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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活着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2-07-29 11:10:00

   《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生活日记小编整理了活着读书笔记,欢迎欣赏与借鉴。

2017年活着读书笔记【篇一】

   第一次捧起这本书,是在大一假期,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十几日读完后,屋外已是华灯初上了,不记得当时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心情。不太喜欢悲剧,每每读完都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从那种心境中恢复过来。而今,再次回味着余华的活着,我却多了几分感动与思考。

   《活着》的价值倒不在于它揭示了现实的残酷性,而是生命的韧性。时光是一匹倔强的马,在岁月的荒野里奔腾,我们站在微末的山顶凝视死亡所带来的安静。最终,我选择用活着来诉说生命的不易。

   作者以第一人的笔触在记述,诉说着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很平淡。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了生活,超脱地看待着这世界。

   本书主要描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最终输光家产。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重病在床,他却被国名党抓去当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中。之后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他的人生和家庭都经受苦难,后来所有的家人都离他而去,最后只剩下老牛与他相依为命。

   面对家境的没落,面对自己的父亲母亲,甚至自己的儿子、妻子、女儿、女婿,还有五岁大的孙子相继离开人世,这位老人仍坚强的活着。

   主人公身上有着中国人民长久以来早已习以为常的那样一种韧性,对世间所有的事情都可以逆来顺受。不管是在因为决策的错误造成人民饥荒时,还是在因为区长的特权抽干儿子的血的时候,他都没有对命运说一个不字,只是默默的忍受着一切。

   我认为,小说最大的魅力是以小见大,以福贵为代表,反应出大多数的中国百姓,悲惨又无奈的命运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只有默不作声,面对这样的生命他们只能选择接受并义无反顾的热爱。

   活着是对苦难生活的坚韧,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的确,活着就是一种力量。福贵的一生,在旁人看来是命运多舛,多灾多难,然而在他讲述自己的故事时,是平静而坚强的。面对家庭的残缺,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勇敢的走下去,无论多么的艰苦卓越,我们都没有权利放弃自己的生命。

   活着,面对生活的林林总总,是大勇气!活着,是一种幸福,一种睁开眼睛就能看到阳光的幸福,当你丧失了睁眼就能看到阳光的幸福,那么你就会发自肺腑的感慨活着是多么浓烈的幸福。如果你的生命还未有为你丢弃的理由,一再的秉持,那么活着便是一种幸福,如果你是芸芸众生的一个,会生老病死,那么活下来便是莫大的幸福。

   作者并不擅长抒情,而是用冷冷的叙述手法描绘对万物理解后的超然。沉浸在阅读中,书中的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

   “若没有勇气面对死亡,那就心静如水地活着”。这是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觉。

2017年活着读书笔记【篇二】

   时隔四年我又想起《活着》这本书,想起福贵儿,想起家珍,想起凤霞,想起有庆,想起二喜,想起这些小人物们在那些年代的种种悲欢,也想起曾经看的时候为之流过的眼泪。

   于是我又重拾这本不算厚的小说,它的封面是黑色的,有点沉重。作者是余华,我个人比较喜欢的作家之一,虽然看《兄弟》的时候有很多地方总觉得啼笑皆非,可也曾被小说中的宋凡平深深的打动过。

   小说的开头,是以“我”的视角来叙述去乡村的所遇所见所感所想。”我“遇到了很多人很多事,也遇到了一位叫做福贵的老人,他在田野间吆喝着一头老牛:“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一头老牛却被叫出这么多名字,“我”于是好奇的走近询问其中的缘由,老人福贵解释说这头牛只叫做福贵,怕他知道只有自己在耕田,就多叫几个名字去骗它,它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

   孤独的老牛需要陪伴,孤独的老牛叫做福贵,他在用另一种方式让有庆家珍凤霞二喜苦根陪伴在他身边。

   年轻的福贵是个混蛋,吃喝嫖赌,样样包揽,就是一个旧时代典型的啃祖宗的二流子少爷,仗着祖宗留下来的家产无法无天的挥霍。他去青楼嫖娼,让青楼妓女背着他回家,路过老丈人家门口还非得羞辱似的请安;他去赌场赌博,牌九骰子没有他不会,家珍怀着他七八个月的儿子有庆去赌场找他跪着求他回家,可那时的福贵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他嫌女人给他带来晦气,动手打了家珍,让人将家珍拖了出去,完全不顾家珍肚子里还有自己的儿子。

