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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律师的传统》读后感精选10篇

发布时间:2021-09-01 22:52:40

  《追寻律师的传统》是一本由傅国涌 编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元,页数:33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追寻律师的传统》读后感(一):建设法律理性

  律师,清末才引入中国,一代精英在现代化的路途上屡屡碰壁,他们开始意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于是,经济理性与法律理性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遗憾的是,经济理性落地生根,迅速风靡,而法律理性却一波三折,遭遇了意想不到的困难。

  首先,在传统政治没有重大变革之前,司法无法真正获得独立性,而不独立的司法,法律就会变成人治的工具,并不能自动导向法治社会。

  第二,现代史波澜壮阔,社会在持续动荡中,律师们被时代大潮所裹挟,忽然独立潮头,忽然卷入谷底,这迫使他们不得不首先响应时代的要求,坚持司法精神还是满足现实需要,律师们总在两难选择中。

  第三,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缺乏法治精神的土壤,要让人们真正尊重法律,只有高度依赖权力,而社会动荡的最大困境在于,大量权力资源被无端消耗,单靠法治精神,短时期内难以将失序的社会整合起来。

  面对这些巨大的困难,中国的律师们前仆后继,始终在为我们民族的法律理性建设而奋斗,本书上编梳理了律师在中国的诞生与发展,中编展现了民国律师的风采,下编呈现了诸多典型案例,三编辑结合起来,堪称是一部寄托深厚的中国律师史。

  《追寻律师的传统》读后感(二):律政先锋

  1912年——2012年,正好是中国本土律师诞生100周年。100年的时间,中国律师制度从诞生到成长,中间也几经波折。在清末的那段时间里,时代的动乱和思想的变革,塑造了许多极富个人魅力的人物传奇,刘崇佑、章士钊、张耀曾等,他们虽然一方面从事律师的工作,一方面却是当时政界的大佬或者在当时社会颇具影响力的人物,所以他们称得上真正的“律政先锋”。

  众所周知,西方的律师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良好的福利待遇,其渊源可以追溯到古罗马甚至古希腊。中国的现代律师,是于清末民初诞生于租界之内,特别的时期、特别的地方注定了特别的“出身”,这样特别的“出身”也注定了它的成长道路必定要经历风雨。国民政府的“训政时期”,虽然民主宪政尚未建立,但是新生的律师却以鲜活的形象开始崭露头角。更值得一提的是,因为一些重大历史事件和传奇历史人物的加入和关联(比如章士钊为陈独秀辩护、众律师为“七君子”辩护等),律师开始颇具名声了。本世纪50年代,却因历史原因遗憾地中断了许久。现在,在香港的许多影视作品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头上戴着“羊毛卷”、身上穿着大褂的律师形象,这不禁让人十分好奇,最初诞生于租界内的本土律师是什么形象呢?是土?是洋?还是土洋结合?可惜,本书虽然援引了一些珍贵的文字资料,却没有相关的图片资料,不得不说是个小缺憾啊。

  中国历来就有文人从政的传统,政治和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与政治有密切关系的律师自然也“难逃干系”。张思之先生也说律师传统也受民族文化的影响和支配。所以我想,清末民初的那些律政先锋能创造律师界的传奇,除了特殊的历史原因之外,他们都是“大文人”是最具影响力的因素。归根结底,还是文化传统的力量。至此,也就可以明白作者要把这本小书叫做“追寻律师的传统”的良苦用心了,也不禁让我对作者的另外一本《追求失去的传统》充满了兴趣。

  这本《追寻律师的传统》可谓正是中国本土律师诞生100周年的应景、契机之作。这本书是个小集子,虽然分成了上中下三编,但是基本还是以人物为主线的小传记形式。站在100年代时机上,回望那些充满传奇色彩的“律政先锋”的身影,除了赞叹他们的个人魅力和感概律师的成长历程之外,应该更多一些关于传统的思考和行动,就像作者说的,挖掘我们的传统和眺望的标高一样不可少。

  《追寻律师的传统》读后感(三):真理在是,不得不争

  律师,古代称之为讼师,再难听点,则贬之为讼棍。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律师,是在民国时期出现的,在傅国涌先生的《追寻律师的传统》一书中,他将之作为传统的起点,很明智地有将律师的历史追溯到几千年前,这样的做法,明智且令人欣慰

