学生作文似的…不过我向来是不在乎什么文笔的,故事好看就行。另外我还是比较想看星影龙三系列的作品,可惜新星社一直没出新书了。
《憎恶的化石》读后感(五):传统风味的老酸奶
中国有句古话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听来是蛮励志的话语,但常常被需要找到懦弱理由的人们当成台阶,踏出深深的耻辱之印。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千百年来,人们就是在“以德报怨”和“以牙还牙”这样的道德博弈中变成精神分裂。
十载秋恨付一人,几度春怨化泥深,恨一个人是需要毅力和勇气的。
《憎恶的化石》讲述的就是一个标准的将复仇之种深埋心底静待其生根发芽的故事。整个推理的逻辑和节奏,以鲇川哲也的功力操控起来自然游刃有余。然而不幸的是,如果是看过《黑色皮箱》或是熟悉鬼贯警部系列的读者,看到某嫌疑人掏出列车票作不在场证明的时候一定会宛然一笑——一定是这货了没跑。
“列车时刻表谜题”当年风靡整个日本推理,东瀛人似乎对于他们列车近乎于不可能的精准相当引以为傲,人们发现除了阅读“暴风雪山庄”模式的本格作品需要丰富的空间想象力之外,想要不被作者一趟又一趟的新干线之旅牵着鼻子,还需要练就过硬的时间推导计算能力。
所以,早已被新本格、轻推理惯坏了口味的读者,不免会将《憎恶的化石》归为老套的做派。这一点,实乃是岁月的遗憾。然而在鲇川哲也老练扎实的笔法下,老套的本格在无趣中平添了几分层层剥茧般的韵味。
就像是在超市挤满了富含抑菌因子的奶品柜台,发现传统风味的老酸奶——看惯了逆转、多重逆转又或是坑爹、尼玛真坑爹的推理之后,《憎恶的化石》一定能满足你想要换换口味的愿望。
《憎恶的化石》读后感(六):严谨的本格推理
先前拜读了鲇川哲也的作品《紫丁香庄园》,再来看《憎恶的化石》,相对来说,更喜欢《紫丁香庄园》这类的模式。但在情节设定和推理解答上,《憎恶的化石》同样很精彩,是一部严谨缜密的本格推理小说。
正如作者在创作手记中写道,不擅长塑造侦探的形象,不论是类似于天才侦探的星影,还平凡警察的鬼贯,作者对这些扮演侦探角色的人物着墨并不多,他们的形象、个性也不是很鲜明。
不同于其他推理作家在创作小说同时又塑造出名侦探,并能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鲇川更注重在情节和诡计的设定。
在本作中,鬼贯和其他几位警察调查嫌疑人,不断地探访他们、询问案发时的不在场证明,但却始终找不到正解。相继出现十二位犯罪嫌疑人,每个人的不在场证明都牢不可破,没有破绽。不仅警察感觉白忙了一场,读者也觉得有些疲惫之时,突然来了一个转机,但是好不容易识破的诡计,以为抓到线索了,结果却又排除嫌疑。最终还是靠着调查找到了诡计。不同其他推理小说中侦探运用自己的想象推理来填补凶手的犯案手法,这里的破案靠的是实实在在的寻访和反复细致的调查。
情节方面,小说的内容是一个男人为报爱妻之仇,忍辱负重,多年后得以手刃仇人,但被某个正在现场的人看到,被抓住把柄,加以勒索,又把那个不良勒索分子KO的故事。
两个诡计都是利用了“时间”元素作为不在场证明,一个是误导时间,一个则是运用变更前后的时刻表。
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已经锁定,却找不出推翻不在场证明的理由,第二个诡计如果不说清楚,对读者还是有些不公平的。而且对凶手来说也很冒风险,仅仅相差了六分钟,可能事情就会有不同的发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