   受了二的骗局,输光了家产的福贵懦弱的回家,一段路走出了他的半个人生。

   母亲哭,却没有怪他,只说上梁不正下梁歪,父亲生气,要动手打他,女儿凤霞却知道维护自己的父亲,而老父亲也气不过三天便坦然接受家产尽失的事实,家珍也不怕,心中只觉这样好啊,这样福贵就不会再去赌,她一心只想着安生的跟着福贵过完剩下一生。

   正是家人这样的同舟共济,才让福贵懂得了什么叫活着,也让他明白了失去什么也不能失去家人。

   余华的小说总是带着悲剧性,总是让人物在生活稍稍美满后便给予惨痛的打击。

   老父亲变卖家产换了两担子的铜钱,让福贵自己挑着去还清自己欠下的所有债务。回家的路,长长长长,福贵走着,走着便落下眼泪。

   房子被龙二买去,他们搬去了小茅屋,而此时,老丈人敲锣打鼓的来到这里,狠狠的羞辱福贵,带走了自己的女儿家珍也带走了家珍肚子里的孩子,留下了凤霞。

   福贵一夜之间从少爷变成了一个普通农民,但他有自己的优点,他坚韧,能接受现实。日子依然要继续,他还要养活自己的父母和女儿凤霞。他向龙二租了五亩地,第一次拿起锄头动手养起一个家庭。可是没多久,老父亲死了。家里只剩下母亲和凤霞。福贵也意识到家不完整了,生离死别,他也没有办法。

   枯木也会逢春。残忍过后便是新的开始,新的希望终会出现,毕竟,不能总是绝望,总要留出一份希望。

   一年后,家珍回来了,带着他们半岁的儿子有庆回来了。福贵这一刻,才觉得家完整了,他决心从此好好过日子。他要养活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女人,自己的儿女。他是这个家的责任。

   幸福一到,便是悲惨转折。

   母亲生病,他揣着家珍带回来的仅剩的两块银元去城里为母亲请医生。正值动荡的解放年代,城里到处是抓壮丁的人,福贵被抓走。他想过逃跑,可看着逃跑的人接二连三被一枪打死后便只剩下了一定要活着的念头,他还有家珍还有母亲还有有庆和凤霞,他不能死,他得活着回去。

   这这里,他遇见了老全和春生。一个教他如何保命却自己在战争中命丧黄泉,另一个最后与他一样被解放军俘虏却选择了与他不一样的道路,参了军,最后回到家乡成了刘县长,与他结下一段孽缘。

   他跋涉终于归故里,家珍一个人辛苦的拉扯着两个孩子度过一岁岁光阴,母亲在他走后几个月便死去,而凤霞在一次高烧后再也不能说话。这便是他得知的全部。

   时值全国解放,龙二因为不愿交出家产在城里被当作反革命枪毙,龙二是替他去死的,福贵亲耳听见那五枪,吓得尿了裤子,在这一刻,他对自己说,这下可要好好活了。

   新时代来临,福贵一家的生活依然在贫苦的继续。

   凤霞命苦,虽然不舍,可为了让有庆上学,他将凤霞送给了别人做工,有庆不愿意,却被福贵狠狠的打,没多久凤霞跑了回来,福贵跟家珍心疼,留了她两天,福贵又带着她去那户人家,凤霞懂事,她知道于是不闹,只是睁大了眼睛,快到门口,福贵最终选择了将凤霞又背了回去。

   一家终是完整,一把辛酸一把泪。

   我最喜欢的是有庆,流过最多的眼泪也是为了他。有庆也是个懂事的孩子,他是被姐姐带大的,他知道家里贫苦,吃不好还极尽所能为家里干活儿,我脑海中小小的他可爱至极。他每天跑着好几里的地去学校,鞋容易磨烂,后来,他每次都把鞋拎在手里奔跑,到了学校又穿上。可这个小小的懂事的他,从来没有半句怨言。