  律师,从诞生之日起就注定行走在夹缝中的角色。不是吗?一面是强大而无情的国家机器,一面是当事人的合理或不合理的要求。在法制不健全的国家,在正常的业务操劳之外,还要面对法官的刁难,检察官的敌意,公安系统的阻挠,当事人的无理纠缠和翻脸比翻书还快的考验。至于大名鼎鼎的《刑法》306,这把悬在律师头顶上随时可能落下的利剑,更是众所周知。多年来,来自律师界最强烈的呼声便是取消律师伪证罪。

  自然,我不是在为律师群体辩护。不可否认,律师群体也存在害群之马,他们置当事人利益和法律于不顾,勾结法官谋求最大利益,这样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但当一个个体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时,律师是可以站在你身边对抗它的强大。虽然,今天律师的力量依旧弱小,但许多时候,他就站在那里,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的碾压,一步不退。

  傅国涌先生著《追寻律师的传统》一书为渐渐被遗忘的律师们的光荣传统招魂,鼓舞坚守法律的阵地和自己的良心,在黑暗中打拼的勇敢的律师们。《追寻律师的传统》一书分为三部分,上编记录了中国本土律师在民国时候出现的历史,保存了许多珍贵的史料,如本土律师出现、律师组织成立、救亡图存的中国律师、律师公会办事细则能,极其富有文献价值。中编则记载了六位民国大律师的生平和趣闻轶事,其中护律师朱榜生的故事最为诙谐有趣,让我们认识到民国大律师也有如此怜香惜玉仗义出手的一面。而在曹汝霖著的《曹汝霖一生之回忆》的节选中,我们看到这个惯常被我们目为卖国贼的人另外的一面,一个坚持原则而古板的人。下编的标题最为振聋发聩,“政府等于国家吗?” 这一疑问更像是对我们认为天经地义的万古不易的真理的挑战,在民国时期,近一百年前就有人能有勇气提出这样的质问,真可谓胆大包天。下编记述了“陈独秀案”和“七君子案”,傅国涌先生很用心地收集了当时的辩护状、判决书还有当时记者所写的法庭报告等资料,令人读来身临其境。

  律师的传统,就像我们许多其他美好的东西,渐行渐远,细若游丝。但在寒风中一缕微弱的烛光依然在坚定地燃烧着,纵然被寒风吹动左右摇摆,但终未断绝!

  《追寻律师的传统》读后感(四):《追寻律师的传统》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相对于法制社会的当代,律师这份职业越来越为我们世人所关注和敬仰。毕竟,凭借一张三寸不烂之金牙,伶牙俐齿地在公堂对簿是非黑白。很是的威风,也很是的神气。可是,这仅仅只是基于我们现在的眼光看待这份颇为需要实际能力的职业。那么,我们的律师这份传统,这份职业在中国早期又是如何不断演变并走向成熟的呢?

  类似的相关记载并不多见。于我而言,我只是凭借以往的有关旧社会的电视剧集中获知律师的相关讯息。那些人们很多的人都是留洋过国外,并接受过相关西方传统文化之类的洗礼。那么,他们的发展,壮大,逐步形成属于中国自有的律师团队着实令人好奇不已。

  在铁葫芦的历史馆中,《追寻律师的传统》一书尤为经典深刻地记录下了那段有关中国律师团队的发展过程。而在这其中的是,我们可以见证到中国好的律师团队所一如既往秉承的优良传统:“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在当时那样的社会环境之下,在当时那样的社会动荡局面之下,我们很难想象这些饱读书籍的律师们可以有着如此坚定不移的职业信仰。相信这句宣言不仅是他们在律师身份之下工作的座右铭,这更是不断影响着随后加入律师团队人们的指南正。

  在这本书籍中,我们不仅可以跟随着作者的笔触重新追寻中国律师本土的传统。而且我们也可以读到更多的有关律师行业的发展进程。类似于上海本土律师的出现,类似于民初全国性律师组织的形成,类似于相关知名律师的事迹介绍,类似于律师们敢于声张正义,用法律的武器向政府抗击的举动等等。结合着这些内容的相关介绍,书中同样附和入了有关涉及到的判决书,上诉状,答辩状,听审记等等。还原历史真相的同时,更是让我们身临其境般地接触到当年整个历史的真相。在看事件的同时,我们更为之而感叹那些律师前辈们的人生信仰和坚定信念。的确,宁鸣而死,不默而生是他们一如既往的不懈人生宗旨。也正是依靠着如此的信仰,他们至始至终地围绕着法律的正义而决定,并行使着律师的相关职责。在那沧桑的律师行业发展进程中,正是他们如此的道义风骨呈现出了最为令人佩服的从业信仰和追求。

  此时此刻,法制在日趋的完善,社会在不断的进步。越来越多热爱法律的人们在前赴后继地投身入律师这个行业。在案件之下,他们是懂法的人群;在案件之中,他们是用法在阐述真理的团队。读一读《追寻律师的传统》现今的律师们或许可以有一种更为深入的启迪。如何行使好律师的特权,如何继承律师们的一贯传统。而我们这些门外汉在阅读此书的过程中可以加深对这个行业的了解。我们不仅需要看到他们表面光鲜的那一面。我们更应该探知其背后的过去历史和渊源。,

  《追寻律师的传统》读后感(五):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不是学习法学专业的,对律师这个行业也不是很了解,对律师的传统就更加没有什么概念了。不过这丝毫也不会影响我对铁葫芦历史馆新近出版的《追寻律师的传统》这本书的喜爱。

  这是一本带着律师标签的真实的民国历史,也是一部承载着律师传统、记录了律师行业的发展历程的专著性作品集。书中以上中下三个篇幅分别介绍了上海本土律师的出现,民初全国性律师组织的形成和中国律师本土的传统,还包含了更多有关律师行业的发展进程的论述,甚至还借助于彼时的判决书,上诉状,答辩状,听审记等历史文献资料和我们都耳熟能详的陈独秀案和七君子案等典型案例之中,律师们如何声张正义,用法律的武器向政府抗争的细节分析,为阅读者还原了历史真实。本书所努力展现的不仅仅是民国以来那些鲜为人知的律师发展史,更有民国大律师秉承着“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之传统的风采以及典型民国大案等细枝末节的披露和解读。可以说,《追寻律师的传统》囊括了与律师和律师传统有关的所有民国资料文献,它是普通阅读者了解中国近代律师行业传统的百年历史和专业律师从业人员夯实职业律师、律师协会、律师制度在中国的萌生以及发展的脉络基础以及拓展阅读的最好选择。

  是本土律师的出现令中国逐渐走向民主与法制化的道路,也是本土律师的出现使动荡的时代、动荡的民族依然可以行进在法制进步之中,虽然那些脚步有些艰难、有些踯躅,但是刘崇佑、章士钊、张耀曾、阮性存、吴凯生、吴经熊等一代又一代致力于民族法制事业的从政、从商、以及职业律师人们在法庭内外的不同努力,都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民国以来律师制度本土化的曲折进程。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传统,传统是永远都不能够遗忘了,无论今天的我们发展和进步到了一个怎样超越怎样空前的时代,传统始终不能被摒弃,相信一个连传统都没有的行业,就像一棵没有根基的苍天大树,它存在的价值和它的壮美华丽也必定受到怀疑,律师亦然。因而,我希望每一位法律工作者都来读一读这样的著作,看看前辈是怎样“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看一看他们是怎样爱护自己的职业荣誉,坚守职业伦理底线,怎样傲睨强暴、永远肩负社会责任,直面这个时代的罪与罚……值得阅读和值得思考的地方太多太多了,尽管每个人的阅读目的都各有不同,收益自然也各有不同,但是我相信一个人在历史、案例和传统中浸淫的阅读一定会潜移默化地酝酿出某些思考,然后再去影响他的价值观世界观以及某些行为取向。

  带着历史使命以及社会责任的厚重,铁葫芦历史馆的系列图书总是沉甸甸的让人不由地喜爱,是阅读让生命更多思考,也是思考让阅读更加有所选择……

  《追寻律师的传统》读后感(六):好律师的公共关怀

  最近一段时间尤其关注那些细微的历史,特别是不那么有人关注的片断,人关注少,可能是因为历史细节的缺乏,也可能是其他因由,但这样的历史读来却是别开生面,引人深思,相对于宏大历史的叙事,这种历史细节,却很容易让人走到历史的深处。傅国涌编的《追寻律师的传统》即是这样一册好读的历史书,在追寻本土律师传统的同时,让我们见证了时代的流变,始终改变不了律师的底色:人的自由权利、生命尊严是我们应予维护的至高利益(张思之语)。