   学校举行赛跑比赛,小个儿的他在赛道上飞快的奔跑。体育老师也说他有长跑的天赋,拿了第一名的有庆开心极了,骄傲极了。

   他什么都没有,他因为没吃好而发育成了小小的他,他家里贫苦,可他依然有一颗善良的心。那天,学校的校长是县长的夫人,生产,大出血,需要有人献血,学校组织五年级的学生们排队验血,小有庆冲到了最前面,却被老师嫌弃捣乱训斥了一顿晾在了一旁,眼看着那些排队去验血的人血型都对不上,有庆着急了,他向老师承认错误,最终如愿以偿的被叫去验血,血型对上,他很激动很开心,却不知道,那些荒唐的人抽干了他所有的血。

   满纸荒唐言,一书荒唐事,却那么真实的折射了那个时代的人性。悲哀至极,我隔着一页书纸,为他哭的动容。

   是势利吧?普通人家的小孩儿不重要,县长夫人的命更金贵。

   可对福贵儿一家,却是一个永远的伤痛。

   而原来,那个县长,叫做刘春生,战争中生死相随的兄弟,天造了一段孽缘。

   福贵儿说,春生,你记着,你欠我们家一条命。

   一部小说十几万字,生生死死,主人公福贵儿毫无选择的活着,接受一次又一次命运的捉弄,还是活着。

   有庆死了,家珍病了,而凤霞一天天继续长大,无法说话的她,福贵儿跟家珍愁着想为她寻一户好人家。村长拉红线,为他们家带来了另一个让我特别喜欢的人,万二喜。他虽然是个偏头,可他心眼儿实,人老实,话不多,干实事儿,他喜欢凤霞,没几天就带来人给他们家重新装修,娶凤霞那天,风风光光,热热闹闹。

   福贵儿跟家珍开心,凤霞嫁了个好人家,苦命的凤霞有了一个好归宿。二喜待凤霞是真的好,凤霞嫁给他勤勤快快的跟他过好日子,想家了,二喜就带她回家。

   后来,凤霞怀孕,四个人都是满心的欢喜,幸福的好生活似乎就近在眼前。

   你看,为什么有不尽人意这个词。

   凤霞生产,大出血死了,留下了一个儿子,福贵儿为他取名叫苦根。二喜坚持要自己带孩子,他去工地就把苦根绑在背上,一把屎一把尿的带着他跟凤霞的孩子。没多久,家珍也死了,再几岁光阴流逝。二喜在工地上出事,死了,苦根被福贵带回村里,几年后,高烧生病,吃福贵为他煮的豆子,撑死了。

   都死了。

   全都死了。

   留下福贵儿一个人活着。

   他没有放弃生活,他没有寻死觅活,他买了一头老牛,陪伴着他,叫做福贵儿。

   可能有的书,只能读一遍,再多读一遍都是再一次对人性的考炼。短短的十几万字,远不敌那些百万字的小说来的情节更多,可是其中感情的深度却是那些小说远远不能匹及的。福贵儿是个荒唐的人,也曾是个任谁看都唾弃的混蛋,种种罪恶全是他造的孽。可他也是个坚韧的人,他也是个拿得起也放得下的人,没了少爷的身份他没有悲天悯人,而是顽强的活着。

   活着,这个信念贯穿了整部小说。

   小说里的每个人都在努力认真的活着。福贵是,家珍是,凤霞是,有庆也是,都是,无论有何悲苦,无论有何生死离别之痛,无论生活与命运让他们多么悲惨。

   这就是《活着》这部小说在各种惨痛的事接二连三发生之后教会我们的,即便生活如此残酷,也不要轻易放弃活着。

   我特意看了张艺谋拍的《活着》电影,电影远比小说更加温和,也留下了更多的希望。电影里,有庆是被一堵墙压死的,没有被抽干了血这样残忍,电影里的最后,二喜活着,家珍活着,苦根也活着,去掉了这孤独的结局。

   还是要留有希望,若希望都被泯灭,会真的让人感到绝望。

   所以要好好的活着,因为活着,存在多了意义和理由,纵然我们的人生,短暂的只不过是历史长河中卑微的一粒尘埃。

   活着,依然是我们最大的信念。

   生生世世,不息而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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