  跟以往的讼师相比,律师更富现代社会精神。而民国肇始,律师才登上历史舞台,他们以“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作为自身的职业伦理,维护人权,推动社会进步。虽然在民国初年,律师还不被大众接受,举步维艰,但追源溯始起来,也许更能看出历史的苍凉与无奈,以上海本土律师及律师组织为观察对象,讲述民初律师行业的发端。读这样的篇章,时常让我想起晚清以来历届议会选举述论中所展现的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那些对强权的抗争,对公正和正义的追求,不绝如缕,正是法制传统的表现了。律师在这期间所担任的角色,自然是不可忽略的。

  不仅如此,民国时期律师的风采在今天看来也是令人尊敬的,他们为了真理不畏权势,坚持意见,在不同的个案中,发出不同的声音,让我们这些后辈回想起来,仍然觉得温暖,这里记录的既有刘崇佑、阮性存、张耀曾等人办理社会重大案件的经过,也有曹汝霖、包天笑、吴凯声等律师执业者的亲笔记录和口述,可见律师的传统是如何承继的。在最末的篇章则通过第一手资料呈现典型司法案例,如陈独秀案、“七君子”案,直击历史现场。在许多历史现场,离不开律师的援手,尽管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可能并没有达到预想的目的,但那些惊心动魄的事件至今回想起来,依然是令人追怀的,而这样的回顾,看似简单的律师史记录,但我想的更多的是,这些律师所践行的是对法律精神的尊敬,倘若不是如此,或许这一部律师史不会那么辉煌,不会让我们今天读来犹如走进历史现场之感。

  傅国涌在《追寻律师的传统》一文中说,在前法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的时代,公民运用法律的武器,一点一滴地在法制框架内维权,也许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天长日久,这种积累会导致社会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关键是这种努力是可持续的、长期的、韧性的,律师的作用也因此举足轻重。这就和那种诉诸一次性的冲动,很过瘾、很激烈的选择呈现出了不同的方向。

  诚然,一个好律师,可以有自己的公共关怀,可以有自己对人间正义的强烈爱憎,对民族命运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但是,这一切只有和自己的律师实践融汇在一起时,才是真正有力的,才有可能转化为法治社会的坚实基础,种子只有播在大地上才会发芽。在追寻律师的传统过程中,律师们也是秉承着为社会美好而努力的目标,这一过程尽管是漫长的,但却并非全无意义,而是对人间正道的坚守和敬意。

  《追寻律师的传统》读后感(七):看看民国的律师《追寻律师的传统》

  看这本书完全是冲着傅国涌这个名字,以前看过他的几本书,《历史深处的误会》《民国年间那人这事》感觉还不错,一个中学教师,能够靠自己的努力成为一个民国史的学者,出版了十几本关于民国的书,的确很不简单。现在靠着写作成为自由作家,独立的知识分子,挺让人羡慕的。

  不过打开书才发现,原来这本书并不是傅国涌的作品,仔细看看封面才发现,在傅国涌的下面还有一个小小的编字,呵呵,差这一个字,那差别可就大了。虽然必须承认有一些书是下了大功夫才编成的,甚至比原创的内容更精彩。但是这样的书一般都是工具书词典文集等等,而且也都不是一个人编出来的,是集体的力量。剩下的一般编出来的书,都没有作者自己写出来的要好。所以我读书的经验就是看原著不看多个作家的合集,看专著不看编辑。

  编成的书未必好看,不过也有其特别的价值,编成的书一般提供的都是资料,让我们查找使用这些资料提供了很多便利。关于民国的律师,这个方面还真的很少有专著产生,可以说也是一个研究的盲点。所以编这么一本关于民国律师的资料也是一件开创性的工作。为以后更深入的相关研究提供了一个平台。

  不过说实话这样的基础性的资料读起来真的缺少点趣味。开头几篇文章都很专业,适合于专业学者阅读,但明显不是给我这样的看热闹的读者看的。每篇文章之间也没有太多了联系和瓜葛,作者不同,文章的字数内容文体都相差很远,所以读不进去就大段的跳了过去。不过还是有几篇挺特别的,比如还有一篇是出自曹汝霖之手,文章文白结合写得挺有趣的,原来曹汝霖也是一个律师。而且他是司法部成立后,申请的第一号律师,也就是说是中国第一位律师。

  书里面最好看的一篇文章是小说家包天笑的作品,写的是护花律师朱二少,写朱律师解救一个青楼中不想做妓女的小女孩的故事,写得和一篇小说似的。

  书中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上海律师的全面介绍,第二部分是民国的几位大律师,第三部分内容介绍了几个民国大案。其中有陈独秀案,还有七君子案。看了以后才知道原来陈独秀案的辩护律师竟然是章士钊。当年辩护的理由是“政府不等于国家”,反对政府也并不是反对国家,这个观点真的很有力量,影响很大。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到民国年间的律师,在那种武力强权的时代,在那种法制环境中,仍然敢于和各种力量进行较量和抗衡,真的不简单。他们手中有的只是《六法全书》和他们的智慧还有我们每个人都知道的常识和公理。这些民国的律师的确为我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富。

  《追寻律师的传统》读后感(八):宁鸣而死

  如张思之先生在序言中所说:历史在曲折前进中总会有相似处,更难免重复,于是有传统形成,逐代流传。

  对于中国的大多数职业来说,追寻传统只能是一种遥想,甚至是妄想。在历史的演变中,瓦甑落地,宫殿隳突。人言户枢不蠹,流水不腐,但门户终究随着杀伐被摧毁,连里面供奉存在的一切都无法保全,流水是永恒变化却又不变的,将一切带走,一切都复归于空白。千年以后,人们凭什么来缅怀自己赖以生存的技艺的源头呢?泥塑木雕,无以寄托自己的情思,这是遥远的传承。那么近代的呢,律师远可追溯至中古,摇唇鼓舌的讼师被蔑称为讼棍,现代律师滥觞则要更近只在几乎鸦片战争爆发的半个世纪之后。摇摇欲坠的清廷不得不下诏要求出使各国的大臣查取该国通行律例,以资参考。并责成名重一时的权臣们“慎选熟悉中西律例者,保送来京,听候选派……”,这不过是清廷装模作样的各种宪政头面,终究未能挽救其统治的结束。然后即使在吏治腐败,民不聊生的社会中,总会有一些具有前瞻性的君子志士认真的履行治国平天下的责任,将一个乱世临时之事奠基,使之成为整个民族迈向安定繁荣的长远根基。这个时代距今不过百年。

  即便从今天来查看当年的先贤们所做的工作,我们依然不得不惊叹他们受到传统儒家教育后慎思之,明辨之的思维方式,使得他们在这项工作中表现出的高度机智与稳妥,变通与审慎完全不亚于嘻嘻哈哈又有板有眼经严格逻辑教育的西方绅士们。对于本土法律人才的培养教育,全国性、地方性的律师组织的建立及责任的敷陈,明确律师与各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如何在水深火热的时期中能解民如倒悬。众志成城各抒己见,卷起门户之别,俨然一代风骨,后人之楷模。而这样谁也无法苛责的时代中建立起的制度或言准绳时至今日依旧稳定的发挥着良性作用,或约束,或敦促。使得转型期日下之律师界的世风得以不十分的败坏,正此辈之功矣!念及于此,心中不胜感佩与怀想。

  此书的作者傅国涌先生可算是一位专力追寻“传统”之人《追寻失去的传统》《大商人:追寻企业家的本土传统》等书奠定了他踏实厚重的文风全书以上中下三编细细剖解本土律师出现的源流演变发展壮大、民国时代各个律师的风采或为口述或搜寻资料整理、下编则收录不同时期的案件开审辩护等记录使我们能细细咀嚼发生在近一个世纪前的法庭上滔滔雄辩,宛如静影沉璧,回响心间。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下编中“政府等于国家吗”——章士钊为“陈独秀案”辩护,长期被嗤之以不倒翁的章士钊先生在辩护中风华气度一览无余,令我不禁追想民国的风采,犹记得西南联大一名马灿华的学生在《今日评论》上撰文直戳潘公展为代表的CC系妄图把党义课改名为三民主义推行对蒋介石的美化行径,不仅阐明了潘光旦教授宣传不等于教育的观念更提出真正的思想都是从怀疑中产生的鲜明理念,也从侧面印证了章士钊先生的诘责:政府等于国家么?如今我们终于可以响亮的宣告,不论清明腐败与否,无论何种政体,政府与国家是永远不能等同的二者。斯人斯言,斯时斯风!

  《追寻律师的传统》读后感(九):中国律师:模糊的存在

  中国古代并没有官府所认可的辩护人,或曰律师制度,中国人传统上信奉的是一种孔子“无讼”思想,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就算有了争端,要不是尽量以息事宁人为己任,实在搪塞不过去,解决争端的方式往往是家族式的,私下里解决。当然,事情闹大了,也得找官府,这个时候帮人写状子打通关节的,叫讼师。人们对讼师的印象往往很糟糕,说他“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并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总之是舌灿莲花,能说会道,经常两面三刀。

  梁治平在《法意与人情》中就对讼师做过这样的概括:“在传统的社会里面,讼师素来受人轻贱,他们的形象是贪婪、冷酷、狡黠、奸诈的,最善于播弄是非,颠倒黑白,捏词辨饰,渔人之利。”我们熟悉周星驰的电影《九品芝麻官》中,有位颠倒黑白的讼师方唐镜,倒不是随口捏造,历史上确有其人,而且是清末四大讼师之一,在广东民间传说中以刁钻精怪,与衙门勾结欺压百姓而闻名。当然,师爷不尽然都是坏蛋,这都是由于辩护在中国古代并不具备法律程序上的正当性,所以讼师在中国古代的为政者或法律的视野中一般都不具备“良好”的形象,往往被视为添乱者与社会麻烦制造者。

  中国正式引入律师制度已经到了晚清。傅国涌在《追寻律师的传统》一书中收录了很多难得的资料,对晚清律师制度的舶来进行分析。主要还是受了诸国列强“治外法权”的欺负,清政府不得已,才要求各国大臣搜集各国通行律例,以资参考。最早清廷命令沈家本、伍廷芳主持拟定《刑事民事诉讼法》。专列了“律师”一节,从外国抄来律师之歌、注册、职责、处分等九条规定。这大概是中国第一次正式出现“律师”的字眼。设立律师制度的表面理由则是当事人“公庭惶悚之下,言辞每多失措”,故需要律师代理。

  从1912年到2012年,中国的律师制度引入已经过了一百年,这一百年间,律师制度的发展可谓跌宕起伏,波折多变。按说,前半个世纪陷入了救亡与启蒙的双重节奏之间,后半个世纪几乎隐匿不见,成为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附属品。中国的律师制度先天不足在于,它跟民间的法律服务或维权意识并无直接关系。傅国涌在书中提到的民国时期的大律师,刘崇佑为五四运动的学生辩护,章士钊给陈独秀案辩护,吴凯声为陈赓和廖承志辩护,大批律师在苏州法庭为沈钧儒等七君子辩护……我们已经察觉到了一丝异样。书中提到为普通百姓辩护时的例子寥寥无几,只有包天笑在《护花律师》中写到了一位上海律师朱斯芾,世家子弟,为人潇洒飘逸。这位朱大律师名曰“护花律师”,平时自然多光顾风月场所,包天笑称他是“出入花丛的人”,倒是显得很浪漫多情。不过他的确帮助了不少堕落在风尘中的孤苦女孩脱离苦海,摆脱困境。也算是功德无量。

  但是对很多民国的大律师而言,他们的身份显得十分模糊,不要说晚清民国时期律法败坏,军阀混战,本来也没有统一法例。更多的是因为上文提到的中国传统对法律的认识存在缺陷。所谓律法是帝王将相之法律,而非公民权益之法律。律师生存有种双重的尴尬境遇在于:他不但要争取被告人之权益,而且还要挣得律师本人生存之法。而且对普罗大众而言,他们对法律的认知十分浅显,民意所向,还是被奴役的思想与观念。五四新思想的冲击,虽有觉悟者,毕竟少数。

  在《张耀曾的最后十年》中,傅国涌提到了这位组建国民党的核心人物之一的法学家张耀曾,1931年11月为“游伯麓杀人辩护”。 据记载,1931年10月1日下午,上海市宝山路五区警署值岗警士禁止群众张贴反日标语,激起群众义愤,聚集五区警署前抗议,警察署长游伯麓下令警士开枪,死2人,伤5人,造成宝山路惨案。由于工人和各界人民的强烈抗议,游伯麓被撤职,送法院审判。因为民间对此案甚为关注,引起了公愤,最初没人敢接,很多人都认为为罪人辩护,罪大恶极。张耀曾却认为:“为罪人辩护,乃属本职,虽罪大恶极,亦须维持公平。”后为了向民众说明法律之本意,又先后发了启事,说明情况。启事大意是说,被告人必须有人辩护,为文明之精神;另外本案真相尚待确认,他们的辩护也意在拥护国法,保障人权。

  从这件事情上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律师制度的引入并非简单援引别国法律条例即可拿来为我所用,它需要更多的环境和条件的限制。美国学者理查德?波斯纳有段话值得我们铭记于心:“法律是所有专业中最具有历史取向的学科,更坦率地说,是最向后看的、最依赖于往昔的学科。它尊崇传统、先例、谱系、仪式、习俗、古老的实践、古老的文本、古老的术语、成熟、智慧、资历,老人政治以及被视为重新发现历史之方法的解释。”晚清民国,民智未开,思想多保守,观念多愚昧,想要引入现代律师制度,自然波折重重。更重要的是,律师制度需要一个民风相对平和的时代环境,而不是深陷战争战乱,民不聊生之时。救亡图存成为了一个国家的首要问题时,自由民主等权益尚且求不可得,更别说律师制度。某种意义上说,律师制度与独裁统治是两个极端,从此也不难看出为何百年之间,建国之后,律师的行业一度消匿不见。

  傅国涌的《追寻律师的传统》侧重晚清和民国时期的律师制度的梳理,对建国后的律师现状并未过多着墨,其中自然有很多难以描慕之处。西方的律师是司法独立的产物,而我国的律师先是宪政改良,后又是法治意识形态的产物。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终于恢复了律师传统,但最初仍是以国家干部的身份涉入案件,而不是独立经营的自由职业者。稍后些年,律师貌似独立,但是法律规定的仍然是在“以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主义”的同时,尽职尽责地位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换句话说,律师身处在职业伦理与国家意识形态之间,成为了一个模糊而尴尬的存在。

  思郁

  2012-7-10书

  追寻律师的传统,傅国涌编著,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2年4月第一版,定价:45.00元

  《追寻律师的传统》读后感(十):光荣的传统,深重的困境

  1912年初,陈泽民、钱谦等三十二名法政学堂毕业生被江苏都督府提法司任命为公家律师,负有替诉讼双方辩护之职责,成为最早由中国政府公布的本土律师。中国本土律师虽已出现百年,但却不是一个被当代历史学家注目过多的群体。从现有的著作来看,除了几本编撰年代较早的通论性《中国律师制度史》和陈同的专著《近代社会变迁中的上海律师》之外,很少有相关著作问世。著名民间历史学者傅国涌编《追寻律师的传统》,以民国律师为研究对象,综论本土律师的出现,讲述律师维权的个案,选录司法现场的原始辩护材料,从不同角度勾勒出这一群体的精神风貌,将他们所代表的律师传统予以重现。

  中国古代并无律师而只有在幕后包揽词讼的“讼师”。近代以来,西方人权观念引入中国,现代司法和庭审制度确立,律师才开始出现。辛亥前后中国第一批本土律师诞生后,越来越多的人以法律为业,律师群体飞速扩展,很快就出现了全国范围的律师行业组织。尽管并无整齐划一的行业准入制度,但当时担任律师者,多为留学东西洋研习法律或本土法政学院的高材生,甚至如章士钊、张耀曾这样的前朝内阁要员,卸任后亦会挂牌担任大律师。至于沈钧儒、王造时这样的大知识分子,也会在本职以外兼任律师。正因律师本身就是高级知识人,社会地位和收入较高,他们组成的律师公会亦成为社会上举足轻重的组织。在国难当头,他们会第一时间通电全国,谴责政府处理不当;在中央权力衰微时,他们也会担负起制定省宪的责任,积极在地方筹划独立和自治。由于民间有一个独立于国家的“社会”存在,这些团体可以相对自由地活动,甚至一定程度上超越本组织的群体利益,参与实际政治。

  和律师团体相比,更容易让人记住的是那些著名的单个律师。从民事的角度讲,他们为人代言,以法律为依据,通过辩护避免冤假错案发生,维护私人合法权益。从政治的角度讲,专制时代的政府常常成为压迫个人的主体,律师往往自认为负有神圣使命,以知识分子的柔弱之躯挺身而出,为政治上的异见者辩护,对国家权力的无限延伸进行抵制。从书中我们看到耳熟能详的章士钊为“陈独秀叛国案”辩护,愤而提出“爱政府不等于爱国家”的经典言论,也看到不太熟悉的刘崇佑为挽救五四请愿被捕学生愤而出庭,以及吴凯声为营救廖承志而积极奔走的故事。最感人的是著名的“七君子案”中,张耀曾、江庸、汪有龄等组成强大的律师团,站在七君子背后,据理力争,对政府的倒行逆施予以抵制。总之,近代中国引人注目的大案要案中,都少不了有良知的律师身影,他们的行为,既表现出一种知识分子的风骨和正义精神,又对近代中国的自由民主事业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如此看来,中国近代的律师群体的确不可小视。

  实际上,律师在中国能有如此之大作用或许是特例。因为在西方国家,有着比较成熟的司法制度,宪政亦会对政府侵犯个人有所限制,冤假错案少,草菅人命更鲜,律师的作为也就有限,不容易产生个人英雄主义式的律师。但是在中国,民主未成,宪政不立,私人权利保护的观念淡薄,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正义感强、有胆有识的律师才拥有用武之地。但是,正因为民主未立,律师的实际作用又极为有限,尤其在“钦定”的政治问题上,如陈独秀案、七君子案等,尽管律师苦心孤诣,积极奔走筹划,却对权力逾越法律程序,军法取代民法直接制裁无力阻止。而且,正如傅国涌所言:“律师不是孤立的,没有新闻界、出版界、教育界等领域存在的正气,没有社会各层面的合力,无论是多么有胆气、有职业水准、有道义追求的律师也不太能有什么作为。换言之,没有社会大舞台上的各种角色,律师不可能单独演出精彩的活剧。”因此,律师在政治权力面前抗争的成功与否,不仅是个人勇气的问题,更是一个社会正义感整体强弱如何的问题。

  近代中国律师因风骨而光芒闪耀,同时却因司法不独立而注定结局悲剧。这种风骨,在时间流逝中形成一种优良的传统,虽经四十年断裂,却仍不绝如缕;就如为本书作序的张思之先生,作为民国大学培养出的律师,参与了20世纪70年代末律师制度的重建,八十五岁高龄仍奋斗在第一线,用正义感和良知为中国律师界树立了一个新的范例。其他我们耳熟能详的浦志强、许志永等,以法律为武器推动社会进步,虽时空阻隔,亦可视为一种对民国律师光荣传统的延续。但那种悲剧在今天也在延续,许多有良心的律师和他们的民国前辈一样,经常会被种种“不可抗力”挫败,很多人甚至因坚持道义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合法权利遭到压制。历史总是带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我们可以说,《追寻律师的传统》讲的虽然是民国,却时刻观照当下,极具现实意义。

  本书三部分相得益彰,论文部分虽有注释,却决不晦涩;个案多出名家之手,文笔生动,塑造人物活灵活现;旧闻部分保存原汁原味史料,不禁有重回历史现场之感,总体构思编撰堪称完美。但是,还是有一些题外话不得不提。

  书名既为“传统”,就不能忽视中国语境下传统一词的特殊性。中国历来都有两个传统,一是孔夫子的大传统,一是关二哥的小传统,因此,民国时期的律师,也不尽都是正气凛然、深具风骨的铁面急先锋角色,大多数人仍深谙政治之奥妙,在政治的夹缝中生存,以一种成熟圆滑的应对策略在权力边缘游走。据当时的评论,律师界还鱼混杂,贪财者有之,无知者有之,龌龊者有之,很多甚至形同包揽词讼、无视正义的讼师,因此不少洁身自爱者虽有律师之职志,却因厌恶此界浑浊敬而远之。我们今天研究历史,固然要注意上层、表面、光明的历史,却也要注意下层、内部、黯淡的历史。掩卷遐思,我们要问的是,在当时的正面宣传文献中,是否有大量泡沫的成分?所谓律师公会的存在是否真的说明中国已经出现比较成熟的市民社会?律师与政治抗争,是否真正代表他们拥有比较成熟的民主意识?这些都属于历史的幽暗面,我们都无从通过正面材料准确得知。当然,傅国涌先生编撰此书,目的并不在此,而是希望从正面展现出那种关于律师的民国风范。那些光荣的律师传统,对我们今人而言,构成一种高山仰止的精神资源;其所揭示的困境,也在提醒我们:“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韩戍 南都201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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